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lu (PTT郵局版Post開版囉!!)
看板Post
標題Re: [郵務] 學生包裹
時間Thu Jul 15 18:24:49 2010
※ 引述《Barbiel (精彩不亮麗)》之銘言:
: 對不起,我一直以來一直有一個問題。
: 如果期限過後的學生包裹收寄,
: 大家是如何處理的呢?
: 比如說今年期限是7/16,
: 或者前年買的沒有寄出,
: 到今年才寄的。
: 1. 稱重計費-100(or70)?
: 也就是如果資費稱重之下是120,
: 那就再跟顧客收取20元郵資。
: 如果低於學生包裹的價格就不再收錢。
: 2. 稱重計費。之前的100元或70元不管他。
: 3. 不重新計資,以已貼郵資來收寄。
: 我承認我們郵局一般都採取 2. 的作法。
: 其他郵局的大家普遍是怎麼收寄的呢?
: 也不知道怎樣才是正確的。
不可能採2吧?這樣會被客訴吧 應該以有利於消費者
但又不損及郵局本身的1.較適當吧
不過我都用3耶 隨時寄都沒差 也沒被發單過 XD 同學高興 我也輕鬆
主要是我們的規定寫得很不清又不楚
但我認為最合理的規定 應該是要這樣辦理
"學生返鄉期間" 才准以使用3.返箱優惠已付郵資的箱子方式交寄
除此以外的期間 則是上述1. 折抵100元。
箱子不分是哪個年的返箱檔買的 都可以使用 規則則是照上述作法。
如此也可避免客戶囤積紙箱 有本錢 他就今年囤起來明年寄XD
板友 我覺得2.方式是比較險的一著棋說~~
p.s:糟 一講破後 會不會有一堆認同的同學去抗議 XD
如果有閒工夫 我再去跟總公司反應看看 能否有明確的規則來
--
Jeter:「你不可以在這個時候鬆懈下來,尤其是這種相當簡
短的系列戰,沒錯,這對我們而言是場重大的勝利,但是這一
點都不代表什麼,除非我們贏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72.157
※ 編輯: shalu 來自: 118.166.172.157 (07/15 18:28)
1F:推 Barbiel:我覺得規定得不清不楚的情況就變成看經辦 07/17 10:21
2F:→ Barbiel:我來用的話普通來說都用1收 可是有的經辦會用2來處理 07/17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