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 (99%是眼鏡與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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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構想] 關於廢死的想法
時間Thu Mar 11 21:38:55 2010
※ 引述《CHycc (溫開水)》之銘言:
: 更不論如果是誤判那都執行槍決了要怎麼算? 如果那個是你家人?
: 台灣的司法讓人相不相信我想大家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不必多講
: 並不是指法官個人操守怎樣的 而是整個養成制度似乎問題就很大
: 這不是短期能夠改善的(而且似乎連路都還找不到 或是沒在找?)
: 就陸正案來說 只憑朋友的供詞最後就被判死刑(我聽到的是這樣)
: 真是匪夷所思
誤判是整個司法制度的事情
死刑以外的誤判反正人沒死只要賠錢了事即可?
不是吧?
沒有判死刑 誤判就不是誤判嗎?
如果真的誤判賠錢就OK
那人命還不是照樣用錢計算一下就行了
有人在監獄裡頭被缸被關到精神病
怎麼可以認為不判死就是可以賠償解決問題?
關在監獄的時間是永遠回不來的
我不認為誤判能當廢除死刑的理由
誤判是誤判 死刑是死刑
關在監獄的時間是永遠回不來的
死刑的目的是將罪犯與社會永久隔離
如果是這樣那不想殺人
判流刑其實效果也OK
空投亞馬遜 沙漠
或像以前的海盜一樣 流放無人島
只要不是死刑就OK嗎?
為啥要在重刑犯上花這麼多錢
而不是花錢去更生輕刑犯 保護被害人?
重刑犯的順位在最後面吧
有這麼多稅金用在關壞人
怎麼不立法組織被害者補償社會保險?
被死刑犯殺死的被害者家屬可是拿不到半毛
還得在法院上
聽兇手怎麼姦殺自己的女兒一百次
只要能把重刑犯趕出社會
形式怎麼樣我倒是無所謂
但反對用關很久這種浪費稅金的方式
應該跟中國簽EFCA流放塔克拉瑪干沙漠
公務員吃飯報公帳都會被說是浪費稅金了
怎麼這種錢就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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