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鯁在喉)
看板Policy
標題Re: [構想] 取消博愛座
時間Sat Jul 21 14:09:27 2012
※ 引述《weitaivictor (唸經濟 好幸福  I》之銘言:
: 既然「弱」則囊括廢疾與行動不便者
: 那與我所說 "弱" 就包含了所有該讓座的情況
: 有何不同?
你的「弱」與我的「弱」,唯一的不同在於「判斷範圍」,
「弱」想定義,還真難定義,也因此我將之視為「最後」概括範圍,
而你卻認為,「天縱英明」可以加以判斷!
: "老" 有的是年紀 有的是心態 有各式各樣的"老"
: 那該讓座的老 不應該是年紀 應該是在於個人體能
: 90歲 但是建康強壯 VS 60歲 但是步履蹣跚甚至站都站不穩 請問誰比較須要坐位?
: 所以留下"老" 不如留下"弱"
: 以誰比較須要坐位的角度 來考慮坐位分配的問題
試問,90歲與60歲的人,誰老?今天看到你面前只有一個60歲的人,你讓也不讓?
如果是「看不出來」,那也就算了,看的出來他算老人了,就讓吧!
要知道,90歲的人就算健康強壯也有戰不穩的時候,畢竟他還是老!
我不管,是不是心態老,因為我心態也很老,那是不是我也能要求讓座?
至於個人體能,你又看的出來嗎?有年輕人可能剛開玩刀,體力正弱,你看出來了?
「博愛座」真正目的,我已經說過了,是「優先使用權」的意味,
而且這並非由法律加以規範,原因是太難規範了!既然如此只好道德勸說代替!
至於,「誰」比較需要,老人、孕婦、小孩、殘疾人士等,應該優先使用博愛座!
是否還要判斷「值不值得讓」,這應該不在取消博愛座的問題上!
: 如果你的主張是在「博愛座是優先讓座的位置」
: 我的文章主題是在坐位分配對象
: 你回我的文章 並不是那麼恰當
座位分配?分配啥,你分配依準是?你說了一堆,問題是,完全作不成!
原因是,你完全誤會「博愛座與讓座」之間的關係,
「博愛座」是優先使用,「讓座」則是每人都能道德讓座,僅此而已!
我想,你的回文至今仍在「廢除博愛座,並已主觀判斷是否讓座」,
基本上,反而更難讓真正需要的人,也位置可坐,因為可以每個人都當作沒看到!
: : 其三,我是不知道你當天看到的是怎樣的情況,兩隻手拿著畫桶的情況如何,
: : 但基本上,我常常也會如此,左右手食指中指與無名指小指各一包(共四包)加後面一包
: : 請問,這樣的清況之下需要別人讓座嗎?
: : 人少時,腳夾著可以嗎?人多時,你這樣上車卻是已經造成他人困擾了!
: ~~~~~~~~~~~~~~~~~~~~~~~~~~~~~~
: 照你這麼說 所謂的"老弱婦孺"還不是"上車卻是已經造成他人困擾了"?
: 運輸是一種人權 不應該被排除在運輸服務之外
不對,老弱婦孺是基於身體上之必然,且無法避免,也是社會認為應該保護者,
一個人提著大包小包,佔據空間至還無法拿穩,無論是否有座位,都是妨礙他人,
或者問,如果今天你要送一鍋熱騰騰的食物到親戚家去,鍋子還熱著,
基於「運輸是一種人權」,司機是不是不能拒絕?
那麼航空公司為何有限制行李重量與隨身物品呢?這是不是限制人權?
沒錯,運輸選擇是人權,那運輸安全與舒適不是人權嗎?
倘若今天是幾個人幫你分攤行李上車,人人都能顧行李,反而安全!
你大可避免提著大包小包,但是你無法避免你會老,或保證你不會殘疾吧!
: : 台灣人坐大眾運輸工具時,很愛人手一個大包,背上又一包,一個人站著三個人的位置!
: : 公德心是什麼?--
: : 當你的行為已經造成他人困擾時,自己就要想辦法控制,否則就自己分批拿!
: : 要知道,明明行李一堆還省交通錢的結果,就是造成他人的困擾!
: : 這種情況,自己要有自知之名,明知你這樣會造成他人困擾,為何要人同情你?
: : 同情沒這麼廉價!你自己的行動不便是「誰」造成的?
: : 博愛座是基於「禮讓」與「盡可能防止危險」而優先讓給「不可自免的行動不便者」,
: : 換言之,今天你不屬於那種行動不便的老人、婦孺或殘疾人士,就無需讓座給你!
: : 很多時候,之所以會罵人怎麼不讓座,都不是罵不讓座給老人而是行動不便的老人,
: : 若你還年輕,可以自己料理,而是你自己爲省的麻煩而把自己「搞成行動不便」,
: : 造成同車的人的困擾,就煩請把這樣廉價的同情收起來吧!
: : 別把「博愛座」或「讓座」的期待搞成這麼廉價
: : 或許很多年輕人被罵過,而心生憤怒,請先問自己三個問題,再責怪他人:
: : 一、你是不是佔著博愛座?
: : 二、你面前的人是不是真的那麼「不可自免的行動不便」?
: : 三、你是不是因為忙著當「低頭族」而沒看到他?
: : 倘若,三個問題有一個的答案是「是」,被罵活該!
: : 倘若,三個的答案都是「不是」,為何不敢直接回那個人:怎麼你不先讓座,做好榜樣?
: : 所謂的「道德勇氣」,不只是遇到「不正」而責難對方,
: : 還有當自己的「正當行為」蒙受「委屈」時,敢不敢為你的行為提出辯護!
: : 只是,大部分的台灣人只有前者,而後者往往都只是「惱羞成怒」....
: : 至於政策....就繼續「博愛座」吧!
: 附帶回應前篇推文
: 依照當天的新聞 那位爺爺搭的是區間車
爺爺....怎麼又再打迴圈咧?
我文末提出的「三個層次」,以及「道德勇氣包含捍衛自己名譽與權益」,
就已經將前方到底是誰,以及面對他人指責的情況,都說完了!
換言之,佔據博愛座就是不對,除非剛好沒人;
而沒人你坐著,也要隨時看是否有人需要讓座,而非睡覺或看書!
是否真「弱」,我們完全看不出來,別人也看不出來,
有時一個人年輕,卻有好幾個病,可能會站不穩等,你看的出來?
今天讓了座,某些老人還會謝絕,這時也就不是你的責任了!
很多時候,我總是看到,中老年人反而會自己讓座,而年輕人根本視之不理,
還有很多時候,手上拿著一堆東西,還硬擠「人滿為患」的公車或捷運,
造成他人受傷、跌倒,或者站著更多位置,這些人何需同情?
最後,我要說的是,
「同情沒這麼廉價,而也別自以為天縱英明,
坐博愛座就等讓座吧!沒做博愛座的就看良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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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訴諸人民才能防範政府流於獨裁」--是不切實際的想法,因為
在多元社會中的人民不易達成共識,因此唯有「以野心來對抗野心」,
靠政府部門與政黨間的相互節制與競爭,來達成權力的平衡
--聯邦論
『制衡,而非合作,才是美國開國先賢思考維護政治秩序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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