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ppy150394 (小婷)
看板Policy
標題[問題] 捷運發生的誇張事情,都沒人管的問題
時間Fri Sep 17 00:52:57 2010
我交通工具就是捷運,
我看到捷運有以下的誇張事項都沒管
第一,之前在捷運上看到阿嬤帶孫子,阿嬤卻拿東西給孫子,對她孫子說,你吃沒關係,
我吃就不行。(這是哪門子的話,都不行,卻都沒有人開罰)
第二,香港人來台灣搭捷運坐博座,看到有孕婦都沒我就看著那孕婦也沒人讓座。
是因為捷運上沒有廣東話關係她們不懂,還是她們裝不懂。她們還繼續聊很開心
第三,這星期三下午一點四十九分我在市政府捷運站等捷運時,有香港旅客,
有媽媽爸爸(六十左右)跟兒子(二三十歲)的,在月台上還拿口香糖吃了起來
卻沒有人去給他們開罰跟制止,真的有點誇張。
是因為捷運內沒有韓國、香港等其他國家的標示,他們都裝不知道規矩嘛?
真的好扯,
我們捷運都說飲食要罰,都罰到哪裡去了?
真正要開罰要制止的都不理。
那這樣是不是我們以後大家都可以跟他們一樣了呢?
真的是很氣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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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60.175
1F:→ stevegreat08:我跟你說 港澳有些學生真的會很沒品 裝不懂啦都有圖 09/17 01:01
2F:推 stevegreat08:除非他們眼瞎 就算沒瞎也該基於說老人行動不便給對方 09/17 01:08
3F:→ stevegreat08:吧 不過老實說 台灣也是啦 只是把場警改成公車上.... 09/17 01:09
4F:→ atzkgb:你檢舉了嗎?? 不檢舉只等人來開罰的心態不對 09/17 01:57
5F:→ Eventis:第一點那個是因為行政罰法第9條,罰不到小孩子(行為人). 09/17 02:02
6F:推 stevegreat08:也只有這個時候 台灣人的法律才會變好 09/17 02:05
7F:→ c0s:韓國就算了 香港人絕對看得懂字 只是沒習慣罷了 09/17 03:08
8F:→ c0s:不過所謂飲食要罰是「可罰」 當然基本上採自律的方式 遇到這 09/17 03:09
9F:→ c0s:種事情 直接上去勸告即可 然後 這篇跟政策的關係是(? 09/17 03:10
10F:→ luuva:有這麼嚴重嗎 09/17 06:36
11F:→ luuva:如果孕婦出現時你是坐著的 那麼你讓位就好了 09/17 06:37
12F:→ supa64:"你明明可以跟捷運負責員工說的事情你不說反而來抱怨?" 09/17 10:54
13F:→ supa64:你自己不覺得更怪我看了都怪 09/17 10:54
14F:推 clione33:其實台北的捷運真的很差,賺那麼多錢,就應提高服務品質,開 09/17 23:27
15F:→ clione33:放飲食.日本跟歐美國家等都可以在捷運上飲食,搞不懂為何 09/17 23:28
16F:→ clione33:台北為何要禁止.是臺灣人是下等人,要管嗎? 還是為了節省 09/17 23:29
17F:→ clione33:費用? 大家不要被捷運公司洗腦.禁飲食絕對不是什麼公德心 09/17 23:30
18F:→ clione33:而是台北捷運為了省清潔費為搞出來的 09/17 23:32
19F:推 KeySabre:個人還是希望禁止飲食 髒兮兮的車廂連打瞌睡都有疑慮 XD 09/18 00:03
20F:→ KeySabre:多走走看城市的角落 照樣垃圾一堆 09/18 00:06
21F:推 stevegreat08:我覺得c大這麼說 那麼新加坡是什麼呢?? 不能吃口香糖 09/18 00:29
22F:→ stevegreat08:也不能是內抽菸 亂丟垃圾 所以他們的等級...... 09/18 00:30
23F:→ Eventis:開放我會覺得"方便";但是不開放的經驗會有較清潔的環境. 09/18 06:57
24F:→ Eventis:所以對到底開不開放我會覺得可以自由形成,只是價值取捨. 09/18 06:58
25F:→ Eventis:當然如果統一採後者有進一步養成習慣的作用,但以目前民眾 09/18 08:17
26F:→ Eventis:習慣來看,有待努力:) 09/18 08:17
27F:推 clione33:回steverea,前幾天的新聞.新加坡人來台旅遊,最想做的事情 09/18 13:14
28F:→ clione33:就是在大街上吃口香糖.今天他們被管得嚴,多重種族是最大 09/18 13:15
29F:→ clione33:因素.華人,馬來,印度人,三種截然不同的種族,一開始不高壓 09/18 13:16
30F:→ clione33:管理,很難管得好,這是以歷史淵源的.但管得嚴不見得就是對 09/18 13:17
31F:→ clione33:的,也是要隨時代朝流來考慮開放.否則台灣也不需解嚴囉~ 09/18 13:18
32F:推 clione33:再來,回到消費者與商家的角度來思考好了.今天當商家大賺 09/18 13:20
33F:→ clione33:其錢的時候,是希望商家能提高服務品質呢?還是說就讓這些 09/18 13:21
34F:→ clione33:盈收進股東的口袋? 09/18 13:22
35F:推 stevegreat08:你的商家定義是? 你的股東誰的股東? 09/18 13:31
36F:→ stevegreat08:你說嚴厲是為了種族? 新加坡之所以會有這麼多嚴厲的 09/18 13:32
37F:→ stevegreat08:維護市容法律---始於破壞法 後來越來越多法律都以鞭 09/18 13:33
38F:→ stevegreat08:刑處罰那些非暴力犯罪份子 這絕非種族問題 而是習慣 09/18 13:33
39F:→ stevegreat08:問題 隨著時代潮流面臨開放? 那麼就"自由"投資吧 09/18 13:34
40F:→ stevegreat08:為何政府設立重重投資與金融管制?? 09/18 13:35
41F:→ stevegreat08:開放就如海耶克說的 政府應該放寬管制與救助 09/18 13:35
42F:→ stevegreat08:讓體質不好的公司倒閉 這才較開放 09/18 13:36
43F:→ stevegreat08:我贊同e大說的 習慣問題靠行政法規解決並養成習慣 09/18 13:36
44F:→ stevegreat08:只要不是惡法(人民絕對做不到且侵害人權甚鉅者) 09/18 13:37
45F:→ stevegreat08:制定就該遵守 乾淨的捷運是台灣僅存的榮耀之地了 09/18 13:38
46F:→ Eventis:這樣講其實不太精確,因為法律要也是要通過立法院的;因此, 09/18 14:13
47F:→ Eventis:要想達成這種效果的前提也起碼是"多數人的認同",也就相當 09/18 14:14
48F:→ Eventis:於社會的多數已經有了這種習慣.如果再進一步考慮到多數與 09/18 14:14
49F:→ Eventis:少數的折衝,那最起碼也要大多數人贊同"願意培養這種習慣" 09/18 14:15
50F:→ Eventis:不然充其量就是還在漸次形成道德上的訓令的過程罷了. 09/18 14:16
51F:推 stevegreat08:我唯一質疑的是 大多數人指的是?? 09/18 14:24
52F:→ stevegreat08:相關規範到底是法律還是命令 就決定了到底有無必要 09/18 14:25
53F:→ stevegreat08:多數決了 不可否認這是價值問題然而立法的絕非人民 09/18 14:26
54F:→ stevegreat08:多數的法律制定相信人民並不清楚"自己"已經立法了吧 09/18 14:26
55F:→ Eventis:這只是預設代議士能反應人民的意向,事實上一般有"國會保留 09/18 14:36
56F:→ Eventis:"特性的制度,第一個理由都是國民主權,都是本於這個假設. 09/18 14:36
57F:→ Eventis:當然在我國,有黨而無人民的病態現象所致,多少有所偏差:) 09/18 14:37
58F:→ midas82539:選舉制度從SNTV制改成單一選區兩票制,且為並立統計時 09/18 15:27
59F:→ midas82539:這個國家的代議體制已經開始和民意脫節了... 09/18 15:28
60F:→ midas82539:當代議士只限於大黨才能出線,小黨或個人候選卻難爭選 09/18 15:30
61F:→ midas82539:時,所謂的多數人認同,其實是多數人被迫在大黨間尋求 09/18 15:30
62F:→ midas82539:較不討厭的妥協,而不是積極的想找尋支持者打入立院圈 09/18 15:32
63F:→ midas82539:這兩者的差異會決定民眾對政治的感官和政策參與程度 09/18 15:34
64F:→ midas82539:並且造成惡性的沉默螺旋... 09/18 15:35
65F:→ midas82539:離題了,回到行政罰,我倒認為不是惡法問題 09/18 15:37
66F:→ midas82539:而是行政罰是否能切實的罰到行為人的檢舉機制問題 09/18 15:38
67F:→ midas82539:而這並不是只要設獎勵檢舉就好,而牽涉到檢舉證據和 09/18 15:40
68F:→ midas82539:是否能鎖定行為人為特定人而按程序開罰,從而落實罰法 09/18 15:41
69F:→ midas82539:一些行政罰法不是不好,但從檢舉到鎖定行為人就陷瓶頸 09/18 15:43
70F:→ midas82539:從使行為人沒有感覺到罰則而增加的行為成本,故不改行為 09/18 15:44
71F:→ midas82539:討論如何使稽查人員有權和有效率的開罰,比較有建設性吧 09/18 15:45
72F:推 ccrimson:說真的,我覺得原po很容易忿怒 09/19 11:33
73F:推 RIFF:給喝純水是合理.成本同雨傘 吃則增加清潔成本 會反應在票價 09/19 17:49
74F:→ RIFF:這類問題記得捷運局答覆過一次 09/19 17:52
75F:→ KeySabre:容易忿怒? 不如說原po有正義感 但當下沒有勇氣 可惜~ 09/21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