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DJACK (文亚南)
看板Policy
标题[讨论] 涨价归公理论应该正式宣布失败
时间Tue Mar 23 12:12:18 2010
我们现今土增税的理论依据就是国父的涨价归公
认为土地价格的上涨, 不是地主本身的付出, 而是整个社会的努力结果
因此实施了高额的土增税
不过实施的结果问题很多
首先是土增税只在卖出时徵收
於是变相的阻止了土地的自然流动
民众能不卖屋就不卖屋, 老人一个人住大房子也不卖
再来是税收很不稳定, 土增税税收来源跟成交量的关系很大
景气好时房产热络收入很多, 不热络时收入很少
第三是对於老房子, 阻碍了合建分屋与都市更新的意愿
除了以上三点之外
现在的新建案, 多的是大规模开发案或是造镇计画
地价的上升跟地主的关系很大, 地主出了很多努力
这跟国父原先的假说已经不同
所以, 我觉得涨价归公政策实验了一百年, 应该彻底宣告失败
这部分的财产税应该改采高地价税政策来取代高土增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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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8.70
1F:→ Eventis:土增税的负面效应不代表不应该涨价归公,是没"归"到的结果. 03/23 12:33
2F:→ Eventis:不过废土增重地价也不是没人在讲,实现上光要怎麽过地主这 03/23 12:36
3F:→ Eventis:一关就是难题,土地->钱->权力->政治.财团会告诉人民,废土 03/23 12:38
4F:→ Eventis:增税是图利土地交易频繁的财团,铺天盖地的肥猫文宣,然後就 03/23 12:38
5F:→ Eventis:可以把议案送进黑历史中了. 03/23 12:39
6F:→ LORDJACK:财团哪会这样讲, 多的是养地的财团 03/23 14:08
7F:→ LORDJACK:我觉得涨价归公应从教科书删除, 因为这长期影响国人对税 03/23 14:09
8F:→ LORDJACK:制的偏好 03/23 14:09
9F:→ LORDJACK:高地价税基本上是一种国有土地的概念, 全部的土地都是 03/23 14:11
10F:→ LORDJACK:跟政府租的, 是比国父还要激烈 03/23 14:11
11F:推 Hinamizawa:其实也没归到什麽公 先不谈公告现值离市价太遥远 03/23 16:13
12F:→ Hinamizawa:实务上持有人(地主)会要求买(还是卖)断 就是土增税是 03/23 16:14
13F:→ Hinamizawa:买方付 不是卖方 这点就和涨价归公的本意完全背道而驰 03/23 16:15
14F:→ volkov:关於土地法空地的法规也请落实执行吧 03/23 18:14
15F:→ Eventis:就是因为财团养地才更会这样讲啊,土增好转,地价难避啊! 03/23 18:39
16F:推 RIFF:涨的只有北高市台南市 土增税暂不急改 但城乡策略应急调整 03/23 22:58
17F:→ Eventis:空地税不容易落实,一者土地未利用原因多端,有的确实是因为 03/23 23:10
18F:→ Eventis:景气因素,此时课徵空地税无异於更加重持有的成本,想转嫁会 03/23 23:10
19F:→ Eventis:更难脱手;另一方面是要不要徵地方政府的权限,这种徵了没人 03/23 23:12
20F:→ Eventis:叫好还一徵就得罪金主(or桩脚)的事,民选首长是不敢做的. 03/23 23:13
21F:→ Eventis:另一方面则是就现实来讲,空地税是照地价税往上加2-5倍,而 03/23 23:16
22F:→ Eventis:通常申报地价是80%的公告地价,但这个公告地价*远*低*於市 03/23 23:16
23F:→ Eventis:价.因为这个原因,徵了也是九牛一毛,没什麽吓阻的效果. 03/23 23:17
24F:→ Eventis:更何况财团里面也不是没在做税务规划,往往也会透过各种土 03/23 23:18
25F:→ volkov:恩 有听说政治因素让土地法这些条文成具文 有点可惜 03/23 23:18
26F:→ Eventis:地名目或性质的变更,获得租税优惠(比如盖个厂房当厂办,用 03/23 23:20
27F:→ Eventis:短期租约将之租出去.....Orz)..... 03/23 23:20
28F:→ Eventis:也就是说,九牛一毛,能拔一毛也还罢了,积沙成塔嘛,不过商人 03/23 23:21
29F:→ Eventis:就是会想办法让你连半毛都拔不到Orz........ 03/23 23:21
30F:→ lembertlin:现今的土增税跟本没归到什麽公+1,真要归公,是一切因 03/24 00:29
31F:→ lembertlin:素造成的土地增值都要归公,真的能炒的就只有地上物的 03/24 00:31
32F:→ lembertlin:设计师、建筑师名气啦 03/24 00:32
33F:→ Eventis:没,土增设计归公的部份只有土地因非所有人施以劳力资本的 03/24 01:52
34F:→ Eventis:范围,也就是随着社会整体发展所反射受益的部份应归公. 03/24 01:52
35F:→ Eventis:这个精神反应在土增税的计算方式中,工程受益费与土地改良 03/24 01:53
36F:→ Eventis:的费用,及其它投入的资本等,都是可以扣除的.此外物价的修 03/24 01:55
37F:→ Eventis:正项也是.不过就算真的想归公,从土增税从土地税法40/60/80 03/24 01:57
38F:→ Eventis:的土地法原规定一下子大砍一半的结果,应该也可以领会根本 03/24 01:57
39F:→ Eventis:它的隐患也是很被人了解的,只是写在宪法里搞不定而已. 03/24 01:59
40F:→ Eventis:不过如果真的设计让他不能转嫁而且不封顶继续累进的话,说 03/24 02:00
41F:→ Eventis:不准会有点效果,只是那接着就会轮到公私契满天飞了Orz 03/24 02:01
42F:→ Eventis:这样一来会花费太多资源在查缉逃漏税上,不是很适当的作法. 03/24 02:39
43F:→ lembertlin:虽然会花资源在查缉,但若能长期宣导教育民众涨价归公 03/24 20:38
44F:→ lembertlin:的精神,并放入国民教育中,从小灌输观念,花个四、五 03/24 20:40
45F:→ lembertlin:十年也是值得。 03/24 20:41
46F:→ LORDJACK:要归公也不是在卖出时一次归, 这样导致地主根本不想卖 03/24 23:58
47F:→ weitaivictor:建案确实为建商努力对土地投入资本所产生的利益 03/30 15:38
48F:→ weitaivictor:但是兴建过程不是一瞬间 而是持续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 03/30 15:39
49F:→ weitaivictor:间内的土地自然增值 应该归公 但难以从房地价格分离 03/30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