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hawow (哇哈哈)
看板Policy
標題Re: [政策] 醫療行為應該去民刑事化
時間Tue May 15 12:10:22 2012
: → stevegreat08:不斷要求電視節目不能從事醫事,又要主張不要健保, 05/14 23:44
: → stevegreat08:風險責任與義務都要社會負擔??那要醫生幹麻?? 05/14 23:44
: → stevegreat08:醫生過失沒責任....那以後專業過失都無須責任了 05/15 09:59
要醫生幹嘛?
這問題就像問說社會上還那麼多刑案未破,犯人因為檢警無能又繼續重覆實施犯罪,
檢警卻不用對未逮捕歹徒所導致的後續犯罪被害人賠償
要警察幹嘛?要檢察官幹嘛?
答案很明確,沒有檢警社會只會更糟,即便真辦案過程可能有疏失讓犯人跑了
這世界上存在著眾多疾病危害人體健康,還有一些人為的疾病(如車禍受傷)
可能造成人類死亡,長期或短期生理失能(身心障礙),生活品質變差,社會功能受影響
如果沒有醫生,這些病死亡率有些小於1%,有些高達近100%
這本來就是個人及社會承擔的風險
醫療業的發展與醫事人員的介入可以有效降低一些疾病的死亡率
但卻不是全部都能降低,也不是降到0
例如某疾病死亡率80%,
經過非常非常細心的診療以及大量資源(假定自費而且病人富有)投入,如總統級的醫療團
死亡率可以降至50%,但過程中醫療人員發生過失導致死亡率55%的結果
對社會與該病人來說,醫生難道沒有貢獻?
就算該負責最多也應該只有那5%的責任
但現行法院的判決,卻有判決因為給付存在瑕疵(那個過失)
把連同那完美醫療下仍會發生50%責任全歸給醫療團隊負責,這公平嗎?
(當然技術上要量化這些數字也有困難)
對社會來說,醫生把風險從80%降到55%,理應由社會給予獎勵(而不只是成本價),
但現在卻反過來,把這55%變成都是醫生給社會的風險
: → stevegreat08:倘若健保變成給付給民眾,醫生照價收費那醫生過失責 05/15 10:00
: → stevegreat08:認就能要求負責了?又醫生過失行為造成傷害福利會高 05/15 10:01
: → stevegreat08:到哪裡去?再說沒錢看醫生與沒有醫生差在哪裡? 05/15 10:03
這是二分法嗎?
1.沒錢看醫生的不會是全部社會的人
2.醫療效果與成本並非正比,
以高血壓為例
某些藥價錢2倍負作用少,但用便宜老藥雖然負作用多一點卻可以得到同樣療效
※ 編輯: hahawow 來自: 123.192.156.57 (05/15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