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gsu (瑩靖公主瑩王小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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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構想] 關於廢死的想法
時間Thu Mar 11 03:19:02 2010
※ 引述《ralf3711222 (winner007)》之銘言:
: 我想 大家除了憤慨的討論死刑的問題之外 是否應該理性的思考一點
: 生命得之不易 你是否有權利奪走他的生命
那麼請問牠為何可以剝奪別人的生命?
顯然牠自己認為生命是可以被剝奪的。
牠剝奪的是一個不認為生命可以被剝奪的人的生命,
法律和劊子手殺牠則是殺死一個可以被剝奪的生命,
其間的"殺"的意義完全不同。
所以有"殺"正義與否的問題。
殺死一個可以殺而且就情理上.公平上必須被殺的畜生,
這種殺是正義的,所以當然有權利剝奪生命。
: 在我看來 確實 也許 在台灣可以變成一個死刑犯
: 可能都已經 泯滅人性 或許到你我都覺得不可思議的地步
: 但是 回過來想 這是一個生命 它有著無窮價值 就像看他奪走其他人生命一樣
: 你贊成奪走他的生命 平心而論 是不是你也缺少了人性
這就是楊志良所講的理盲濫情,
他的本意當然不是在講死刑,不過完全可以套用。
理盲濫情常常會感情豐富去想一堆不該想的東西。
缺乏人性是因為殺死一個不該殺的人.剝奪一條以至數條不該剝奪的生命,
剝奪該剝奪的,剝奪一萬條一千萬條都不是缺乏人性。
什麼是理盲濫情?
講"去想對死刑該不該死"是不是理盲濫情,或許因為癥結就在這裡所以會辯不明,
且講另外一種。
聯想力太豐富,把"責任"無限上綱也是一種理盲濫情。
青少年鬥毆可以牽拖是因為看了艋舺,
彷彿牽拖之後罪責就可以因為有艋舺幫忙分擔所以減輕。
自己惡劣.不遵循道德.逞兇鬥狠就要承認,
不要牽拖什麼別人帶壞.風氣如何。
會牽拖的敗類還要外加不負責任.不知廉恥.信口雌黃妖言惑眾的大罪才對。
為什麼說牠們應該加大罪?
不然葬儀社或墳墓旁邊的人怎麼不集體自殺?
送你去學校你為什麼不好好讀書而是要學壞?
你為什麼跟壞人學不跟好人學?
就像有人自己過彎不減速衝出車道撞車然後怪道路設計不良彎度太大一樣,
就像有人強姦說是因為對方穿著太火辣一樣,
就像有人偷竊搶劫怪人家錢財露白一樣,
就像有人闖紅燈發生車禍還要怪對方不注意路況一樣,
做錯事竟還想牽拖別人也有責任,
人要對自己負責,別人沒有人可以幫你負責,自己要怎樣做,
除非是被暴力脅迫,不然都是自己的決定,牽拖個屁?
我從小偷看A騙也看強暴片,我怎麼就不會強姦別人?
我也喜歡看武打片.無敵鐵金剛打打殺殺,我怎麼就不會覺得我可以隨便打人殺人?
我還喜歡看賽車玩賽車電動,我怎麼不會到馬路上亂飆車?
我常常看到酒駕新聞我怎麼沒有去酒駕?
相信以上"我"可以套用到版上或社會上很多有良心的人。
偏有一些理盲濫情的人說對啊,他沒做他他老師沒教好也有責任,
電影有責任所以不該亂拍電影什麼的,於是那些放屁的渣罪責好像還真的減輕了,
理由是因為社會沒教好牠所以應該以社會力量給牠再教育。
還有就像道路的霸王條款,還真的說人家沒注意路況所以也有責任!
不好意思,我要是為了注意我根本沒義務注意的敗類並閃躲因而被卡車輾過,
誰來負責?真正的肇事敗類因為根本沒有撞到人或被撞所以消遙沒事,
倒是撞到人的卡車和被撞死的人倒楣......所以什麼叫責任?
理盲濫情真的還應該繼續下去嗎?
不要說什麼我還在撥接.霸王條款早已廢除之類的話,雖說霸王條款要廢除,
可是(北部我不知道)南部東部實際上根本就一堆倒楣鬼被敗類害了結果還有責任的。
什麼叫鄉愿德之賊也?理盲濫情就是鄉愿,把德賊少了.賊光了,社會就亂了。
現在比較顯著的是交通亂七八糟,還真的偶而有為了閃忽然衝出的人或車而被後面的
砂石車撞死的新聞﹔
還有青少年甚至都三十歲的人還在那裡怪東怪西大言不慚,還有群毆人,飆車,
砸車傷人追打人到醫院.警察不敢管,會罵人加父母不管教,那就請實行連坐法,
要是不實施那就把罪責好好往當事人身上判,千萬不要因為"別人也有責任"而判輕。
這種鄉愿,看到小惡都覺得為之無妨,然後說大家都是好人,
別人說句重話反而要罵對方偏激,繼續下去,那也不用說要拼治安了。
雖然有人會說人有思想自由,所以不能說哪種思想高或低,
但是事實上就是有很多事根本不必去想到也不應該去往那方面想,
因為那種想法就叫鄉愿,會賊德。
好比說那殺死死刑犯的人該怎麼辦之類的,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本來就是有一些特殊的狀況之下殺人絕非壞事,
因為他可能是被迫殺人(好比打仗或者為了自衛),也可能是殺死該殺的人(好比處決)。
法律是用來維護公平和正義的,
不是紙上的學術,
會想入非非想說你說不能殺人所以你也不能殺牠之類,就是鑽研學術鑽牛角尖去了,
鑽在理論裡面,忘記生活是實際的了,而實際的生活正義是否就是公平,
或許難講,但是公平(當然我不是說齊頭式公平之類的奇怪公平)必定很難不是正義。
事實上死刑已經是輕到不行了,
真不知道為什麼現在是討論要不要廢而不是討論該不該加重......
先不討論什麼是法律的理論和理論上的正義,就只講生活上的正義--公平。
數學有高中程度以上都知道什麼叫期望值。
殺人犯既然殺了人,他就是有百分之百殺了人了﹔
可是能否找出兇手就已經不是百分百,就算找到還要抓到牠,更不是百分之百,
抓到牠以現行的死刑是兩槍斃命,而且還先麻醉,跟被害人被殺時不知道被砍幾刀,
或者被火焚身,或者活活打死淹死活埋等等各種手法,
死刑犯的死跟被害者那種極度的恐懼痛苦和絕望中死去的慘絕人寰,
實在微不足道。
死刑根本還不夠公平,應該要人家怎麼死,你就怎麼死再以破案率加n倍刀,
或者被火烤n倍時間,或者被淹到半死再救活n次才淹死,這才是公平的法律。
第一順位交給被害人家屬執行,如果他們殺禽獸會手軟,
就交給第二順位專業劊子手執行。
噢請不要說手軟就代表原諒,好像平常你叫我去殺一隻豬我也會手軟,
但那不代表我不想讓豬死或我不想吃豬肉。
: 我不贊同犯罪 但是 不贊成死刑不等同於贊同犯罪
有句話叫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 在我看來 甚麼假釋 都要廢除 甚麼鳥蛋假釋 我看不懂 你講再多我都不想懂
: 因為那根本就是屁 三年就三年 五年就五年 為什麼可以提前
: 你因為犯重罪 被判了十二年 餘是 六年後因為假釋就出來
: 那被你害死 妻離子散這些人呢 就算你十二年後都不一定傷口可以癒合
: 六年就出來 那被害者呢
: 我覺得應該像美國有些州一樣 他因為沒有死刑 不想讓你出來
: 所以也沒甚麼無期徒刑 直接就判你 有期徒刑200年
: 好挖 你表現好 期滿一半可出獄 只要你期滿100年就讓你出獄
: 其實他的原因讓我很可以接受 因為 法官會說 通常應給予死刑
: 但是 不給他死刑是因為 要讓他為他所做的事贖罪 不能讓他一死了之
: 所以應當終身監禁 所謂 終身 就是終其一生 沒有甚麼假釋
: 所以 假釋這種東西 才真正難以理解 說難聽的話
: 那只是想把他弄出來的一個爛理由 他犯罪 為什麼要想辦法弄他出來害人
: 這才是真的毒瘤 至於死刑 死不能解決問題 關到死 我覺得才有道理......參考
本來根本就不必有什麼假釋,
就像我跟店家買東西,
店家難道會因為看我愛惜使用.或真的很需要等等理由,就算我五折嗎?
做錯了事就必須付出代價,不知道這些折扣是誰發明的......。
不過其實假釋這裡有很多討論空間,
譬如說犯人當初是故意犯還是過失犯,這就牽扯到犯人的心性到底是好是壞的問題﹔
又或者某些微罪可能也表示了犯人的心性雖然壞但是真的沒有太壞,
那這種要不要假釋倒也可以討論,
就好像我買東西如果只要用到部分,或許可以討價還價一下看能不能只買部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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