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SC (Vivi & Jane)
看板Post
標題[郵務] 收到時信件已被開封,該是誰的責任
時間Fri Jun 13 20:06:30 2014
我在高鐵版向網友買了高鐵回數票(剩一次),對方也依約先寄來我再匯款
我的公司有一個收發室,郵差送過來之後,先登記再逐一請收件人簽收
當天的情況是郵差中午休息時間(快12點)送過來,收發人員收下後先登記
因為已經在午休,所以他午休過後約莫半小時請我過去
當天因坐在隔壁同事也有包裹,所以同事便幫我一起簽收
所以我拿到信件時,距離郵差投遞已經過了約兩個小時
問題在於,我ㄧ拿起信封要拆開時,信封已經被拆開了!!!
它是沿著信封最頂端折線處用工具劃開一條線,所以你平放根本就看不到
我趕緊問我同事,他也趕緊問收發室,大家都很震驚
收發室同仁便聯絡郵局,最後送件郵差也來了,大家都不知道為什麼我會收到一個空信封
隔天,負責的郵局局長親自過來了解這件事,他一開始說法是查不到寄件人
所以他懷疑這封信的來源,以及因為是用回收信封,他也懷疑根本當初就是寄空信封
然後針對賠償的事,他一直說已經兩個小時了,我們也簽收了,
依照正常流程郵局是不用負責的,現在最好的方式就是由郵差和我們收發人員一人賠一半
後來連繫到寄件人,也確定當初信封裡面是有東西的,因為比對前後的重量確實有差
局長便堅持要郵差和我們收發人員一人賠一半,不需要再去做任何讓他們高層知道的手續
當初事發時,我有打電話過去郵局的0800,
他們是說郵寄件人提出申請是可以查出哪個環節有問題,約需三個工作天
但這個局長一直不要我們透過上述申請手續,要私下解決
但我一直覺得我們不了解你們郵局的郵件處理模式,如果可以知道哪個環節出問題
就讓相關人員賠償就好了,何必硬要郵差和收發人員一人一半?
請問板上各位,面對這種情況,要如何處理呢?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38.246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ost/M.1402661193.A.9EC.html
1F:→ kissyou220:因為郵差比較衰小~ 都是最後經手的,有事都郵差要賠. 06/13 20:41
2F:→ HELLDIVER:幾乎不太可能查到是哪個點出問題 會被究責的對象就是 06/13 20:52
3F:→ HELLDIVER:拿到問題郵件卻沒發現而把它給投出去的人 通常是郵差 06/13 20:53
4F:→ HELLDIVER:而郵件有破損或拆封情況 應當場拒收 事後說發現郵件有 06/13 20:55
5F:→ HELLDIVER:有拆開 很難證明是交付前或交付後才被拆開 06/13 20:56
6F:→ HELLDIVER:我個人的習慣 在分柬掛號時 如果拿到感覺異常的郵件 06/13 20:56
7F:→ HELLDIVER:例如疑似證件的郵件已被凹折 或感覺好像沒裝東西 06/13 20:57
8F:→ HELLDIVER:就會拿去跟主管反應 06/13 20:58
9F:→ HELLDIVER:不過有些郵件則是"自然"地被開封 例如常被採用的 06/13 21:00
10F:→ HELLDIVER:封口是">>>>>>"的便利拆 這種封口老實講很爛 但很多郵件 06/13 21:01
11F:→ HELLDIVER:都用這種封口 很容易因內容物太多或被勾到而打開 06/13 21:02
12F:推 leeles:當然要向上投訴,這不只是為了你自己的權益 06/13 21:25
13F:→ leeles:而是要讓這種事情不再發生,並且保護更多郵差 06/13 21:25
14F:→ lun168:即使你投訴,上層根本不痛不癢,還是基層員工認賠 06/13 21:37
15F:→ lun168:也有碰過惡質客人,寄假貨物給客人,又和對方說東西已寄出 06/13 21:38
16F:→ lun168:越是重要的東西,儘量以快捷送到為主 06/13 21:39
17F:→ lun168:平信的小信件,容易被其他貨件割到 06/13 21:39
18F:推 CATTOS25:衰小的真的是郵差!2年多前遇過工廠掛號,都一般信封袋 06/13 22:08
19F:→ CATTOS25:居多,隔天收發小姐跟我說該件掛號東西掉了,信封底有破 06/13 22:09
20F:→ CATTOS25:洞,裡面是模具!!!啥小!要2.3萬(#‵′)凸 06/13 22:10
21F:→ CATTOS25:這麼重要的東西給我用一般信封袋裝,還好最後不了了之 06/13 22:10
22F:→ CATTOS25:誰知道在運送過程中割破信封掉到哪了= =||| 06/13 22:11
23F:推 KEINO:樓上,也有可能是工廠自己搞丟打死不承認... 06/13 22:44
24F:推 smally:收件人無異議收受郵件不得請求補償。收受郵件時,未當場聲 06/14 16:03
25F:→ smally:明瑕疵不得請求補償。法條是這樣規定。 06/14 16:03
26F:推 smally:至少這樣就可以完全確定是郵局的責任。 06/14 16:05
27F:→ lovemouse:這根本沒辦法釐清誰的問題 因為郵件經過層層轉運 06/14 19:55
28F:→ lovemouse:你根本沒辦法知道是哪裡掉的 倒楣的是郵差 要自己賠錢 06/14 19:55
29F:→ lovemouse:跟上面反應 上面也是會叫那局自己賠 06/14 19:57
30F:→ lovemouse:上面是不會管我們死活的 只能說郵差很可憐 06/14 19:57
31F:→ lovemouse:別以為郵局高層會有多大作為 06/14 19:58
32F:→ ilutc:哪有收去還來討價還價的 ... 06/14 20:02
33F:推 smally:說起來郵差也不用賠,簽收人收受郵件時未當場聲明瑕疵啊, 06/14 22:59
34F:→ smally:除非證據證明,否則很難說誰是誰非 06/14 22:59
35F:推 claudian:我曾經寄小條凝膠給買家,用台電繳費單那種信封裝,封口 06/16 00:02
36F:→ claudian:都用膠帶貼好了,買家收到時真的是空信封,因為從邊緣裂 06/16 00:02
37F:→ claudian:開東西掉出來,對方家人簽收時也沒注意。最後是郵局幫我 06/16 00:02
38F:→ claudian:找到掉落的東西然後重新投遞,從此之後我寄東西信封一定 06/16 00:02
39F:→ claudian:用膠帶完全封起來。 06/16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