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uson (Who am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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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關於自費項目與掛號費
時間Fri Nov 12 21:19:02 2010
我引用上一篇今周刊報導裡的一句話來問版主:
「指定醫師看診不能有額外付費行為,那為何病房、新藥品與特殊醫材就可以有差額給
付?」
照版主的說法,差額病房和藥品都不可以依附在健保底下,要完全用自費的方式
你說楊志良要管景福門診,是因為「民眾觀感」而起
但是今周刊做的民調是贊成醫師指定費的有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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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33.5
1F:推 oodh:現行制度是這樣,不同的藥不同療效不同價格,但是理論上我們 11/12 21:22
2F:→ oodh:相信不同的醫師基於醫療專業提供的醫事服務是一樣的品質 11/12 21:22
3F:→ oodh:這個概念不只存在於政策、法令,連醫學學界、醫院管理也是如 11/12 21:23
4F:→ oodh:此宣稱,既然服務一樣,收費就該一樣,而這個一樣的收費已經 11/12 21:24
5F:→ oodh:由主管機關會同醫界訂定了;那麼在之後如果還多收錢,是不是 11/12 21:24
6F:→ oodh:就表示沒給額外費用的得到的服務比他應得的差呢? 11/12 21:25
7F:推 oodh:當然,這樣的概念和經濟市場的現實是脫勾的。 然而,就連醫學 11/12 21:32
8F:→ oodh:界也主張醫學體系是為了培育足夠量而技術水準值得信賴的醫師 11/12 21:32
9F:→ oodh:如果醫師們不願意在他的執照上附著他各科成績、並每隔幾年就 11/12 21:33
10F:→ oodh:接受一次各項專科的評鑑刷新分數,好讓病人知道「哦,這個醫 11/12 21:33
11F:→ oodh:生是高手、那個醫生是肉腳」;既然他們自己都要主張自己是對 11/12 21:34
12F:→ oodh:等的專業水平,那法令當然不可能允許他們提供不同價格的服務 11/12 21:35
13F:→ takuson:沒給額外費用得到的比較差又如何? 11/12 21:36
14F:→ takuson:一些健保不提供的差額藥物和特殊耗材的確比較好啊 11/12 21:37
15F:→ takuson:講了老半天,你還是沒回答我的問題 11/12 21:37
16F:推 daze:從哪一點能得出同樣的水平必須要有同樣的價格? 黑色iphone跟 11/12 21:38
17F:→ takuson:你覺得差額病房、藥品與特殊醫材可以依附在健保之下嗎? 11/12 21:38
18F:推 oodh:那,那位醫師就有違醫師法了 既然不是醫術上的能力的不同 11/12 21:38
19F:→ oodh:人的健康性命是無價的,醫師法和醫療法並沒有允許醫師因為收 11/12 21:39
20F:→ daze:白色iphone一定要一樣價格? 再者,醫師也只是提供'不低於某 11/12 21:39
21F:→ oodh:的錢不同就給與不同的服務; 別忘了,醫師執照的執業權也是 11/12 21:39
22F:→ daze:一水準的服務',而不是'同樣的服務'。 11/12 21:39
23F:→ oodh:醫師法和醫療法保障的,政府相信醫學培育體系的品質,當然也 11/12 21:40
24F:→ oodh:包括對醫療倫理的這塊 11/12 21:40
25F:→ takuson:按照版主的概念,健保裡根本不應該存在任何的自費項目 11/12 21:40
26F:→ daze:我們並不是相信大教授與初出茅廬的主治醫師有同樣的水準,而 11/12 21:41
27F:→ takuson:請版主回答我的問題 11/12 21:41
28F:→ oodh:要不是對於醫師的專業和倫理的信任,為什麼政府要保障「也只 11/12 21:41
29F:→ oodh:不過是提供服務」的商人它的執業權? 沒那張執照可是密醫呢! 11/12 21:42
30F:→ daze:是相信大教授與初出茅廬的主治醫師都不低於可接受的水準。 11/12 21:42
31F:→ oodh:我回答了,藥材是不等效的,而醫師是等效 就這樣 11/12 21:43
32F:→ oodh:你可以覺得它不符合現實 但法規是這樣,醫師們也不想打破 11/12 21:43
33F:→ daze:政府也可以不要管制醫師的執業權,但我想政府根本做不到。 11/12 21:44
34F:→ oodh:我不反對啊,但醫界也不打算挑戰 對社會而言現況最有利 11/12 21:58
35F:→ oodh:而重要的是 法律已經訂了,就要依著法走 11/12 21:58
36F:推 daze:說得好像衛生署真的有凡事依著法走似的...健保法第34條可是自 11/12 22:16
37F:→ daze:始也從未實施過。 11/12 22:16
38F:推 daze:要人依著法走,主管機關卻可以不依著法走的作法...最能斲傷威 11/12 22:29
39F:→ daze:信。 11/12 22:29
40F:→ monyan:很多行業提供一樣的服務卻可以收不同的價錢,為何醫界的收 11/13 13:29
41F:→ monyan:費就一定要均一化? 這分明就是歧視醫界 11/13 13:30
42F:→ kdn:可以不參加健保,這樣你要開多高的費用,只要病人能接受就ok 11/15 01:48
43F:→ kdn:如果不均一化的話,是否醫生要每年公開排名,照排名去分級給錢 11/15 01:49
44F:→ Eventis:如果醫界有"*充分*競爭"的話,再來談管制不管制的問題吧:) 11/15 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