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o (Deed is good!)
看板PresidentLi
標題Re: [閒聊] 李敖與蕭孟能
時間Mon Apr 13 03:43:38 2009
※ 引述《jasonmammal (學習孤獨)》之銘言:
: 但他對需要幫忙的朋友,是從來不小氣的。
: 我不知道您在前文推文中引用的連結,想引出什麼結論?
: 但李敖幫著朱婉堅,是事實,您想翻案也請拿「第一手史料」。
我並不想翻什麼案,
但是福爾摩斯也是可以靠報紙辦案的
靠著常識以及推理
外遇也不是什麼稀奇古怪的事情,事實上是天天發生的事情
處理成這樣,不好啊
與新加坡公司糾紛的內容也是人之常情,付錢的是老闆,拿錢的是夥計
即使李敖不肯聽人指導,總要坐下來協商吧
: : 最近李敖跟新加坡媒體鬧的不愉快,也可以看出一點端倪...
: : 禪宗有個公案,和尚(?)判案,甲說乙的不是,乙說甲的不是,結果和尚說
: : 你們兩個講的都對。現在看來李敖始終都停留在甲方或乙方的境界。
: 當和事佬,和稀泥,絕對不是李敖的行事風格,
: 他本來就樂於當甲方乙方,選邊站,然後批判,
: 至於批判的事情,跟公案能不能相提並論?
: 我想,李敖對於充滿爭議性話題從不閃躲,
: 這與其他人當鴕鳥心態不一樣,
: 就像當年一夫當關替胡適辯誣,一人掀起高等教育怪現象的筆戰,
: 所以才會留下這麼多「公案」的唇槍舌戰吧?
禪宗會教人當和事佬嗎....
不同立場上
批判別人並不困難,批評別人虛偽造假尤其簡單.(我沒說蒐集資料簡單)
如果李敖寫一本書專門批判自己,像張愛玲,我對他的評價
會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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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239.147.97
1F:推 assistking:福爾摩斯是小說 好嗎 04/13 06:45
2F:→ assistking:真正的辦案是必須依靠詳細的細節 不是常識 04/13 06:46
3F:→ assistking:這樣未免太想當然爾 04/13 06:46
4F:→ assistking:而且我也說了 這件事不只是外遇 細節很複雜 04/13 06:47
5F:→ assistking:我是針對第一點 04/13 06:50
6F:→ assistking:至於你說的第二點 我想就事論事吧 04/13 06:50
7F:→ assistking:你可以先指出原作者的比喻不好 這是第一 04/13 06:51
8F:→ assistking:至於批判別人的部份 我想如果他說錯了 你再來批判 04/13 06:52
9F:→ assistking:這樣OK 如果有說錯 說得太過分 那你來批判 這很好 04/13 06:53
10F:→ assistking:至於李敖對自己的批判 的確是隱隱約約 這我是承認的 04/13 06:54
11F:→ assistking:做得不夠 04/13 06:54
12F:→ assistking:我的確也不喜歡他人身攻擊 04/13 06:54
13F:→ assistking:這樣的分析希望您能接受 04/13 06:54
14F:→ hedonist:光第一段我就看不下去 04/13 07:20
15F:噓 switcherBPC:最近的放屁文章怎麼那麼多又臭? 04/13 08:44
16F:→ jasonmammal:你又何時看到李敖虛偽造假?不如說是李敖的標準太嚴格 04/13 08:56
17F:→ assistking:樓上啊 呵呵 原波沒說這句喔 04/13 09:01
18F:→ assistking:原波沒說李敖假啦 只是原波認為批判自己比批判別人難 04/13 09:03
19F:→ jasonmammal:我指的是倒數第三行 顯然原po認為李敖批判他人虛偽 04/13 09:04
20F:→ jasonmammal:造假不夠格 但若李敖自己行得正沒有虛偽造假 為何 04/13 09:05
21F:→ jasonmammal:不能批評別人?這只是一種反思 04/13 09:05
22F:→ assistking:OK OK 別造成誤會就好 04/13 09:05
23F:→ assistking:呵呵 04/13 09:06
24F:→ assistking:有時候就真的要多打幾行推文 彼此才都能理解 04/13 09:06
25F:噓 CHycc:多看一些書在來吧.. 04/13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