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ps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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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郵務] 重複使用bag1便利袋交寄一般函件
時間Sat Feb 26 00:07:45 2011
想請問大家有沒有拿"用過的"bag1便利袋裝東西去寄
但是不是寄55元,而是寄一般的掛號函件的經驗呢?請推文讓我知道:)
今天這樣拿去郵局要寄掛號被行員說不行,一定要寄55元的
我覺得不太合理,因為他就算是便利袋,本質還是一個紙做的容器
為什麼要限制非寄便利袋的服務不可,況且郵資沒有比較便宜
我有跟行員表示這樣的想法,行員很堅持說這是不可以的
還有一個行員還質問我有這樣寄過嗎?在那裡寄的?讓我覺得不是很舒服.....
但是我自己口氣也不是很好就是了,反省中.......
行員們的結論是,就是不可以這樣,要嘛拆開改用信封裝起來,
不然就是用個信封再把便利袋整個套起來寄,
聽到這邊我整個人就燃燒了,這不是多此一舉,多砍了一顆樹
後來有打0800問這件事情
第一次的專員跟我說便利箱可以這樣寄,便利袋不行..我聽完直覺得反應就是:為什麼?
專員只有說類似規矩就是訂這樣的話,所以我只好摸鼻子結束通話
後來覺得這根本就不合理,又打了一次0800
這次專員聽完我的問題說要去請教主管之類的,還要聯絡剛才不給寄的A郵局.....
我問他那我等一下去B郵局他會讓我這樣寄嗎?
專員說他會知會該郵局
結果20分鐘之後我去B郵局寄,小姐很自然的收件了,什麼都沒有問.....
我覺得第一次的專員小姐有可能是誤會我的問題了 把重複利用折價搞錯成我的問題了
然後郵局(總局)真的服務還蠻好的
我本來只是想把覺得不合理的事情說出來,畢竟接電話的也只是小蝦米,不會是長官
如果規矩真是這樣定他又能改變什麼,沒想到會有意外的發展
事後我還接到郵局來的電話,說他們會再檢討這個問題
以上,不知道今天的行員會不會也看到這篇 >"< 今天有太激動,應該要道歉
想鞭也小力一點
因為連我自己都在想是不是太奧客了... T_T
但是因為真的覺得不合理還是撥了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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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38.251
1F:推 AHJKL:郵局就是這樣 02/26 00:12
2F:推 promistake:我寄過(舉手)而且還是行員主動跟我說的 02/26 00:22
3F:→ ayjordan:通常遇到這種人 吃郵飯的只能低聲下氣的說:對不起 02/26 00:32
4F:→ ayjordan:真的 ,接電話的只是小蝦米而已 卻接到莫名其妙的控函 = = 02/26 00:33
5F:推 Pettitte70:交寄一般函件是否會比52元便宜... 02/26 01:01
6F:→ Pettitte70:如果會的話 建議郵局應該把bag1改成跟box5一樣有3元折 02/26 01:03
7F:→ Pettitte70:價 這樣對行員來說應該會比較單純吧... 02/26 01:03
8F:→ lips:我是寄印刷品掛號小於500g這樣是$40 用折價的便利袋方案沒省 02/26 01:30
9F:→ lips:我只是希望不要拘泥於"便利袋" 把他看成回收利用的信封不就好 02/26 01:31
10F:→ ilutc:剛去內部資訊網翻便利箱(袋)服務作業手冊 02/26 01:47
11F:→ ilutc:只有提到BAG2寶貝便利袋可改寄小包 掛號 不掛號皆可 02/26 01:48
12F:→ ilutc:普通便利袋隻字未提 沒說可以或不可以 應該算模糊地帶吧 02/26 01:48
13F:→ ilutc:總公司應該把遊戲規則公布清楚 要不導致客人有疑義無所適從 02/26 01:49
14F:→ ilutc:而且是"首次"使用寶貝便利袋才提到能改寄小包函件... 02/26 01:51
15F:→ ilutc:0800好像是外包的吧 02/26 01:52
16F:推 kery0129:過去(約3年前)有公文規定:新袋除寶貝袋外,應以包裹交寄 02/26 02:28
17F:→ kery0129:在實務上,如遇客人以新袋寄掛號函件,個人會以包裹入機 02/26 02:30
18F:推 kery0129:當時,個人於收到公文產生疑義後致電總公司承辦人,經溝 02/26 02:34
19F:→ kery0129:通(吵架)後,而得知一般便利袋新袋須以包裹交寄。 02/26 02:35
20F:→ AHJKL:"首次"使用寶貝便利袋,就60元了,還寄小包? 02/26 22:03
21F:推 Barbiel:事實上應該說是規則根本沒定好,倒楣的就是窗口了 02/28 17:46
22F:→ Barbiel:以前聽說除了寶貝袋之外都應該是用包裹收寄 02/28 17:47
23F:→ Barbiel:樓樓上 寄國外 可以當國際小包折抵60元 02/28 17:48
24F:→ Barbiel:好像只有寶貝袋跟小型便利箱國際用郵上可以改小包 02/28 17:49
25F:→ Barbiel:用小包收的話應該也沒有人管 02/28 17:50
26F:→ Barbiel:可是窗口如按照規定說要只能以包裹收寄 好像也不能說錯 02/28 17:51
27F:→ lips:我不懂的是 第一次用新袋當然要follow郵局的規定 但是第二次 02/28 19:24
28F:→ lips:使用為什麼還要受這些規定限制? 難道使用限制還要溯及未來 02/28 19:25
29F:→ lips:購買者只能xxx 然後收件者亦只能xxx 是連這部分都規定了嗎 02/28 19:29
30F:推 AHJKL:應該說是為了郵差封發方便,假如便利袋當普掛,郵差容易造成 02/28 21:20
31F:→ AHJKL:誤看,而影響投遞時效。 02/28 21:20
32F:→ AHJKL:容易造成雙方混淆。不過lips板友的問題其實也是很多人問題 02/28 21:21
33F:→ AHJKL:,等到累積一定"能量"郵局也許就會改了吧? 02/28 21:22
34F:推 pinktasha:重複使用的便利袋可以當小包 去開會的時候有說過 02/28 22:16
35F:→ pinktasha:忘記是副理還是哪位高層說的 但真的很多經辦不知道 02/28 22:17
36F:→ pinktasha:重量輕時小包較便宜 把它看成是一個普通信封收寄 02/28 22:20
37F:推 AHJKL:寶貝袋才可以 02/28 22:55
38F:推 shalu:郵局沒有哪一條講重複使用的便利袋 不能當信函交寄的規定 03/02 20:31
39F:推 shalu:這點是郵局作業上理虧的地方 不能歸論為原po的錯 且這是好問 03/02 20:32
40F:推 shalu:題。就像返箱學生包裹送箱期間一過 是不是100元郵資全沒了 03/02 20:32
41F:→ shalu:也有爭議 03/02 20:33
42F:→ shalu:然後很機車的是 郵局沒有一個很直接的管道可以反應 03/02 20:33
43F:→ AHJKL:有喔,郵局一心信箱有"明述"(2年前) 03/03 11:35
44F:推 kzntkt:前兩個禮拜我有寄過Bag1重複使用 印刷品郵資30元 03/14 06:30
45F:→ kzntkt:我覺得還有一個重點是 不能寫郵局的包裹托運單 那會比較貴 03/14 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