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locaust (大叔好喜歡小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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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郵務] 請問信件問題 怎麼處理??
時間Tue Jan 31 22:13:45 2012
今天有一個客人
拿了郵局出售的3元信封 裡面裝的是摸起來就知道是書本的書籍
這位小姐口吻是ok的
她表示說 這件我在1/20來妳們這邊寄的
結果昨天一開工我們就收到了 是直接寄回來的~~
我看了一下信封的狀態 的確是直接被送回原寄者地址的
但是原寄者的地址書寫格式完全正確 但是之前已經被退過一次了
信封上面還有高雄稽查 以及此地址查無此人的一些蓋印
所以我終於懂了 是這樣的
這個客人10幾號的時候寄書籍到高雄 被以此地址查無此人的情形下 以及稽查查訪之下
確定無此人而退回台北 原寄者這邊
而這位小姐 20號又直接用這個已經是花花了的信封 再直接寄一次
我們新來的妹妹 就這樣收寄下去了....
結果開工第一天直接被退回.......連到高雄都沒有
所以她表示 那麼印刷品掛號的30元郵資怎麼辦??
你們郵局連送到高雄去投遞都沒有 就直接退了耶....
聽到這邊我也整個傻眼....
一是 我也第一次遇到這情形
而且我從來不會就這樣收寄 信封已經被寫了蓋了一些無此人 退回字樣的信件
二是 我們新來的可愛妹妹 我不希望這樣就要她賠掉30元
我希望讓她學到這次的經驗 然後又可以不必賠到錢
畢竟學習事物 本來就必須付出代價~
而我希望她付出的代價是努力 我希望她付出的是專注的學習精神
希望以正向的方式 讓她學習
而不是用 "賠錢" 這樣負面的方式 讓她學習到這次的經驗....
所以
各局的郵務朋友們 遇到這種情形
該怎麼樣以最好的方式?? 既完滿的為這位小姐處理事情
也同時讓新進妹妹
能夠以最低 且正面的代價 學習到這次經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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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13.165
※ 編輯: holocaust 來自: 114.25.213.165 (01/31 22:15)
1F:→ HELLDIVER:郵差來時拿給他 跟他說明情況即可 01/31 22:22
2F:推 ppaaa:30我出 讓他當我女友我來教他 01/31 22:24
3F:→ kanna:30元就賠下去呀,有賠才會痛…@@ 23k的時代也是照賠幾百幾千 01/31 22:39
4F:→ kanna:新人都是從犯錯中學習的,不太誇張的代價就讓她自己承擔吧 01/31 22:40
5F:→ kanna:…我想起來了,n年前帶我的師父有幫我賠過80元,因為包裹裡裝 01/31 22:43
6F:→ kanna:醬油,我沒問就收寄,然後醬油瓶破了= = 本來想摸摸鼻子認賠, 01/31 22:44
7F:→ kanna:但師父說沒有讓見習徒弟賠錢的道理,所以幫我出… 好感動QQ 01/31 22:44
8F:推 acbedado:有點不懂,所以第二次妹妹收的時候他信封也跟第一次 01/31 23:07
9F:→ acbedado:寫的收件地址、收件人都一樣沒改過嗎? 01/31 23:07
10F:→ acbedado:如果她有改過地址或收件人1/20又再付一次30元 01/31 23:09
11F:→ acbedado:那就是妹妹要賠,因為她沒有注意要請客人換信封或幫她遮 01/31 23:10
12F:→ acbedado:蔽退回那些戳章 01/31 23:10
13F:推 kumiko:錯誤。Y 01/31 23:38
14F:→ kumiko:我會自己賠,因為這樣下次就絕對不會重蹈覆轍。 01/31 23:39
15F:推 ilutc:我也有點小不懂 客人第二次寄時 有更改過收件人的任何資訊嗎 01/31 23:42
16F:→ ilutc:第一次如果被稽查退回 客人應該是連絡收件人後 更改比如地址 01/31 23:42
17F:→ ilutc:妹妹的錯 應該是沒注意到稽查的怪手 沒跟客人再確認 01/31 23:43
18F:推 cloudsub:30元的代價不夠低? 02/01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