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sky0 (oversk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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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政策] 台灣流行音樂發展行動計畫
時間Sun Jul 4 12:28:26 2010
我覺得依少數評審的喜好來決定要補助
那些樂團會限制音樂發展的多樣性。
不如想辦法降低新人錄音打歌的成本對推廣音樂比較實際。
例如提供免費或相對便宜的錄音室,
在公有廣播頻道或網路電台辦一個新人(未商業牽約)打歌的節目,
鼓勵業餘團體或玩興趣的人出個人專輯。
當然,為了公平及避免濫用公眾資源,
要限制每個人錄音室的使用次數和時間,
打歌可以一半時間放每週新曲,
另一半時間播放網路投票的排名榜。
這樣子玩音樂的人口基數變大,
自然好作品的出現率也會增加,
新人一開始打出些知名度,
與唱片公司簽約時就比較有談判的條件,
其作品也比較不會因商業考量而偏離作者
本身想要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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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66.6
1F:推 mackywei:簡單的說,提供平台(通路)降低創作者到視聽者間的障礙。 07/04 13:29
2F:→ mackywei:但是前提在於視聽者買的不是炒作...這點我有疑慮。 07/04 13:30
3F:推 chosenone:同意樓上 其實這市場本來就很依賴炒作 在市場經濟下很難 07/04 13:41
4F:→ chosenone:不看商業考量 07/04 13:42
5F:→ oversky0:像我很喜歡的 Roxette 合唱團,當初就是一位交換學生把 07/04 14:57
6F:→ oversky0:錄音帶讓一個在當地廣播電台工作的朋友播放此專輯而一砲 07/04 14:59
7F:→ oversky0:而紅的。我相信好的音樂能自然地感染人心,不需特別行銷 07/04 15:01
8F:→ oversky0:如果還有炒作的疑慮,也可以要求打的歌以C.C. 版權發佈, 07/04 15:03
9F:→ oversky0:創作者打出名氣後,再以新的作品和唱片公司簽約。 07/04 15:04
10F:推 oodh:你的提議看不出來和目前新聞局的作法有何不同,只不過就是沒 07/04 17:24
11F:→ oodh:去考量實際成本罷了,你說要補助發片,新聞局也是補助發片啊 07/04 17:25
12F:→ oodh:一個團活下去+發片30萬, 總額不變,最後還是只能補助2 30團 07/04 17:26
13F:推 oodh:那,這會是「哪些團得到補助」最後還不是得評選;錄音室的運 07/04 17:26
14F:→ oodh:作是成本,壓片發行要成本;你怎麼會覺得政府只要蓋下去,用 07/04 17:27
15F:→ oodh:原本的經費就可以無限量讓所有玩團的人錄音? 最後誰能用錄 07/04 17:28
16F:→ oodh:音室、誰能壓片發行還不是要評選;而且錄音室蓋在哪就有更多 07/04 17:28
17F:→ oodh:縣市的樂團用不了(坐火車上來錄音嗎? 補貼車錢嗎? 還是要 07/04 17:29
18F:→ oodh:北中南都蓋錄音室?) 在我看來,你的提議最後就是運作成新聞 07/04 17:30
19F:→ oodh:局現在的作法,根本不可能不評選,錄音室大門開開大家登記 07/04 17:31
20F:→ oodh:就算一人一次 你知道全台灣多少吉他社、多少地下團嗎? 07/04 17:31
21F:→ oodh:還有那種解散了又組的,轉戰不同團的 用不同團名登記的不會有 07/04 17:32
22F:→ oodh:不公平嗎? 更基本的是,這些成本的投入,應該讓高中生一時興 07/04 17:32
23F:→ oodh:起組個團就來使用嗎? 這樣不會浪費資源、不該集中推廣嗎? 07/04 17:33
24F:→ oodh:那最後還不是得評選,還不是得被沒選上的人說「我覺得不該是 07/04 17:33
25F:→ oodh:由少數幾個評審決定誰該補助誰不該」 07/04 17:34
26F:推 RIFF:「想辦法降低新人錄音打歌的成本」-讓廣播放送 07/04 22:31
27F:→ RIFF:立法 台製音樂在國內放送不設限 公共場所給放廣播 07/04 22:32
28F:→ RIFF:無礙保護外國人的版權 又達成宣傳國內作品效果 07/04 22:34
29F:→ RIFF:立個法花很少錢 07/04 22:35
30F:推 oodh:問題是這麼一來這些樂團就很難斷奶,因為他們的音樂免費版權 07/04 23:04
31F:→ oodh:就更難有唱片公司要發專輯,就更難賺錢,就得一直被輔導補助 07/04 23:05
32F:→ oodh:更何況「台製音樂」範圍太大,主流音樂工作者可不會認同這法 07/04 23:06
33F:→ oodh:為了非主流樂團的知名度 賠上整個音樂界的生存空間(反盜版) 07/04 23:07
34F:→ oodh:就算立法作出區隔,當那些樂團稍有名氣後,原本無版權的又突 07/04 23:07
35F:→ oodh:然要收版權,也會讓播放者無所適從;版權不收費就等同開放盜 07/04 23:08
36F:→ oodh:這對那些以原創為主的非流行樂團來說也不尊重吧 07/04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