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gjian (風舞狂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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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郵差遇狗狂吠 拿石頭K 罰!
時間Thu Jul 29 17:04:51 2010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縣報導】 2010.07.29 02:58 pm
上大郵局藍姓郵務士日前在北縣新莊送信時,因收信地址門前電線桿綁的三隻狗朝他吠叫
,他便拿路邊石頭丟狗。飼主聽到狗慘叫,出門追趕攔下,藍承認拿石頭丟狗,在派出所
付一千五百元充當「醫藥費」和解,飼主撤回毀損告訴。
不過,派出所認為全案涉及無故惡意傷害動物,依動物保護法將全案移送北縣動物疾病防
治所處理;所方昨約詢藍到案說明,藍坦承丟石頭打狗。
由於「刑事毀損」和解,是否仍須再依動保法追究,因無前例可循,防治所只好請示農委
會;若須處罰,會從輕罰一萬五千元。
藍姓郵務士得知花了一千五百元,還可能被罰一萬五千元,大嘆「已經得到教訓,以後送
信就算被狗追咬,也不會再丟石頭趕狗。」
上月七日上午八時,卅一歲的藍姓郵務士送信到新莊市化成路時,住收信人隔壁的葉姓飼
主,正為飼養的四隻狗洗澡,將其中三隻洗好澡的狗綁在門口電線桿上。
三隻狗看見騎機車送信的藍姓郵務士,立即朝他吠叫。藍因過去常被狗追咬,狗又擋到投
信信箱,便在路邊拾起一顆長十一公分、寬十公分及厚約四公分的石頭扔向三隻狗驅趕,
趁狗躲開時投完信即離開。
葉姓飼主在屋內聽到狗慘叫聲趕出來,發現其中一隻黑色米格魯「酷酷」右前腳受傷,立
即追趕攔下藍姓郵務士。藍承認丟石頭趕狗,葉立即報警將藍姓郵務士及「犯罪工具」石
頭一併帶回派出所。
葉原本要提出毀損告訴,藍一再澄清丟石頭只想趕狗,不確定有沒有丟到狗,但願意賠償
醫藥費;雙方以一千五百元和解。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7529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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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0.2.204
1F:推 shalu:下次可以團購肉包子 用肉包子打狗 XD 07/29 19:55
2F:推 AHJKL:這篇其實認真來講,並不符合本板有關"郵局" 07/29 21:29
3F:→ AHJKL:放在Delivery 板(投遞版)才為適當。 07/29 21:29
4F:→ AHJKL:首先"上大郵局藍姓郵務士"完全是錯誤的。 07/29 21:30
5F:→ AHJKL:"郵局"只有中華郵政公司能使用。 07/29 21:30
6F:→ AHJKL:郵務士也完全顛倒,這是公務員。 07/29 21:30
7F:→ shinjr:上大郵局是什麼東西啊.... 07/29 23:53
8F:→ AHJKL:記者寫的不對,應該是"上大郵通",因為上大的關係,所以才有 07/30 11:44
9F:→ AHJKL:郵政法規定,"郵局"二字限中華郵政公司能使用。 07/30 11:44
10F:推 shalu:= = 我也被騙了 傷腦筋 上大怎麼還不倒 07/30 19:08
11F:→ shalu:不過我認為 可能是傻子記者 筆誤 上大 郵局 傻傻分不清 07/30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