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amn (yy)
看板Policy
標題Re: [構想] 合理的房仲政策
時間Sun Nov 22 11:07:07 2015
我倒是有一個構想
因為房子基本上都還是壟斷而且攸關國民生計
而房屋仲介理應是尋找買方跟賣方的平台而已
而房屋的基本功能是居住,廠房跟商辦則是提供經濟所需發展
在台灣現在我們根本本末倒置
我認為房仲此項任務應該收歸國營
並且嚴審使用目的
並且取消傭金會造成逆選擇及道德危機的誘因
如果房仲依法行政就不會隱匿死人屋或是海砂屋等等情事
他也不會為了成交而說一些有的沒的話術,房價高低跟他並無關係
也就不會引誘炒房動機
※ 引述《sligiho (六年級大叔)》之銘言:
: 個人覺得房仲業收費有調整的必要
: 目前房仲是收房價六趴
: 也就是說房價越高房仲抽越多
: 所以在不透明機制以及各種哄騙話術下
: 房仲業等於是哄抬房價的幫兇
: 房價ㄧ炒高
: 沒人買的起
: 交易量萎縮
: 房仲業倒閉
: 全民嚐苦果
: 還不如房仲收費與房價脫鉤
: 例如一坪收一萬,再加刊登天數等費用
: 房仲業以專業促成買賣雙方的交易,
: 以交易量正常流動的收費來營利
: 房仲業才有促成房價調降的可能
: 這才是房仲業可長可久的道路
: 而不是墊高房價,牟取一時的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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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ram: 只要國營,一切完蛋. 11/22 18:58
2F:→ saram: 你買房子並非一定要經過房仲,台灣不是日本啊! 11/22 18:59
3F:→ saram: 你也可以和屋主懇談看屋(自己親人還找房仲?),然後到代書那 11/22 19:00
4F:→ saram: 邊辦理過戶,銀行代償事宜. 11/22 19:01
5F:→ saram: 只是這樣買賣效益差,容易起事後爭執.有個第三者總是好的. 11/22 19:02
6F:→ saram: 房價太高,則抽成可以再議,太低(舊公寓,小套)可以多給,這是 11/22 19:03
7F:→ saram: 雙方合意的事情. 11/22 19:04
8F:→ saram: 拉高房價的並非仲介.那根本風馬牛. 11/22 19:05
9F:→ saram: 我們看房子總價一定要把期間的利息支出算入. 11/22 19:09
10F:→ saram: 在利息高的年代也許房子買得不貴,但十幾年的利息驚人. 11/22 19:10
11F:→ saram: 許多投資人賠到廉價殺出. 11/22 19:11
12F:→ saram: 目前利息低,也算個小利多. 11/22 19:12
13F:→ kkamn: 你想想帥過頭要買賣房看到國營房仲的死人臉,火就熄了 11/22 21:47
14F:→ tiuseensii: 新加坡國宅已經提供良策了,是這個政府不願/不敢擋人 12/02 14:25
15F:→ tiuseensii: 財路 12/02 14:25
16F:→ tiuseensii: 再不然,韓國的長租政策也不錯,但國民黨那些炒房的要 12/02 14:27
17F:→ tiuseensii: 怎麼辦 12/02 14:27
18F:→ saram: 除非把全國房地產歸政府.否則甚麼良策免談. 12/03 01:21
19F:→ tiuseensii: 噗,真會跳針。從國宅長租直接放大絕到國有 12/03 20:30
20F:→ tiuseensii: 看長期發言,不得不懷疑真的有房仲業太閒到處灌水 12/03 20:32
21F:→ saram: 別心懷鬼胎啦. 12/03 22:33
22F:→ saram: 房仲管你炒房不炒?只要有人想買想賣他就來了. 12/03 22:34
23F:→ saram: 因為你從來不認識仲介的,不知道他們的正面功能. 12/03 22:35
24F:→ saram: 只想到人家會貼看板,汙染環境. 12/03 22:36
25F:推 tiuseensii: 最近特別閒是吧?再洗也沒用,炒房已經人人喊打啦 12/04 09:06
26F:→ saram: 我又不是談炒房.我是說仲介商有正當性,無論何時. 12/04 10:41
27F:→ saram: 日本人買房子不能沒仲介.台灣算是鬆散的,自由選擇. 12/04 10:42
28F:→ saram: 你要買貴的也不必經過中介,你要租的也不必給人賺一個月. 12/04 10:43
29F:→ saram: 但是人性本惡,人貪心,人疏忽,造成許多後遺症. 12/04 10:43
30F:→ saram: 仲介是對兩方公平處理,反正買房子的人不喜歡誰也賺不到. 12/04 10:44
31F:→ saram: 但是社會上一些沒有概念的人,把炒房跟仲介連貫一起了. 12/04 10:46
32F:→ saram: 你在房價低到狗屎程度地區要買房子,你一樣要找當地仲介來, 12/04 10:47
33F:→ saram: 但價格不是他訂的,是兩方合意的. 12/04 10:47
34F:→ saram: 只要你心甘情願掏錢下定,你就是認同這價位了,跟股票一樣. 12/04 10:50
35F:→ saram: 誰又能逼你買高價屋? 12/04 10:50
36F:推 downtoearth: 新加坡基本是土地國有..... 12/05 16:16
37F:→ saram: 把台灣土地權歸國有,讓政府蓋大樓吧.保證大家輕鬆多了. 12/05 16:44
38F:推 bloodpledge: 真的不要把房仲業想的太了不起 他就真的只是仲介平台 12/15 01:01
39F:→ bloodpledge: 而已 自由市場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 12/15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