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lkov (zzzzzz)
看板Policy
標題Re: 22K薪資補助政策所造成的人力市場替代效應分析
時間Thu Apr 22 22:42:20 2010
※ 引述《Eventis (何逸凡)》之銘言:
: ※ 引述《volkov (zzzzzz)》之銘言:
: : 勞動條件絕對不是只屬於私權範圍 而是由政府主動介入協調合理 目標均富的勞動條件
: 勞動條件是私權爭議,
: 或者更精確地界定,爭議中的權利事項,
: 二、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
: 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
: 權利事項本質上就只是私權爭議,
: 因為這是勞資雙方對契約內容自由形成的空間,
: 勞動條件法定的內涵,在勞動基準法第1條就說明的相當清楚,
: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
: 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只是最低標準的強行化,既沒有協調合理,也沒有目標均富.
第一條您說的東西
跟協調合理勞動條件跟目標均富脫離不了干係= =
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這句話就包很大
勞資爭議的妥善處理背後有行政介入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 : 減低提起訴訟跟申訴的成本 才是最重要的
: 這個司法院還在努力.
: : 提高可笑的資方罰款規定 擴大認定範圍 有助於減低勞工提起訴訟與申訴成本
: 行政罰沒有推定,能解決舉證一切好辦,
: 解決不了一樣是具文.
舉證責任大幅轉到資方如何?就跟其他國家一樣
對於勞方感到困難的舉證 轉成由資方多請一兩個人保管必要資料如何?
罰則提高 一樣有效果 並進是最理想的
: 這又是另一個訴訟資源可近性的問題.
是同一問題
: : 而是政府應該加強勞工教育 使勞工知道如何維護自己權利
: : 不合法就先由政府罰下去 甚者協助勞方提起訴訟
: 前者有舉證問題,同前;後者請自行翻閱勞資爭議處理法.
: 如果要拉出"勞工哪知道去翻哪個法"
: 請撥104洽詢當地勞工局申訴電話.
現在的問題就在於效果不彰 宣導也不足夠
檢舉的人下場也難看
才往外國法看
: : 覺得耗費政府資源很大嗎??
: 一個問題歸一個問題.
: 訴訟制度的缺陷是訴訟制度的缺陷,
: 勞工體制的不健全是勞工體制的不健全.
看到政策就是同一個問題
一個政策的配套需要為訴訟制度作修改
立法制度給預算 給法
行政機關給予協助
這才是完整的政策
有時候看看現行政策只丟法 不給預算
只給預算不丟配套
都相當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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