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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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時間Tue Jul 3 21:22:58 2012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聯合晚報╱記者林進修/台北報導】
2012.07.03 03:02 pm
「希望還給醫師一個安心的工作環境,全力搶救病人」
台灣醫療環境正面臨醫事人力分布不均衝擊,內科、外科、婦產科及小兒科等傳統四大科
,找不到年輕的住院醫師,出現「四大皆空」重大危機,醫療糾紛頻傳、醫師被求刑也是
主因之一。中央研究院今天推出醫療保健政策建議書,建請政府朝「醫療糾紛去刑化」的
方向修訂現行法律,希望還給醫師一個安心的工作環境。
建議書總召集人中研院院士、前台大醫學院院長陳定信說,「生病不能等!」將來如果優
秀的年輕人不願就讀醫學院,或是就算就讀了,畢業後卻不願到內、外、婦、兒等高風險
科別執業,以後國內孕婦恐怕得到東南亞等地生產,「旅遊生產」將成為國人的痛。
這份建議書分健保基本制度、民眾醫療保健相關教育、醫學教育等三個主題,分別由和信
醫院院長黃達夫、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陳東昇、陳定信擔任分組召集人。
陳定信表示,這項結合國內數十位各領域專家的研究發現,健保對內、外、婦、兒等高風
險、高體力及長時間的醫療科別,給付並不合理,一些剛畢業的醫學系學生因此不太願意
跨進這些科,導致醫療人力不足。
他舉婦產科為例,因為少有新人加入,有段時間台灣東部竟只有3名主治醫師執業,日也
操、夜也操,每個人都累得像條狗,後來一位醫師選擇搬離東部,一位累出病來,只剩一
人醫師堅守崗位,但最後也累到不得不向院長請假休息。陳定信擔心地說,如果連這位婦
產科醫師也休長假,東部的孕產婦該怎麼辦?
他認為,年輕醫師不願選內、外、婦、兒及急診等醫療科別,除了醫療給付太低,動輒因
醫療糾紛面臨民事及刑事處罰,更是主因。
陳定信指出,除了德國,目前全球先進國家都
已將醫療糾紛去刑化,台灣不能自外於這個國際潮流。「醫師是救人的職業,救人都來不
及了,哪有可能故意害病人?」
法部反對完全除罪化:是否給醫師一個「心安條款」,將舉行公聽會。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國內醫師出走新加坡當住院醫師,甚或轉往糾紛少的醫療美容,凸顯對醫界環境的不滿,
而衛生署在醫界團體倡議下,為避免防禦性醫療行為,提案修正醫療法,打算限縮醫療行
為的刑事責任;不過,主管刑法修正的法務部則明確反對「醫師完全除罪化」,至於是否
有共識形成給醫師的「心安條款」,法務部6日將邀集醫界及學者舉行公聽會。
在醫界中,有所謂「4大皆空」的說法,意指內、外、婦、兒等專科醫師,因風險高、醫療
糾紛多,近年來,加入急診變成「5大皆空」;現行規範醫生的刑責,都是以刑法的業務過
失傷害及致死加以處罰,讓醫師對於檢察官的追訴犯罪動作,頗不以為然,甚至因偵辦時
間久,動輒要面臨纏訟及衍生的民事賠償,相當感冒。
在過去,醫界即不斷建議修法,希望讓醫師能夠除罪化,以高額民事賠償替代,有醫界建
議高額投保,降低理賠的風險,然而,醫療行為的除罪,攸關國人能否接受,也牽動醫師
在執行業務時,對於有認識的「過失」,即所謂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的情況下,如
果無須負起刑責,如何讓家屬信服。
近年來,醫病關係相當緊張,醫師稍有不慎,很容易成為病患或家屬的被告,醫師為求自
保,因而產生防禦性醫療,有關重大的手術決定,都要病患或家屬同意,甚至在告知時,
答案通常都模棱兩可,讓處於醫療專業知識不足的病患一方,難以因應。
日前,衛生署以維護醫療品質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為由,提案修正醫療法第82條,草案內
容為「醫事人事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負刑事上責任」。
衛生署擬在特別法中限縮醫生的刑事責任,但卻出現一個大題,
法界人士表示,在刑法
中,故意等同是殺人,已不在是過失的範圍,且刑法的概念中,並沒有所謂的「重大過失
」,也沒有針對特定行業類別之人,設有減輕條款,衛生署打算修醫療法,直接排除醫生
過失責任的適用,恐產生公平性及法律體系的疑義。
法務部表示,刑法並無「重大過失」的概念,如何去界定、釐清何謂重大過失,有討論的
空間,如果能獲致共識,醫生能夠安慰、民眾就醫時也才能心安。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200202.shtml#ixzz1zYFSNF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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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律讓台灣成了鬼島
讓人情變冷漠
變的是非不分
醫療行為應該去民刑事化
才能彰顯台灣醫療人權的進步
台灣的醫療環環才能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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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nyan 來自: 111.254.204.80 (07/03 21:24)
1F:推 jason6153506:贊成去刑事化~民事部分則傾向醫師與醫院共同負擔 07/03 22:44
2F:推 houkoferng:同意應該要去刑事化 07/04 08:59
民事責任也要去除才行
沒有理由救人還要賠錢
3F:推 mgtsai:從法務部的態度可知 台灣法界還是有一種出事找替死鬼的心態 07/04 11:46
沒錯
4F:推 uka123ily:標題跟內文有很大落差耶 07/04 13:24
5F:→ uka123ily:不要用不明確因果關係來偷渡你的主張 07/04 13:25
標題和內文不是我寫的
因果關係很明確阿
誰要做風險高的事阿
6F:推 ayler88:一分錢一分貨啦,如果不願意加碼健保費用,就只能這樣了 07/04 13:44
台灣沒有實施健保的條件
要解決亂象只有廢健保
7F:→ IBIZA:是啊, 也沒有理由開車載人還要賠錢, 所以交通肇事也去民刑化 07/05 10:47
8F:→ IBIZA:你覺得怎樣? 07/05 10:48
性質不同是怎麼比
醫師是在救人
難道司機是在救人嗎?
※ 編輯: monyan 來自: 42.79.67.78 (07/05 11:22)
9F:推 law5566:所以只要救人一切責任都可以免除? 07/05 11:26
10F:→ law5566:那除了醫生以外其他職業真的是命賤需要負民刑責任 07/05 11:27
11F:→ law5566:醫龍人是「救人」呢 這麼尊貴 怎麼可以告他們呢 07/05 11:2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jun/15/today-c3.htm
中華民國飛行員協會秘書長甘國秀表示,桃園地檢署在新航空難後曾
堅持以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名起訴失事班機飛行員,當時引起國際矚目
,主要是多數歐美先進國家均有「失事調查法」,作為失事調查的法
律規範,一般而言,只要飛機駕駛人員本身沒有犯罪意圖,司法單位
並不會因為發生空難就起訴機師。
你說呢
※ 編輯: monyan 來自: 42.79.190.245 (07/06 11:13)
12F:推 uka123ily:你的意思是機師喝酒也不該構成犯罪 沒有意圖 07/06 16:03
13F:推 law5566:看到你貼的這段就讓我想到 鍵盤醫生們特愛拿美國很少用刑 07/06 19:54
14F:→ law5566:事 然後炮台灣醫生有罪率比美國高 卻絕口不敢提美國的民 07/06 19:55
15F:→ law5566:事賠償 不然就說美國防禦性醫療很多等等 07/06 19:56
16F:→ law5566:啥先進國家之類的只有在有利醫生的時候才先進 不利的時候 07/06 19:58
17F:→ law5566:就絕口不談... 07/06 19:59
18F:→ hahawow:要學就學整套,要民事責任就廢健保,讓風險費用能合理轉嫁 07/06 22:52
19F:→ hahawow:應該視為是手術之法律風險成本 07/06 22:52
20F:推 RIFF: 先做 各科分配錢的工作 及 高額投保民事賠償 07/07 18:34
21F:→ RIFF: 沒有必要這麼快動到刑責部分 07/07 18:34
22F:推 law5566:從頭到尾拿美國來炮台灣的就是鍵盤醫生們 怎不在炮的時候 07/07 20:14
23F:→ law5566:就喊要學整套阿 07/07 20:15
24F:→ law5566:兩個不同的法律制度 責任分配方式的不同 卻很表面的拿某幾 07/07 20:17
25F:→ law5566:個數據出來炮 一整個無言 不過很肯定的事不會拿民事賠償的 07/07 20:18
26F:→ law5566:平均金額出來炮的啦 07/07 20:18
27F:推 hahawow:讓我選的話我寧可選全套美國的制度..... 07/08 18:17
28F:→ hahawow:啥叫各科分配錢的工作? 各科是獨立運作 07/08 18:18
29F:推 hahawow:說到喝酒駕駛,也有種行為就疲勞駕駛,目前醫界會喝酒還開刀 07/08 18:28
30F:→ hahawow:的例子少到我還沒見過,但連續超時工作的倒是非常多,這種疲 07/08 18:29
31F:→ hahawow:勞開刀造成的過失機會增加恐怕遠勝過喝酒開刀 07/08 18:30
32F:推 hahawow:怎麼除了醫界沒人去推動嚴禁醫師超時工作的法案? 07/08 18:33
33F:推 law5566:你想選全套美國制度阿 可惜鍵盤醫生們主張的可是重大過失 07/09 14:06
34F:→ law5566:的刑事責任 外加免除或者限制最高額的民事責任 怎麼看都比 07/09 14:07
35F:→ law5566:美國制度爽很多 另外台灣醫師還不用另外保險呢 07/09 14:08
36F:→ law5566:難怪開公聽會被砲那麼凶 07/09 14:09
37F:→ hahawow:不會比美國爽,美國醫師收入扣除高額保險費都比台灣高很多 07/09 22:16
38F:→ hahawow:因為他們可以讓使用者付費,台灣有單一健保局壟斷市場 07/09 22:17
39F:推 hahawow:最後個人是贊同按各自風險計算費率的保險 07/09 22:34
40F:→ hahawow:不過應該要計算的夠精,不同層級醫院與執業內容應不同費率 07/09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