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鯁在喉)
看板Policy
標題Re: [政策] 醫療行為應該去民刑事化
時間Fri May 11 23:35:35 2012
醫療行為去民刑化,
是否會造成醫療行為所有過失造成的傷害通通可以免責,使醫生反而更容易發生過失?
要知道,就算不理會醫事法,
還有刑法「緊急避難」與「依業務正當行為」可阻卻違法,
民法也有「緊急避難」的阻卻違法,
倘若醫生過失致死或重傷,頂多使醫生免職的話,那有沒有使醫生更無顧慮呢?
我認為,法院可以成立「專業參審員」或「專業證人」,
法官自由心證不是「完全的自由」,一樣要經過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
因此,加入專業人士擔任參審員或專業證人,絕對比去民刑化好!
不然就把Good Samaritan law訂立的「更嚴格」,加入重大過失,
但是否為重大過失,誰決定?還是法官、專業證人啊!
因此,引入法條,不如建立專業人或參審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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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依義不依語,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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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146.233
1F:推 CrazyMarc:其實制訂醫生強制責任險比較實際,責任不可免,但是可以 05/12 12:45
2F:→ CrazyMarc:分散。訴訟就讓保險公司自己去衡量要不要進行。 05/12 12:45
3F:→ hahawow:其實我還滿希望有保險公司去精算出各科甚至各手術的法律 05/12 14:05
4F:→ hahawow:風險成本,這樣可以作為醫學系畢業生的選科標準 XDD 05/12 14:06
5F:→ hahawow:不過這恐怕會引起醫德魔人的反彈....... 05/12 14:07
6F:推 hahawow:已經身處高風險(保費)科別的也有明確的指引將以往的投入 05/12 14:13
7F:→ hahawow:視為沉沒成本,瀟灑的離開 05/12 14:13
8F:→ stevegreat08:對,醫療責任險,不過在發生問題時,國家也能提供補償 05/12 17:28
9F:→ stevegreat08:只要把一些發展經濟的經費拿去社會安全的話.... 05/12 17:29
10F:→ mycai:但現在的問題不就是一些法官都無視「依業務正當行為」嗎。 05/13 00:18
11F:→ stevegreat08:不是法官無視 而是律師與證據問題 醫生真的完全沒問 05/14 06:40
12F:→ stevegreat08:題嘛?? 一個訴訟有勝訴有敗訴 勝訴的一定會說青天有 05/14 06:41
13F:→ stevegreat08:眼 敗訴的一定會說司法不公 因此不如推專業證人制度 05/14 06:42
14F:→ stevegreat08:還有如c大說的醫療帝三人責任險 還有點搞頭... 05/14 06:43
15F:→ CrazyMarc:業務正當?正不正當是看過程合不合於應有水準,現在的判 05/14 18:53
16F:→ CrazyMarc:斷大概都和過失綁一起。有過失通常就認為不正當 05/14 18:54
17F:→ stevegreat08:對啊 但也要看那樣行為應該有怎樣的注意義務啊.... 05/14 23:45
18F:→ stevegreat08:縱然不是善良管理人,至少也要同自己同一注意義務, 05/14 23:46
19F:→ stevegreat08:現在一堆法律限制我們的行為,代表醫生也要有相當的義 05/14 23:46
20F:→ stevegreat08:務讓社會覺得這些限制有價值啊!!! 05/14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