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pkinsboy (Hopkins 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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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請正視全民健康保險理賠過度寬鬆造成的뤠…
時間Fri Dec 24 16:05:24 2010
※ 引述《stevegreat08 (仁慈的暴君)》之銘言:
: 所以,不照顧身體那是一個例子,而濫用醫療資源也是道德冒險。
: 「社會保險」這個概念是一個「社會安全制度」,
我雖然也同意道德風險的存在
不過我想多數民眾都同意,一個好的社會保險制度
對於台灣社會的穩定 是需要的
: 舉凡:失業、老人、小孩、孕婦、重病傷殘、貧窮等才需要全額補助,
”保險”顧名思義本來就力當求取保險體系內的財務平衡
以自給自足為原則
保險的給付必須經過精算,衡量”社會風險”與”醫療成本”平衡
所以,
假若以保險的概念而言,
應當”保大病不保小病”
而假若當它是社會福利-就該 救助弱貧,不救助富人
台灣的健保介於其中
既不像社會福利,又不像社會保險
又要貧富皆保,又要大病小病保,又無法依收支平衡調整保費
這種包山包海的制度,四不像的體制
不就如同於當年的消費卷發放,散財童子般的全民皆有獎嗎?
很清楚的,
這其實是未經縝密規劃,沒有財務精算,立即倉卒上路,
當年未了幫助連戰選總統而推出的草率政策!
: 並且要宣傳正確醫療護理觀念,以及防止醫療資源上的浪費。
正確衛生觀念當然要宣導,
但是我認為,政策如風,人民如草,所謂子曰”風行草偃”
正確的政策大方向,但是錯誤的推行,導致失敗的結果:
就拿健保歷史最悠久的德國,百餘年的健保歷史,社會保險的創始國來說:
1.
德國健保始於1883年俾斯麥首相
國內有數百個保險單位 (台灣為一個中央健保局)
每個保險單位裡面,
由醫院 病人 保險局 協商給付的方式跟內容 (台灣是民代修法納入給付就算)
所以保險給付內容會經過詳細的討論決策 (台灣沒有考量保險的財務平衡問題)
病人在健保之下,生病可以自由選擇醫師醫院
醫院再向保險局申請給付
經過了一百多年的實行經驗,
在充分信賴人性以及社會保險制度的精神之下,為了達到目標所採取的手段設計,
跟我們一樣都陷入了「破產瓦解」的困境,
不得不去誠實面對「人性弱點」的現實而對手段作些許的修正,所以
2.
接下來的德國努力於健保的費率穩定
刪除浮濫的給付,增加就醫部分負擔,推行總額預算(台灣除了總額預算其他不敢改)
並且引進政府稅收做為財源
2005年,除了仿效台灣走向單一保險單位的制度之外
推行了總額預算更進一步的DRG
而且配套家庭醫師制度-非經轉診不得往大醫院就醫(台灣改了DRG不敢改家庭醫師)
: 總之,健保應要恢復他的本質,不能因道德冒險而廢除,
: 否則財政漏洞只能變大,且易引起民怨,這是我們需要認識的。
從以上簡單的比較就可以看出
台灣的健保改革往往畏懼於民意以及各界勢力
人家改全套,我們改半套
當一個社會保險的保費已經超過商業保險
其實已經說明了,這個制度是有很大問題的
一個破了的水桶,
不思索去補破洞 (家庭醫師制度,健全轉診系統,有條件式給付)
只知道一直加水,向人民提款
改成一百代健保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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