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igiho (六年級大叔)
看板Policy
標題[構想] 合理的房仲政策
時間Sat Sep 5 16:19:45 2015
個人覺得房仲業收費有調整的必要
目前房仲是收房價六趴
也就是說房價越高房仲抽越多
所以在不透明機制以及各種哄騙話術下
房仲業等於是哄抬房價的幫兇
房價ㄧ炒高
沒人買的起
交易量萎縮
房仲業倒閉
全民嚐苦果
還不如房仲收費與房價脫鉤
例如一坪收一萬,再加刊登天數等費用
房仲業以專業促成買賣雙方的交易,
以交易量正常流動的收費來營利
房仲業才有促成房價調降的可能
這才是房仲業可長可久的道路
而不是墊高房價,牟取一時的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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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dhpipt: 法律沒有禁止你低收仲介費 09/05 18:47
2F:→ sdhpipt: 高興的話你也可以只收1元,完全合法 09/05 18:48
3F:→ sdhpipt: 既然可長可久,你可以開一間看看,看有沒有辦法打敗信義 09/05 18:49
4F:→ sligiho: 謝謝指教,只是建議囉!不然房仲只會助漲房價,貌似不合 09/06 13:32
5F:→ sligiho: 理吧! 09/06 13:32
6F:→ sdhpipt: 只是建議,不自己下去開店,還侈言什麼改變市場 XD 09/06 20:29
7F:→ sligiho: 房仲抽成與房價連動,這樣只會助漲不助跌,這樣合理嗎? 09/06 23:58
8F:→ sligiho: 應該以專業促成房市交易活絡才對啊!不然房價炒到天,現 09/06 23:58
9F:→ sligiho: 在房仲業是不是很苦? 09/06 23:58
10F:→ saram: 房仲費是勞務費,不是房屋土地的權利轉移代價. 09/07 01:15
11F:→ saram: 他是附加的,參考房價而定的百分比而定價.也不是沒彈性. 09/07 01:16
12F:→ saram: 譬如賣的房價太低,舊公寓漏水又死人,一間40萬元,算六趴的 09/07 01:17
13F:→ saram: 話仲介人員工錢都不夠,能不多給? 09/07 01:18
14F:→ saram: 這也能助漲房價嗎?誇大其詞. 09/07 01:19
15F:→ saram: 但千萬元豪宅,買家又嫌他們抽的金額太多了,只能往下調. 09/07 01:20
16F:→ saram: 你想貸款,能跟銀行專員說總金額要包括仲介費與契稅嗎? 09/07 01:22
17F:→ saram: 總而言之,房仲費不論多少都不會影響登錄房價. 09/07 01:23
18F:→ saram: 你要是想省,也可以直接跟房主談的.那相當麻煩的. 09/07 01:24
19F:→ kkamn: 房仲給地政機關賣,保證賣的懶懶的,一附要死不活的樣子 10/07 15:40
20F:推 waylank1234: 有時候千萬豪宅抽一趴都有人嫌貴了 01/16 19:20
21F:推 waylank1234: 而且你以為這樣改制就有效果嗎?看似都市地區有效果 01/16 19:23
22F:→ waylank1234: 那麼農村地區呢? 01/16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