作者sa12e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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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有家歸不得 不走1樓「難道用飛的」
時間Wed May 20 11:54:31 2015
有家歸不得 不走1樓「難道用飛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roperty/20150519/612989/a
pplesearch/有家歸不得 不走1樓「難道用飛的」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ReNews/20150519/640_003efeb5c72c079f85
37942affcfbcdd.jpg (圖)
網友在PTT發文表示,出門、回家一定要經過1樓早餐店,
但早餐店老闆卻禁止樓上房客進出,甚至揚言提告,
讓房客超無奈~~翻攝PTT
2015年05月19日15:40
在外租屋,處處受限實在惱人,網友在PTT發文說,
租屋處1樓是早餐店,樓上房客只能從這裡進出,
但早餐店卻突然貼出告示警告房客,未經同意不得由1樓出入,
否則將提告。住樓上的房客網友無奈說,
不走1樓根本就回不了家呀!
該網友解釋,房東租屋處1樓出租給早餐店,
可是樓上的房客都必須從1樓進出。
早餐店老闆竟突然貼出告示內容寫到,
「據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等...處1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
或受退去之要求仍留滯者,亦同。」
擺明讓住樓上的房客無法自由進出,他表示,
房東似乎也沒有要幫忙協調。」
文章末,網友無奈說,早上要出門上班都變得很困擾,
「如果我無視會不會被告?」許多網友紛紛在文章下方留言、
建議,網友mybbbb說,跟早餐店買早餐打好關係,
網友spmark分析「他貼這個公告對樓上進出的房客根本無效吧!
難道要樓上的房客出門用飛的?」網友gwen31337則建議,
先跟房東及1樓早餐店老闆談,若無結果應該是可以解約搬走了。
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朱俊穎表示,早餐店老闆若想以
「侵入住宅」向樓上房客提告,應該很難告贏,
原因在於當初承租該店面時,老闆應該早就知道房客需
從1樓內梯進出,現在突然限制住戶不得出入,
反而構成「強制罪」。
朱俊穎認為,樓上房客不需擔心被早餐店老闆提告,
但可主動申請調解,雙方用和平的方式協調後續解決辦法。
(地產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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