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hawow (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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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時間Thu Jul 5 19:31:19 2012
: → IBIZA:是啊, 也沒有理由開車載人還要賠錢, 所以交通肇事也去民刑化 07/05 10:47
: → IBIZA:你覺得怎樣? 07/05 10:48
: 性質不同是怎麼比
: 醫師是在救人
: 難道司機是在救人嗎?
: 推 law5566:所以只要救人一切責任都可以免除? 07/05 11:26
: → law5566:那除了醫生以外其他職業真的是命賤需要負民刑責任 07/05 11:27
: → law5566:醫龍人是「救人」呢 這麼尊貴 怎麼可以告他們呢 07/05 11:29
那I大和law大贊不贊成至少醫療"不作為"去民刑化?
即該開的刀沒開不論罪,就當作沒醫師存在如何? (不修法以後就沒醫師可論罪 XD)
司機不開車載人好像不會被論罪.....
基本上要同時考慮該行為作為與不作為發生之效果,
不開車載人導致被載的人損失的是交通的利益,
但醫師不進行醫療行為卻會導致病人損失生命
當然之前也有人提到如果載的是重症病人(如救護車司機),
基本上開車載的人和交通肇事撞到的人通常是不同的人,
當然過程中載的病人可能也會加速死傷,但病人本身受有被緊急運輸救命的利益,
若是此類情形,我認為該司機對於所載病人也應去民刑化,
但對於路上無辜被撞的第三者仍應負相當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68.169
1F:推 law5566:你要不要說明白你的醫療「不作為」是指啥 07/05 23:43
2F:→ law5566:收了病人卻不看病不開刀 放著讓他病情惡化 07/05 23:44
3F:→ law5566: ? 07/05 23:44
4F:→ law5566:那恐怕已經不只是業務過失相關了 可能有更重刑則 07/05 23:45
5F:→ hahawow:不收,讓他另請高明..... 07/06 07:34
6F:→ hahawow:另外你為何會期待醫師收了就要治療? 這其他行業有這狀況嗎 07/06 07:35
7F:→ hahawow:司機讓乘客上車後不開車,又觸犯哪些刑責呢? 07/06 07:37
8F:→ hahawow:其他行業債務不履行很少導致客戶死亡,這就是醫療本質不同 07/06 07:39
9F:→ hahawow:等全國都沒外科醫師時,沒人能收病人,到時看要告誰 XDD 07/06 07:40
10F:推 law5566:對 要嘛就不收 定了醫療契約卻不履行 自然要負責任 07/06 09:24
11F:→ law5566:照你所說的司機只影響乘客的交通利益 自然法律課與他的責 07/06 09:25
12F:→ law5566:任就是比較輕。照你的推論 那不是機師開飛機開到一半 說 07/06 09:27
13F:→ law5566:說老子不開了 不作為嘛 然後跳傘離開 你也要說他沒沒責任? 07/06 09:28
14F:推 law5566:照醫生們的主張 影響病人生命身體等重大利益 卻只要負 07/06 09:38
15F:→ law5566:最輕的注意義務 最輕的責任 結果司機等其他行業 影響的是 07/06 09:39
16F:→ law5566:交通利益等 卻要負最重注意義務和責任 ? 真是有趣... 07/06 09:41
駕駛人可以在速限內行駛,發生過失的機會相對非常低
而急重症醫療就像是被要求以120公里以上時速在九彎十八拐的北宜公路上飆車,
會出交通意外的機會當然遠高於一般駕駛,
而醫師若沒以此時速飆車會造成治療延誤
17F:→ law5566:那司機等其他行業真悲慘 不能主張再被告就沒人來當了 07/06 09:43
18F:→ hahawow:目前醫師被課予強制締約責任,並不能直接了當跟病人說拒醫 07/06 19:32
19F:→ hahawow:那你覺得外科醫師對於高風險手術在急診就拒收拒醫如何? 07/06 19:33
※ 編輯: hahawow 來自: 123.192.168.169 (07/06 19:37)
20F:推 law5566:我怎麼記得之前在某醫學相關板上看到有鍵盤醫生聽到救護車 07/06 20:14
21F:→ law5566:報告完病情後就請救護車轉送其他醫院 我想外科醫生有強制 07/06 20:15
22F:→ law5566:締約義務 那應該是我記錯囉? 07/06 20:15
23F:→ law5566:駕駛人速線內過失機會就低? 真不知道哪來的說法... 07/06 20:19
24F:→ hahawow:如果超速不會增加過失機率,那所有道路都不該有速限..... 07/06 22:45
25F:→ hahawow:我寫了不能直截了當"會醫但拒醫",但是可能設備能力不足... 07/06 22:46
26F:→ hahawow:偶爾也有些病人會堅持不轉院,還是得硬著頭皮醫..... 07/06 22:48
27F:→ hahawow:而最後醫學中心目前也是不能拒絕病人的 07/06 22:50
28F:推 law5566:我不知道你是在哪看到我說超速不會增加過失機率.... 07/07 20:05
29F:→ law5566:我說的是速限內不代表過失機會非常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07/07 20:07
30F:→ law5566:條例就一狗票速限以外的其他規定 如果像你所說的過失機會 07/07 20:09
31F:→ law5566:非常低 那它是定心酸的阿... 07/07 20:09
32F:→ hahawow:發生過失的機會"相對"非常低...... 07/08 18:19
33F:→ hahawow:我的相對當然是相對於飆車,別玩文字遊戲 07/08 18:20
34F:→ hahawow:為何高風險科醫師會出走? 而駕駛不會因為過失責任出走? 07/08 18:20
35F:→ hahawow:最大的差異就是風險發生的機率,多數醫師知道自己會發生過 07/08 18:21
36F:→ hahawow:失醫療的機率遠比開車過失撞到人的機會高很多 07/08 18:22
37F:推 law5566:先是誤會我的意思 現在又扯文字遊戲... 07/09 13:29
38F:推 law5566:你特別強調高風險醫師OR外科手術等 那請問排除責任的是只 07/09 13:36
39F:→ law5566:有你口中的高風險醫師等 還是說「全部」的醫生都排除呢? 07/09 13:37
40F:→ law5566:硬是把醫科內高風險拿去跟駕駛(排除高風險)的比 然後主張 07/09 13:39
41F:→ law5566:全部醫師都適用的免除OR減輕責任... 07/09 13:39
42F:→ law5566:另外要扯啥外科醫師出走而駕駛不出走 那你要不要先看看駕 07/09 13:40
43F:→ law5566:駛有多少選擇其他職業的機會再拿兩者比...莫名奇妙把兩者 07/09 13:41
44F:→ law5566:比在一起卻不去探究彼此的差異 無言... 07/09 13:42
45F:→ hahawow:個人認為至少對於危急病人之醫療應優先排除民刑事 07/09 22:10
46F:→ hahawow:#1Fjb-wqq 你可以看看這篇末段 07/09 22:11
47F:→ hahawow:不要說職業駕駛,一般駕駛人過失也會適用刑法,很多離開外科 07/09 22:13
48F:→ hahawow:的也是繼續開車,沒有因此不當駕駛人 07/09 22:13
49F:→ hahawow:最後,看看是誰先把駕駛過失和醫療過失拿來對比的? 07/09 22:20
50F:→ hahawow:你不去對他說無言,卻跑來跟我說? 07/09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