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sieoo (卑微渺小)
看板Polioffice
標題[公告] 暑修注意事項
時間Fri Mar 19 09:24:40 2004
擬於本學期(93年6月,含暑修後)畢業之學士班學生應注意事項:
1. 修讀輔系(雙主修)者,若本學期您的輔系(加修學系)專業必修科目學分
仍未修足,又不想延長修業年限,則至遲應於4 月9日之前(碩士班入學考試經錄取
者,至遲應於該考試放榜日起十日內檢具錄取證明),向所屬教務單位提出放棄修讀
輔系(雙主修)之申請,逾期未提出放棄者,即自動延長修業年限至修畢輔系(雙主
修)學分,或修業年限屆滿為止。
2. 修讀學程學生已修足本系學分而未修足學程學分者,須提出申請始得延長修業
年限。
教育學程學生,請向師資培育中心提出申請。
其它學程學生,請向註冊單位(註冊組、社科院教務分處、醫教分處)提出申請。
(申請表可至註冊組網址下載:
http://www.regist.aca.ntu.edu.tw)
3. 「英文學位證書」(即舊稱之英文畢業證書)限本學期擬畢業學生申請。
申請表可至註冊單位(註冊組、社科院教務分處、醫教分處)索取。
93年5月31日之前申請者,可於6月底領取中文學位證書時一併領取英文學位證書。
93年6月1日至9月10日之間補申請者,若申請時已領取中文證書,則於七個工作天後方可
領取英文學位證書。
9月13日起,不再受理申請「英文學位證書」,請改申請效力相同的「英文學位證明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