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od (我也要去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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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 數據
時間Sat Jan 11 14:39:54 2014
推 TanIsVaca:但是台灣有些薪資收入=0的人,比最高薪資收入者有錢。 01/11 13:00
→ TanIsVaca:富人主要收入不是薪資。是房租收入、價差收入、利息收入 01/11 13:02
你錯了,
如果以所得稅率級距在40%以上的當作富人,
其各類所得項目最大項是在「股利所得」,
不是你說的「房租收入、價差收入、利息收入」。
綜合所得稅的所得沒有什麼叫「價差收入」,
你說的應該被納入叫做「財產交易所得」,
總金額並不大。
「房租收入」在綜合所得稅統計中列入「租賃及權利金所得」,
這項的總金額也非常小。
「利息收入」更不用說了,現在利率很低。
不相信你可以自己去google各年度的綜合所得稅核定統計專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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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2.122
1F:推 TanIsVaca:感謝糾正。 01/11 14:49
2F:→ Merlion:比富人台北很難贏過SG的 比薪資就好 越鬼的國家越喜歡比 01/11 18:12
3F:→ Merlion:非薪資收入 但那些都跟老百姓無關 01/11 18:12
4F:→ innominate:因為台灣沒有資本利得稅,資本利得也沒有列入統計 01/13 16:57
5F:→ innominate:用綜合所得稅的資料是沒有太大意義的 01/13 16:58
6F:→ kaod:財產交易所得要申報... 01/13 18:56
7F:→ innominate:財產交易所得不等於資本利得 01/13 19:34
8F:→ innominate:資本利得最主要的兩個大宗是證券交易所得跟房地產交易 01/13 19:34
9F:→ innominate:尤其是房地產交易,這部分的統計一直是最大的漏洞 01/13 19:36
10F:→ innominate:至於房租也是,台灣的房東報稅比率是很低的 01/13 19:37
11F:推 vesting:小額交易本來就管不到... 這只影響政府介入契約時的認定值 01/26 03:59
12F:→ vesting: 但其實多數狀況 "照規定來"麻煩的是弱勢方 01/26 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