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godboy (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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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問] 郵差拿安全帽砸我的狗
時間Sat Nov 17 15:08:30 2012
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急迫之緊急危難
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構成要件為: 1、須有危難存在;
2、危難需屬緊急;
3、須為保全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所為的避難行為;
4、須出於不得已;
5、須無承受危難的特別義務;
6、須行為不可過當。
我是覺得郵差應該很難符合 以上六點
所以是需要被譴責的
不過原PO也是有一些責任
讓你的狗狂吠卻不制止 實在不太應該
如果你的狗邊吠邊朝他進逼
郵差是可以主張 感覺到狗有攻擊意圖 "不得已" 才出手
就看法官要不要採信了 但應該還是會有過當的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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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正當防衛
有板友推文說了 此例並不適用
因為正當防衛要對 "人" 才可以主張 不能對動物
但 如果是主人 "下令" 狗去咬人
是可以對狗主人主張正當防衛
因為此時 狗被視為狗主人用來傷害他人的工具
這是最近我在網路上看到的討論
跟大家分享
有錯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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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9.247.200
1F:推 flove0918:一朝被狗追 十年怕狗吠 11/17 15:28
2F:→ flove0918:上次有家的吉娃娃吠叫 我也不自覺的腳縮了一下 11/17 15:29
3F:→ HELLDIVER:正當防衛對應的是現時不法之侵害 所以才有所謂的"正當" 11/17 15:59
4F:→ HELLDIVER:所以對象僅限於不法侵害者 緊急避難則無此一限制 11/17 16:00
5F:→ HELLDIVER:至於緊急避難 客觀上要有避難的情狀(緊急的危難) 11/17 16:02
6F:→ HELLDIVER:以及避難行為(適當、必要、衡平性) 主觀要件是避難意識 11/17 16:03
7F:→ HELLDIVER:至於避難有沒有過當 要看當時的情況而定 11/17 16:04
8F:→ HELLDIVER:例如說那個摩門特 天生神力的狗突然飛咬過來 一時匆忙下 11/17 16:05
9F:→ HELLDIVER:拿了安全帽就把牠揮打出去 這有過當嗎? 很難說 11/17 16:06
10F:→ HELLDIVER:當然 這只是我舉例而已 不是這事件的情況 11/17 16:06
11F:→ HELLDIVER:不過我是認為 當狗有攻擊人的傾向時 飼主本來就有義務去 11/17 16:08
12F:→ HELLDIVER:制止牠 而不是等到事情發生後才來追究誰對誰錯 11/17 16:09
13F:→ HELLDIVER:由於這件事只有單方面說詞 只能說不予置評 11/17 16:10
14F:→ gazwa:我是覺得人出事狗都不是狗主人的,狗出事狗就又變他們的 11/17 18:00
15F:→ gazwa:郵差難當,狗又不綁,這個月我被咬兩次了,跟狗主人說 11/17 18:03
16F:→ gazwa:一個說不是他養的,只是看他可憐餵牠,一個說我家的狗應該 11/17 18:05
17F:→ gazwa:不會咬人orz,所以都我倒楣就是了,我在猜如果我打狗被看到 11/17 18:07
18F:→ gazwa:應該會被投訴,所以現在這兩間的信,只要狗不綁我就不送 11/17 18:08
19F:→ gazwa:因為我已經跟狗主人說了,如果我再被咬我會驗傷求償 11/17 18:10
20F:→ gazwa:那位同仁會打狗,狗追牠應該不是第一次了,搞不好有咬過他 11/17 18:14
21F:→ gazwa:其實送信送久了哪些狗只會追不會咬都馬知道,會打應該咬過人 11/17 18:16
22F:推 DaToBin:讚 ! (這兒可是郵差的主場耶!!) 11/1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