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DJACK (文亞南)
看板Policy
標題[討論] 漲價歸公理論應該正式宣布失敗
時間Tue Mar 23 12:12:18 2010
我們現今土增稅的理論依據就是國父的漲價歸公
認為土地價格的上漲, 不是地主本身的付出, 而是整個社會的努力結果
因此實施了高額的土增稅
不過實施的結果問題很多
首先是土增稅只在賣出時徵收
於是變相的阻止了土地的自然流動
民眾能不賣屋就不賣屋, 老人一個人住大房子也不賣
再來是稅收很不穩定, 土增稅稅收來源跟成交量的關係很大
景氣好時房產熱絡收入很多, 不熱絡時收入很少
第三是對於老房子, 阻礙了合建分屋與都市更新的意願
除了以上三點之外
現在的新建案, 多的是大規模開發案或是造鎮計畫
地價的上升跟地主的關係很大, 地主出了很多努力
這跟國父原先的假說已經不同
所以, 我覺得漲價歸公政策實驗了一百年, 應該徹底宣告失敗
這部分的財產稅應該改採高地價稅政策來取代高土增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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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8.70
1F:→ Eventis:土增稅的負面效應不代表不應該漲價歸公,是沒"歸"到的結果. 03/23 12:33
2F:→ Eventis:不過廢土增重地價也不是沒人在講,實現上光要怎麼過地主這 03/23 12:36
3F:→ Eventis:一關就是難題,土地->錢->權力->政治.財團會告訴人民,廢土 03/23 12:38
4F:→ Eventis:增稅是圖利土地交易頻繁的財團,鋪天蓋地的肥貓文宣,然後就 03/23 12:38
5F:→ Eventis:可以把議案送進黑歷史中了. 03/23 12:39
6F:→ LORDJACK:財團哪會這樣講, 多的是養地的財團 03/23 14:08
7F:→ LORDJACK:我覺得漲價歸公應從教科書刪除, 因為這長期影響國人對稅 03/23 14:09
8F:→ LORDJACK:制的偏好 03/23 14:09
9F:→ LORDJACK:高地價稅基本上是一種國有土地的概念, 全部的土地都是 03/23 14:11
10F:→ LORDJACK:跟政府租的, 是比國父還要激烈 03/23 14:11
11F:推 Hinamizawa:其實也沒歸到什麼公 先不談公告現值離市價太遙遠 03/23 16:13
12F:→ Hinamizawa:實務上持有人(地主)會要求買(還是賣)斷 就是土增稅是 03/23 16:14
13F:→ Hinamizawa:買方付 不是賣方 這點就和漲價歸公的本意完全背道而馳 03/23 16:15
14F:→ volkov:關於土地法空地的法規也請落實執行吧 03/23 18:14
15F:→ Eventis:就是因為財團養地才更會這樣講啊,土增好轉,地價難避啊! 03/23 18:39
16F:推 RIFF:漲的只有北高市台南市 土增稅暫不急改 但城鄉策略應急調整 03/23 22:58
17F:→ Eventis:空地稅不容易落實,一者土地未利用原因多端,有的確實是因為 03/23 23:10
18F:→ Eventis:景氣因素,此時課徵空地稅無異於更加重持有的成本,想轉嫁會 03/23 23:10
19F:→ Eventis:更難脫手;另一方面是要不要徵地方政府的權限,這種徵了沒人 03/23 23:12
20F:→ Eventis:叫好還一徵就得罪金主(or樁腳)的事,民選首長是不敢做的. 03/23 23:13
21F:→ Eventis:另一方面則是就現實來講,空地稅是照地價稅往上加2-5倍,而 03/23 23:16
22F:→ Eventis:通常申報地價是80%的公告地價,但這個公告地價*遠*低*於市 03/23 23:16
23F:→ Eventis:價.因為這個原因,徵了也是九牛一毛,沒什麼嚇阻的效果. 03/23 23:17
24F:→ Eventis:更何況財團裡面也不是沒在做稅務規劃,往往也會透過各種土 03/23 23:18
25F:→ volkov:恩 有聽說政治因素讓土地法這些條文成具文 有點可惜 03/23 23:18
26F:→ Eventis:地名目或性質的變更,獲得租稅優惠(比如蓋個廠房當廠辦,用 03/23 23:20
27F:→ Eventis:短期租約將之租出去.....Orz)..... 03/23 23:20
28F:→ Eventis:也就是說,九牛一毛,能拔一毛也還罷了,積沙成塔嘛,不過商人 03/23 23:21
29F:→ Eventis:就是會想辦法讓你連半毛都拔不到Orz........ 03/23 23:21
30F:→ lembertlin:現今的土增稅跟本沒歸到什麼公+1,真要歸公,是一切因 03/24 00:29
31F:→ lembertlin:素造成的土地增值都要歸公,真的能炒的就只有地上物的 03/24 00:31
32F:→ lembertlin:設計師、建築師名氣啦 03/24 00:32
33F:→ Eventis:沒,土增設計歸公的部份只有土地因非所有人施以勞力資本的 03/24 01:52
34F:→ Eventis:範圍,也就是隨著社會整體發展所反射受益的部份應歸公. 03/24 01:52
35F:→ Eventis:這個精神反應在土增稅的計算方式中,工程受益費與土地改良 03/24 01:53
36F:→ Eventis:的費用,及其它投入的資本等,都是可以扣除的.此外物價的修 03/24 01:55
37F:→ Eventis:正項也是.不過就算真的想歸公,從土增稅從土地稅法40/60/80 03/24 01:57
38F:→ Eventis:的土地法原規定一下子大砍一半的結果,應該也可以領會根本 03/24 01:57
39F:→ Eventis:它的隱患也是很被人瞭解的,只是寫在憲法裡搞不定而已. 03/24 01:59
40F:→ Eventis:不過如果真的設計讓他不能轉嫁而且不封頂繼續累進的話,說 03/24 02:00
41F:→ Eventis:不準會有點效果,只是那接著就會輪到公私契滿天飛了Orz 03/24 02:01
42F:→ Eventis:這樣一來會花費太多資源在查緝逃漏稅上,不是很適當的作法. 03/24 02:39
43F:→ lembertlin:雖然會花資源在查緝,但若能長期宣導教育民眾漲價歸公 03/24 20:38
44F:→ lembertlin:的精神,並放入國民教育中,從小灌輸觀念,花個四、五 03/24 20:40
45F:→ lembertlin:十年也是值得。 03/24 20:41
46F:→ LORDJACK:要歸公也不是在賣出時一次歸, 這樣導致地主根本不想賣 03/24 23:58
47F:→ weitaivictor:建案確實為建商努力對土地投入資本所產生的利益 03/30 15:38
48F:→ weitaivictor:但是興建過程不是一瞬間 而是持續一段時間 在這段時 03/30 15:39
49F:→ weitaivictor:間內的土地自然增值 應該歸公 但難以從房地價格分離 03/30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