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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青年探索台灣Top 10 of Taiwan宣傳短片和旅遊攝影作品徵選
時間Mon Mar 27 17:17:34 2006
一、目標:
從青年的角度,透過創意的影像呈現,將青年探索台灣所不能錯過的Top10十大主題,
行銷給全世界青年。
二、徵選主題:
10大主題包括:台北101、鼎泰豐小籠包、珍珠奶茶、台東原住民部落、華陶窯、
24小時不打烊的店、美濃 、霞海城隍廟、學中文、藝術沙龍照。
三、參加對象:
年滿15~30歲的國內外青年,均可參加。
四、徵選作品規格:
(一)青年旅遊宣傳短片:2分鐘以內的短片(可以flash方式製作),
只接受mpeg檔或QuickTime版本。惟屆時入選作品需依通知交付高解析度或原始製作檔案。
(二)青年旅遊攝影作品:
1.參賽作品以5x7吋彩色相紙沖洗輸出。作品無需裝裱,且不得加色、格放、
電腦合成、彩繪等影像處理。
2.正片、負片或數位形式皆可,惟入選作品需依通知交付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
以參加第二階段網路票選。
五、獎項及獎勵內容
(一)青年旅遊宣傳短片
1.首獎:總分最高者,獲得獎金新台幣60,000元,獎狀一幀。
2.網路票選人氣獎:網路票選總票數最高者,獲得獎金新台幣13,000元﹐獎狀一幀。
3.佳作:計9名,各獲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
(二)青年旅遊攝影作品
1.首獎:總分最高者,獲得獎金新台幣33,000元,獎狀一幀。
2.網路票選人氣獎:十大主題網路票選總票數最高者1名,獲得獎金新台幣13,000元,
獎狀一幀;餘其他9大主題網路投票分數最高者,各獲得獎金7,000元,獎狀一幀,
共計9名。
3.佳作:十大主題各5名,共計50名,各獲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
(三)參加網路票選活動的民眾,皆可參加抽獎。
公開抽獎時間:2006年7月26日
六、送件:
(一)送件內容:
依各徵選作品規定,連同報名表一併寄承辦單位。
1.宣傳短片:請將短片燒錄成光碟片(DVD格式),報名表放於CD盒內正面。
2.攝影作品:以5x7吋彩色相紙沖洗,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
(二)送件方式:
1.即日起至2006年6月15日止,以親送或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
Top 10作品徵選工作小組收,逾期不予受理。
2.每件作品均需附報名表﹐需註明參加類別、姓名及主題。
3.徵選者對單一主題投稿件數無限制﹐並可針對各主題分別投稿。
4.參選作品不論得獎與否,皆不退件。
七、評審作業:
(一)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負責評審工作,採二審制。
1.初選:從所有作品中,評選出宣傳短片10件和攝影作品60件進入決選。
2.決選:除評審評分外,另針對初選入選作品,
於2006年6月26日~7月21日期間進行網路票選。網路票選得分將佔決選總成績的30%。
3.網路票選部分,宣傳短片類每人限投1票,攝影作品依十大主題區隔,
每一主題每人限投1票。
(二) 評審標準:
1. 青年旅遊宣傳短片:說服力25%、獨創性25%、深刻體驗表達方式25%、題材吸引25%
2. 旅遊攝影:概念傳達25%、創造力25%、攝影技巧25%、吸引力25%。
(三) 入圍及得獎名單公佈:
2006年07月31日前公佈得獎名單,除於青輔會青年旅遊網站
(
http://youthtravel.tw)公佈外,並將專函通知得獎人。
八、徵選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侵犯行為,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選者自行負責。得獎者於侵犯著作權行為確立後,除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佈之,並需繳回獎狀及獎金。
(二)得獎作品作者需同意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辦單位青輔會得依著作權法得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傳輸之權利,不須另行通知及致酬。
(三)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將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四)徵選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另行公告之。
九、主辦單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英商NCL策略傳播(股)台灣分公司
活動詳情請上網站:
http://youthtravel.tw
聯絡電話:英商NCL策略傳播(股)台灣分公司(02)2345-8630*290洪先生
收件住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410號6樓 「Top 10 作品徵選工作小組收」
聯絡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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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1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