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atist (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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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 天下雜誌 土地之怒
時間Fri Apr 23 11:10:56 2010
※ 引述《pillarofsalt (時間並不理會我們的美好)》之銘言:
: 你提的這些方案,法令上並沒有規定不行啊
: 如果原住戶可以自行整合,並搞定相關的法律問題、資金、貸款的話
: 他們當然可以開出自己有利的條件來找合作對象
: 但實務上沒有建商的介入推動,幾乎就是不可能
: 別的不說,一個都更案推動要七、八年是司空見慣之事
: 你投入的時間、心血要不要支薪
: 今天你在自己社區推都更,然後說總利潤裡面要扣除你的薪資酬勞
: 你覺得你的鄰居會爽快同意嗎?
: 還有別忘了找建築師畫草圖、找律師都是一大筆開銷哦
: 更不要說如果最後都更失敗,你一毛補償都沒拿到
的確,自力造屋辦理都更欠缺的就是整合,說穿了就是弄暗盤
為什麼要有暗盤?因為所有的人都難免會犯賤
不然現有的制度號稱可以公平的計算每個人的財產比例,為什麼就是有人不要?
而都市更新案為什麼建商下場的成功率又會比自力造屋的高?(921之類除外)
用經濟學上比較學術的角度來說,土地徵收或是改建這種東西每個人心裡各有一把尺
在面對被拿走土地或房屋而取得補償的時候,會產生秉賦效果,現況與未來期望的效用
曲線會不一致,一定要多給才有可能滿足。
所以土地徵收補償都知道要加成計算了,而都更呢?
: 說穿了都更這種高風險的東西
: 根本不是一般平民百姓自己玩得起來的
: 既然要仰賴建商來推動,當然利潤多是歸他們的
: 但既便這樣,都更後原住戶還是有好處啊
: 不花一毛錢就換了新房子,房價也提昇
: 其實都更的相關議題,房地產版有很多討論
: 以原文中的改建住戶來說,他的面積雖然縮小
: 但新的店面比原來價值高多了
: 他正確的作法應該是將新分配到的店面租出或賣出
: 然後找個新的地方做生意
就是這種似是而非的論調,讓都更都將只會是愈來愈有錢的人才能享受成果
因為沒錢的人,你就東西收收滾吧,給你一個新的變小的房子還嫌,真是不知好歹
這樣就是所謂"正確的作法"
: 而且天下找的這個例子還蠻爛的,這個原住戶是做機車行這種嫌惡設施
: 新的大樓本來大概也沒辦法讓他像過去一樣佔用騎樓做無本生意
這個例子那裡爛?人家祖上三代就住在這裡,做機車行的歷史比你出生之前還久
是誰嫌誰還不知道
再來了,設置騎樓的產權是地主自己的,一樣他要繳稅給政府還要免費提供給行人行走
這是那門子無本生意?你走過騎樓是私人產權的時候有付過路費嗎?你是不是也走霸王路
?
blame the victims,好一個菁英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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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種人類愛之中,
愛情的短命是惡命昭彰的。
但,它偏偏喜歡做天長地久的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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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67.49.48
1F:→ oodh:騎樓是公共空間,產權不是他的... 跟某些豪宅應開放花園一樣 04/23 11:18
2F:推 houkoferng:騎樓可折抵地價稅,目的就是為補償給人的公共功能 04/23 11:19
3F:推 oodh:討論請集中政策面,避免流於「你你我我」這種對發言者的質疑 04/23 11:20
4F:→ Eventis:法定留設的騎樓產權還是原權利人的,只是權利人行使權利受 04/23 11:56
5F:→ Eventis:法令限制. 04/23 11:56
6F:→ Eventis:而政府就此限制給與其它租稅及建管法令上之優惠作為補償. 04/23 11:58
7F:→ Eventis:因此本來就是因公益目的,依法令對下位所有權之限制,與霸王 04/23 11:59
8F:→ Eventis:路相去甚遠。 04/23 11:59
9F:推 LORDJACK:騎樓本來就要設置的, 不設置的話, 連騎樓上方都不准蓋 04/23 13:30
10F:→ LORDJACK:建地本來就沒有准許蓋滿的, 台灣人跑到美國常蓋房屋比例 04/23 13:31
11F:→ LORDJACK:超高的monster house 04/23 13:31
12F:推 oodh:soga~ 04/23 15:05
13F:推 LORDJACK:不然設想每個人的建地都蓋得滿滿的, 那連空氣都沒有了 04/23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