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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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時間Mon Jul 9 23:48:40 2012
※ 引述《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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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你的想像太多所以我都刪光了
第一:你看了莊苹的文章嘛,他就是做HIV
請問莊苹看診有沒有全副武裝?
有沒有像你說怕被口水眼淚噴到?
你可以誇飾一點,快要可以上電視了。
第二 被拒絕治療只是因為設備不夠?專業不夠?
是說當醫師連基本的HIV都不認識?
設備不夠?你是說看個感冒牙齒 需要什麼防護衣?
敢問你的不夠是什麼不夠?
第三 本來就沒人說不需告知,
這是為了醫病關係,而不強迫病人公開,是為了彼此建立信任。
但是註記的後果是可能產生更多的拒診
看牙齒永遠排最後,看感冒不斷被插號
這就是你所謂的醫療專業考量?
醫護人員有家人,但請問一下不理性的情緒關你有沒有家人什麼事?
如果你知道很多感染者看病需要個管師去找各科醫師遊說才能看
如果你知道很多感染者要開刀要個管師找醫師,許多醫師聽到HIV馬上拒絕
這還都是HIV指定醫院發生的事,更別說其他小診所或地區醫院。
,你能說註記帶給雙方是平等的保障?
你能保證你遇到HIV感染者絕不拒診?
(別扯啥設備不夠,門診設備一定夠,手術也沒多難防護)
你能保證他的個資病歷絕不外洩?
你先想想,到底是醫護人員的恐懼在作祟還是HIV這麼可怕,一下就中。
我想是醫護人員莫名的恐懼跟刻板印象,因為感染科醫師沒在怕你怕的。
退一萬步來說,註記你要怎麼保障感染者的就醫權益跟隱私權?
否則你都只是說白話而已,根本就棄感染者病人權益於不顧。
面對生命的艱難的不是你,是他們。
最後:腦死的人有告知義務嘛? 你找到答案沒?
哪條法規規定要感染者告知家屬?
這所有一切跟註記到底有什麼世界無敵大因果關係?
請推論之,不要用你的幻想跟感覺,相信醫學院(大概)有教你研究方法。
沒有感染者有必要因為你的專業考量或信心不足而遭到註記。
另外你確定任何狀況註記健保卡就有用呢? 還是你又要修法強制出門要帶健保卡?
註記健保卡根本是沒有任何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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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7/09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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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tevegreat08:愛滋之所以這麼被人歧視與害怕 很多是因為恐同加深的 07/10 00:36
2F:→ analysis0813:不要再退一萬步了...... 07/12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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