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看板PresidentLi
標題Re: 李敖控告林國慶?
時間Thu Apr 26 19:07:41 2007
※ 引述《switcherBPC (i love 3151)》之銘言:
: ※ 引述《switcherBPC (i love 3151)》之銘言:
: : 推 zeuklie:立委亂來但是可以用免責權逃過 但警方校方瀆職跑不掉吧 04/25 19:40
: : → zeuklie:沒有人要追究警方校方隨白癡立委起舞的責任嗎? 04/25 19:42
: 我認為這樣的切割是不正當也不厚道的,
: 怎可以用"抓得到或抓不到"這樣標準來決定是否追究。
: 警方和校方在這個事件中是屬於被權力脅迫,以及因為報假案受到欺騙所造成的。
: 而立委事實上也只有限於院內的言論免責,被法院判刑確定都得乖乖服刑,
: 要不然邱毅就不會去坐牢了。
: 今天你可以說,警察校方可以根據法律不聽立委的呀,他們要反抗啊,
: 但真實社會關係上,這些員警和校方人員都是基層,
: 這些立委的人脈和關係拉住的是他們的上司,
: 當場反抗立委很可能跟自己的飯碗或升遷過不去,誰不怕將來他們挾怨報復呢?
: 當然,更不用說台大校方了,除非台大預算脫離國家資助,
: 像美國名校校務基金驚人的資本和自由度,否則誰願意抵抗議員跟教育預算過不去?
: 假如我們追究這類事件,最後結果都是基層收爛攤背責任,
: 特權假哭一番搓掉,推託校方跟警方這些被他們脅迫的對象無能,
: 想想結果會是什麼?
: 就是特權更加跋扈,基層更加倒楣而已。
不甚茍同
事實上就是員警與校方聽任無權的人調動不是嗎?
因為他們「受到壓力」所以就沒有犯錯嗎?
如果因為他們可能是「身不由己」就放過他們
那不就等於告訴所有的公務員,遇到壓力就可以昧著良心做事,
反正是不得已,反正是施壓者的錯?
如果是黑道施壓,公務員因為害怕而瀆職也一樣要追究,
有罪無罪與情節是否可憫是兩回事。
賄賂 行賄者有罪收賄者也有罪
為什麼關說就不一樣?
真實的社會關係就是不好,才要有法律與法制把它導向「理想的社會關係」不是嗎?
我以為全不處理,就只是坐視法外的權威繼續囂張下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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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やかに雲が流れている 同じ瞬間 同じ空の下で
少しだけ輕くなった心 笑ってる そんなひびがいいね
ひろい空 この願い浮かべて たどり著く 君と夢と未來
君の目に屆くように 決してそう 一人じゃない
風よ 強く 愛が ある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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