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
看板Policy
標題Re: [討論] 社會契約
時間Tue May 6 01:09:19 2014
※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也對!
: 說來2014/03/23晚,佔政院學生被打得頭破血流,不是政府打的,是689萬人打的。
: 政府不會違法,因為法與政府的行為都是多數人造成的
: 689萬人架構了一個可以打遊行者的國家社會,所以政府依照689萬人的意志去打了學生。
: 而學生被打是因為違反了689萬人的界限。
政府不會打人,也不會殺人更不會違反法律,按照你的邏輯,學生是被全體
兩千三百萬台灣國民打的,不是689萬人
政府不會因為你是嬰兒就不保護你
: 沒錯,社會契約是人民和人民之間的共識,非人民和政府之間的關係。
: 打衝政院學生,是689萬人的共識。
不對,這是全體兩千三百萬人的共識,除非他不是台灣國民
: 也就是說:少數與689萬人 其實沒有共識、沒有社會契約。
: 所以,你要規納為 : 一個基於共識的強制力 打了少數人---這錯大了。
: 所以說:政府不是強制力, 我目前想:只是一個執行者而已。
: 政府只有在少數與多數有共識時,少數願意被打時,才去打少數。
這是你自己歸納的,政府只是一個執行而已,這是狹義的說法
廣義的說法政府包含了行政司法監察,如果你硬要說政府打你
講白了這個意思就是行政權和獨立司法權以及監察立法,共同
同意打學生
: 例如,瑞士有少數想自殺,政府就按照程序幫他自殺。自殺與被打都是相同的。
: "北海岸不獨立,所以活該被蓋好幾個核電廠"
: "蘭嶼不獨立,所以活該被埋核廢料"
: 北海岸與2000萬人 其實沒有共識
: 蘭嶼與2000萬人 其實也沒有共識
有共識,這就是社會契約下的民主程序
: 如我上段所述,有共識就依共識走,沒共識就該各自獨立分開。
如何界定何謂有共識何謂無共識?
沒共識獨立各自分開?你想的真的太簡單
: 共識決定的,或可說是社會契約決定的。
社會契約決定?有白紙黑字上面有簽名嘛?反之如果我不執行,又能如何?
: 不是犧牲最少的契約。用犧牲這詞不大對。
: 社會契約是去追求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結果、都可以接受的共識。
: 社會契約產生的是所有每一個人都願意妥協的契約、都願意容忍的結果。
: 不是有任何人在不願意的狀況下被犧牲。
: 因為當他不願意時,就不存在所謂的共識、也不存在所謂的社會契約。
是犧牲,不是可接受,天賦人權並不存在可接受的概念
: 殺人不是基本人權, 在最原始最直接的解決方式也不是殺人。
: 不否認,原始人有人崇尚暴力掠奪。但是這不是共識。
: 如果這是絕大多數人的共識,人類早就死光了99.9%,
: 而剩下的0.1%則因為有足夠的自己的空間,而不與他人往來。
: 公獅子崇尚暴力掠奪,所以公獅少;母獅崇尚合作,所以母獅多。
: 人類有少數 崇尚暴力掠奪;但更多人崇尚合作,所以人類才繁榮。
: 所以也可說,更多崇尚共識合作,但各個族群的共識都不盡相同。
殺人才是基本人權,台灣教科書比較所謂人性化,事實上所謂的人權
其實就是殺人
: 民主不只是尊重少數生命。
: 就算末日缺食,吃人也遠遠不是民主。
: 你會這樣想是因為你預設了:社會有共識在絕境可靠暴力吃人。
: 但是,顯然弱者不想被你吃,沒有共識。
: 民主也不只是"不可以因此殺死少數"
: 應該是尊重他人的意見。尊重他人意見才有社會契約。
民主的目的是減少殺戮,不是所謂的吃人社會契約本身不
需要所謂尊重他人的意見,殺人也是一種社會契約構成的方式
皇帝贊成加稅一百倍,部分人民反對,那就殺光她們,當反對者死光時
就代表什麼?
: S說的:
: "不能事前箝制的憲法原則,「例外從嚴解釋」的法律原則
: 以及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
: 這些可說都是社會契約產生的,可說是公民共識產生的。
公民共識不是社會契約......公民共識是違反社會契約的行為
國家或是社會組成為何?你必須先是這個社會之一,也就是"人民"
你才會是"公民",最後你才會是所謂的"執政者"
公民共識基本上是否決掉全體人民的意見以特定團體來決定全體的意志
貼切點講貴族立法,也就是特定人士才有權力形成所謂社會共識而犧牲
掉多數人的意見,公民共識從本質上就是獨裁
以公民一辭凌駕於人民和執政者之上,否定掉人民的意志和執政者所被
賦予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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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IFF:1.馬19不打紅衫軍,郝龍彬打學運。 不能糊圇概稱是2300萬打的 05/07 19:40
2F:→ RIFF: 會打人的會被打的都是特定人。 05/07 19:41
3F:→ RIFF: 政府保護嬰兒不,看人民的共識。 05/07 19:42
4F:→ RIFF: 這個國家的民主還差很遠。隨隨便便弄個體制 便想把打學運的 05/07 19:44
5F:→ RIFF: 責任推給全體國民,說不通。 05/07 19:44
6F:→ RIFF: 等到真民主了,出事才是全體國民的責任。 05/07 19:45
7F:推 RIFF: 如果自尊自大以為台灣目前體制是真民主,那蘭嶼人受幅罹癌 05/07 19:48
8F:→ RIFF: 都是合理的了。這就稱不上民主了,太沒人性了。 05/07 19:49
9F:推 RIFF:2.我看了你的文字,大致知道了:你的社會契約構成方式 包括了 05/07 19:57
10F:→ RIFF: 暴力宰制。 05/07 19:57
11F:→ RIFF: 但在我看(可能包括部份板友看)暴力宰制不是社會契約。 05/07 19:58
12F:→ RIFF: 就如 法治與法制不同 05/07 20:00
13F:推 RIFF: 看起來你的社會契約只是建立一個秩序,這樣子說,禽獸也有 05/07 20:02
14F:→ RIFF: 社會契約。 你沒有納入合意的程序。 05/07 20:03
15F:推 RIFF:3.最先進的民主國家都在主張價值,價值就是計較手段。 05/10 19:58
16F:→ RIFF: 你的"秩序論"不計較手段,就無法理解最先進的民主將來的方 05/10 19:58
17F:→ RIFF: 向,就沒辦法自己創造,只能事後模仿抄襲。 05/10 19:59
18F:→ RIFF:4.你說的"民主"=少殺 也無法解釋 先進民主國的:殺(協助自殺) 05/10 20:03
19F:→ RIFF: 與 不殺(刑事重犯無死刑) 05/10 20:03
20F:→ RIFF:5.你預設的人性最原始的人際關係是競爭掠奪殺人 05/10 20:04
21F:→ RIFF: 但無法解釋 絕境下有些人不殺人不掠奪他人 05/10 20:05
22F:→ RIFF: 也就是說:最原始的人際關係不僅只是爭奪殺人 05/10 20:05
23F:→ RIFF: 你的架構恐怕更適合解釋動物而已 05/10 20:07
24F:→ RIFF: 百萬年前人類如果同你分析的原始人際關係,應當人類很難繁 05/10 20:08
25F:→ RIFF: 衍,多孤立獨行,易死於自然界兇猛動物。 05/10 20:09
26F:→ RIFF: 雄獅在自然界幾乎沒有天敵,雄獅數量尚且很少,況人類? 05/10 20:10
27F:→ RIFF: 人類社會的繁衍 應更近於母獅的型態。 05/10 20:11
28F:→ RIFF:6.你的"秩序論" 預設各個"秩序"競爭求存, 05/10 20:14
29F:→ RIFF: 但無法解釋 先進民主國的"公投獨立"(即是分裂)現象 05/10 20:14
30F:→ RIFF: 就是 一個"秩序"的自我削減乃至可能的消滅。 05/10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