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llarofsalt (時間並不理會我們的美好)
看板Policy
標題Re: [分享] 天下雜誌 土地之怒
時間Sat Apr 24 23:16:35 2010
※ 引述《stratist (Keep walking)》之銘言:
: 很簡單,因為台灣的建商把土地整合想的太簡單,但是日本人不
: 可以去查六本木的整合時間,1986年11月六本木即被東京都列為全面更新的更新誘導區
: 1988年政府開始推動宣導
: 1990年成立更新籌備會
: 1998年才成立更新會(也就是才開始取得共識)
: 1999年底權利變換計畫核定
: 2000年4月才開工
: 2003年落成
: 六本木的面積共11公頃,土地所有權人380人,最後是取得全部地主的同意
: 中間17年每個月發行刊物與住戶溝通,權利變換計畫的分配比例因為金融海嘯以及日本
: 泡沫經濟的關係調整過4個版本,籌備會曾經有一年裡面開過100場的正式說明會來向地
: 主公開解釋內容,最後投資的森集團為了取得大部份地主的同意,還願意確保地主將來得
: 分比例(權利變換當中的協商機制)
: 另外的創舉就是說服其中120位地主共同持分5層的商業大樓作為日後出租,但是委託
: 信託管理,以解決老年人的生活問題
: 這樣子複雜漫長但有遠見的土地開發方式,台灣的建商做得到嗎?
謝謝,說明的很詳細
但你這邊的解釋聽起來問題關鍵不在制度,而在熊庹啊
所以日本的建商比較認真負責,台灣的比較無良
是這樣嗎?
如果台灣也來個認真建商,要弄個台版六本木也是有機會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34.98
※ 編輯: pillarofsalt 來自: 118.168.234.98 (04/24 23:20)
1F:推 stratist:說實在的,兩種制度各有利弊,但是都有成功的例子 04/24 23:29
2F:→ stratist:所以問題在用制度的人 04/24 23:29
3F:→ pillarofsalt:可否請簡單說明一下兩種制度的利弊,謝謝。 04/24 23:30
4F:→ oodh:如我前一篇的推文,我覺得重點不在態度,而是在技巧... 04/24 23:33
5F:推 stratist:技巧跟心態其實兩者不能分開,什麼樣的心態會決定他的行 04/24 23:38
6F:→ stratist:為模式,是否保守或是"積極" 04/24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