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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有家归不得 不走1楼「难道用飞的」
时间Wed May 20 11:54:31 2015
有家归不得 不走1楼「难道用飞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roperty/20150519/612989/a
pplesearch/有家归不得 不走1楼「难道用飞的」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ReNews/20150519/640_003efeb5c72c079f85
37942affcfbcdd.jpg (图)
网友在PTT发文表示,出门、回家一定要经过1楼早餐店,
但早餐店老板却禁止楼上房客进出,甚至扬言提告,
让房客超无奈~~翻摄PTT
2015年05月19日15:40
在外租屋,处处受限实在恼人,网友在PTT发文说,
租屋处1楼是早餐店,楼上房客只能从这里进出,
但早餐店却突然贴出告示警告房客,未经同意不得由1楼出入,
否则将提告。住楼上的房客网友无奈说,
不走1楼根本就回不了家呀!
该网友解释,房东租屋处1楼出租给早餐店,
可是楼上的房客都必须从1楼进出。
早餐店老板竟突然贴出告示内容写到,
「据刑法第306条,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等...处1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罚金。无故隐匿其内,
或受退去之要求仍留滞者,亦同。」
摆明让住楼上的房客无法自由进出,他表示,
房东似乎也没有要帮忙协调。」
文章末,网友无奈说,早上要出门上班都变得很困扰,
「如果我无视会不会被告?」许多网友纷纷在文章下方留言、
建议,网友mybbbb说,跟早餐店买早餐打好关系,
网友spmark分析「他贴这个公告对楼上进出的房客根本无效吧!
难道要楼上的房客出门用飞的?」网友gwen31337则建议,
先跟房东及1楼早餐店老板谈,若无结果应该是可以解约搬走了。
崔妈妈基金会义务律师朱俊颖表示,早餐店老板若想以
「侵入住宅」向楼上房客提告,应该很难告赢,
原因在於当初承租该店面时,老板应该早就知道房客需
从1楼内梯进出,现在突然限制住户不得出入,
反而构成「强制罪」。
朱俊颖认为,楼上房客不需担心被早餐店老板提告,
但可主动申请调解,双方用和平的方式协调後续解决办法。
(地产中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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