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saq (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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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請正視全民健康保險理賠過度寬鬆造成的뤠…
時間Fri Dec 24 00:05:14 2010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人身保險中的健康險,尤其是醫病險
: 和一般的產險、壽險 有一個很大的不同
: 就是被保險人、要保人 實質上幾乎拿不到賠付(非法手段除外)
: 所以它的道德風險和產險、壽險 的計算是不同的
: 你買一台車100萬,保險公司不可能讓你保兩百萬的保單
: 因為這樣你可以故意把車撞爛來領賠付
: 就像100萬的房子頂多只能貸到八十萬而已,是差不多的意思
: 壽險也一樣,會防止被保險人自殺讓受益人領保險金 的情形
: 一般的健康險,保險內容有包含事故發生後短期或長期失去賺錢能力的風險轉移
: 所以也會考量個人的收入能力來核定保單
: 但醫病險,比如說現在電視上看得到的防癌險,或健保
: 被保險人本身沒辦法拿到保險理賠,
: 憑單據、或像健保直接和醫院結算,這筆賠付會直接流到醫院手上
: 就像車險,撞爛了你去修車 錢全流到車廠
: 如果沒有勾串車廠,除了本來很老舊、可以趁修車時全部換新 之外對你沒有什麼好處
: 如果不勾結醫院(診所)醫師,人的身體又不可能越醫越新
: (健保也不會給付非治療目的的整型)
: 其實文中所說的道德風險在健保、癌症險 中並不容易發生
事實上在健保就發生了
患者就是會要求要「最好」的醫療
就像你舉的車撞爛翻新的例子一樣
當您付同樣的錢可以要求換原廠或副廠的零件的時候 請問您會選擇換哪個廠?
在健保底下 您付同樣的錢可以要求一般的或較好的醫療的時候 請問您會選擇哪一種?
: 一句話「讓民眾不懂得好好的照顧自己的身體」
老實說 原文的重點應該是在人性的貪婪
您若非故意模糊焦點便應該是不小心看錯重點了
我相信您可能稍微看錯地方了
: 並不足以構成制度調整的理由
: 設想,如果壽險業者都接受這個理由,宣稱自己理賠金額太高所以你不愛惜自己
: 或在你發生事故要理賠時,用「這不算意外,這是你不愛惜自己」拒絕理賠
: 民眾能接受嗎?
: 像這樣提出輕率的理由,其實也是兩面刃
: 健保是不是也可以認為「醫院不夠愛惜資源」
: 一句話逕行認定醫院有浪費、無效率 的(健保給付)醫療行為呢
事實上 現在的健保雖然沒有明白說「醫院不夠愛惜資源」
但實際上卻是在以同樣的理由刪除醫療費用
核刪、XXX已足以治療、總額給付 這些難道不是嗎?
: 文中前段所說的「道德風險」 在商業保險中,
: 主要並非後段所說的「不愛惜自己」
: 而是有意識的讓事件發生,
: 但是蓄意把車撞爛,就不是事故,就不該理賠,
: 在沒有特別設計的情況下可能賠到這筆,所以是
: 「基於被保險人道德因素而衍生出保險人的風險」所以要規避掉
: 不愛惜自己,或者從事高危險行業(醫生本身也是健康險的高危險行業)
: 是商業健康險直接計算進費率裡的,和上述不同,這是他會賠付的部份
: 這對保險人( 指 提供保險的 保險公司、健保)而言是保單中的商業風險
: 然而健保是社會保險,基於一般性不會針對行業、先天生理特徵 作保費區隔
: 因為你說醫生、工程師、雙薪家庭主婦、舉重國手 「不愛惜自己」
: 說這樣的風險是「基於被保險人道德因素而衍生出 保險人的風險」
: 是欠缺社會公平的
同前 問題在於人性的貪婪
問題一直都不在於患者需不需要愛惜自己的身體
問題在於患者只要有一點小毛病馬上就可以要求最頂級的醫療
無論患者是不是真的需要 只要患者「想要」就行了
當然也許有人會說醫師可以依照專業判斷做決定
但實務上真的辦得到嗎?
患者向健保局詢問 健保局只會回答「有需要就會給付」
那是誰來判斷需不需要呢?
所謂的專業人士「醫師」嗎?
「錯!」
做判斷的是事後的結果!
如果做了有效果就是有需要 那就是有給付
如果做了沒結果那就是沒需要 所以沒給付
要是醫師堅持不做會發生什麼事?
沒怎樣 出事的時候患者告上法庭而已!
對患者而言 只要提出要求就好了 反正沒有任何損失
這就是人性的貪婪
: 有另一層的道德風險是浪費理賠
: (並人是被保險人 放任自己生病,而是不適度地就醫領藥)
: 早期病人有看病多拿藥、偏好跑大醫院 的習慣
: 但隨著健保對藥品給付的管制 從給藥的那方捏著,再對醫院作分級自付
: 其實已經改善很多了
請問改善在哪裡?
請問為什麼患者老往大醫院跑? 小醫院、診所一間一間的收掉了?
請問給付的藥品管制在哪裡?
請問藥品給付管制給藥方的同時有向領藥方拿出guts拒絕嗎?
: 此外
: 在這個系統下,並不難發現
: 既然健保的給付都是流到醫藥體系
: 那健保如果理賠嚴謹、如果項目縮小 當然醫院拿得到的額度就會更小
: 也就是說,
: 醫藥體系認為健保給付太嚴是不必要,甚至不應該的節流的話
: 卻反而認為健保賠付民眾的界限過寬,這兩個訴求是矛盾的
: 又也許醫師會希望健保什麼該給付、什麼不該給付
: 應該讓醫院專業來決定、而不是傾向滿足民眾需求
: 但現實是 醫藥體系是健保制度的賣方,健保是給錢的,而民眾是繳保費的
: 醫院也不可能聽藥商的話決定該進什麼藥吧
我同意您所說的民眾和健保是買方而醫療體系是賣方
我也認同買方不應該任由賣方任意喊價
但現今健保體制下卻是買方在任意喊價壓榨賣方
這完全不合理!
我可以告訴您
現在還希望健保能縮減給付項目的人是還對健保有一絲期望的人
依照健保這種包山包海無所不包的給付會垮是遲早的
如果健保是「保險」 就該精算該給付的項目
如果健保是「福利」 就該大方的收稅然後給付應該給付的金額
或許有人會覺得有健保才能養活那麼多的醫療人員
如果健保倒了 醫療人員也不會好過
或許大醫院會萎縮 不過小型診所絕對會如雨後春筍般的湧出
而對於求醫的民眾呢? 絕對是禍不是福
那對於醫療人員呢? 抱歉我也要吃飯 健保的功德制已經做的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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