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chiahan (人民要暴動了!)
看板PresidentLi
標題Re: 請想投廢票的同學 不要造成選務人員的困擾
時間Thu Mar 25 18:41:46 2004
※ 引述《lottoboy (網路寫手~)》之銘言:
: ※ 引述《lottoboy (網路寫手~)》之銘言:
: : 標題: Re: 請想投廢票的同學 不要造成選務人員的困擾
: : 時間: Sun Mar 21 16:18:50 2004
: : 小翰兄,不知道昨天你有去投公投票嗎?
: : 不知道有發現公投票上面有強化國防、對等談判公投等字眼?
: : 這篇文章是不是要吃下去嗎?
: : --
: : 看到什麼,就夢想去追逐,但是卻擁有三分鐘熱度
: : 像個天真單純的小孩
: :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0521521/
: : --
: : ◆ From: 218.162.218.55
: : → leechiahan:我沒投公投 這違法公投我沒興趣再談봠 推 218.164.1.46 03/22
: 我管你有沒有投,公投票上面第一、二案文字皆有,
: 小翰兄是否該替自己言論出出點責任呢?
: 還是閣下不敢誠實面對自己的文章,違法不法恐怕不是閣下能決定的,
: 還是先解決上述文章內容比較好喔。
: 等你喔~
你要玩是吧
我就把這次公投違法的證據拿給你看
防禦性公投的前提是在國家主權有遭受外力威脅之虞時
總統依法可以提出防禦性公投
但是公投法並沒有對於何謂 外力威脅之虞 做解釋
而陳文茜因此質詢行政院長
請注意
行政院長在立法院的質詢是有專人在紀錄的
如果紀錄人員打錯字 還可能依偽造文書之罪被起訴
因為行政院長對於政策的解釋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紀錄人員記錯的話
同等於偽造文書之罪
而在公投法未明文規定總統提出防禦性公投的時機解釋時
行政院長在立法院的質詢解釋就是防禦性公投最高的法律位階
以下
資料來源 立法院網站
http://lci.ly.gov.tw/
請輸入 第九十二卷第五十一期(三三二五上)
內容為去年十一月十四日
游錫方方土 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 接受無黨籍立委陳文茜的提問時,
對「防禦性公投」做了深入的詮釋。
陳文茜曾質詢游錫方方土,「什麼時候適用防禦性公投?」
一、飛彈演習,可不可以防禦公投?游答不可以。
二、再發生八二三,占領金馬或烏坵等外島,適不適用防禦公投?
游院長說,過去一直有戰爭,戰爭並非改變現狀,因此八二三炮戰,
也不適用防禦性公投。
三、加入聯合國,可不可以公投?
游則回答,「台灣的公投,對聯合國無拘束力,公投也沒用。」
四、飛彈炸死了總統,算不算改變現狀,可以公投?
游院長拒絕直接回答,僅說「妳問的是假設性問題。」
現在台灣的現狀 都不符合以上所說的防禦性公投適用時機 當然是違法的
對於這種違法公投 我們根本不該去投 為虎作倀
至於你所提的公投第二題
陳水扁在今年過年後公布的公投題目 發布於各大媒體
從來就沒有"對等"二字
所以我才質疑這個題目 請問我哪裡有錯?
反倒是你 歡歡喜喜的去投這種違法公投 公投結果卻發現未過門檻
表示全台灣的主流民意是唾棄這種違法公投的 在反台灣人主流的那一方
換做是我早就摸著鼻子不敢張揚
而你卻還趕來這裡嗆聲 說什麼公投第二條有"對等"二字喔
真不知道你是臉皮太厚還是怎樣
你所謂的"對等談判公投" "反飛彈公投" 連門檻都沒過
丟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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