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看板PresidentLi
标题Re: 李敖控告林国庆?
时间Thu Apr 26 19:07:41 2007
※ 引述《switcherBPC (i love 3151)》之铭言:
: ※ 引述《switcherBPC (i love 3151)》之铭言:
: : 推 zeuklie:立委乱来但是可以用免责权逃过 但警方校方渎职跑不掉吧 04/25 19:40
: : → zeuklie:没有人要追究警方校方随白痴立委起舞的责任吗? 04/25 19:42
: 我认为这样的切割是不正当也不厚道的,
: 怎可以用"抓得到或抓不到"这样标准来决定是否追究。
: 警方和校方在这个事件中是属於被权力胁迫,以及因为报假案受到欺骗所造成的。
: 而立委事实上也只有限於院内的言论免责,被法院判刑确定都得乖乖服刑,
: 要不然邱毅就不会去坐牢了。
: 今天你可以说,警察校方可以根据法律不听立委的呀,他们要反抗啊,
: 但真实社会关系上,这些员警和校方人员都是基层,
: 这些立委的人脉和关系拉住的是他们的上司,
: 当场反抗立委很可能跟自己的饭碗或升迁过不去,谁不怕将来他们挟怨报复呢?
: 当然,更不用说台大校方了,除非台大预算脱离国家资助,
: 像美国名校校务基金惊人的资本和自由度,否则谁愿意抵抗议员跟教育预算过不去?
: 假如我们追究这类事件,最後结果都是基层收烂摊背责任,
: 特权假哭一番搓掉,推托校方跟警方这些被他们胁迫的对象无能,
: 想想结果会是什麽?
: 就是特权更加跋扈,基层更加倒楣而已。
不甚苟同
事实上就是员警与校方听任无权的人调动不是吗?
因为他们「受到压力」所以就没有犯错吗?
如果因为他们可能是「身不由己」就放过他们
那不就等於告诉所有的公务员,遇到压力就可以昧着良心做事,
反正是不得已,反正是施压者的错?
如果是黑道施压,公务员因为害怕而渎职也一样要追究,
有罪无罪与情节是否可悯是两回事。
贿赂 行贿者有罪收贿者也有罪
为什麽关说就不一样?
真实的社会关系就是不好,才要有法律与法制把它导向「理想的社会关系」不是吗?
我以为全不处理,就只是坐视法外的权威继续嚣张下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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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やかに云が流れている 同じ瞬间 同じ空の下で
少しだけ轻くなった心 笑ってる そんなひびがいいね
ひろい空 この愿い浮かべて たどり着く 君と梦と未来
君の目に届くように 决してそう 一人じゃない
风よ 强く 爱が ある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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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12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