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od (我也要去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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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 民法物權編修正/買屋不須買地 抗高房價
時間Thu Jan 7 11:28:20 2010
※ 引述《sealoe (YoY)》之銘言:
: ※ 引述《kaod (我也要去玩耍)》之銘言:
: : 約都到期了,又不讓地主收回來,天下有這麼霸道的事?
: : 你蓋屋之前就要考慮到使用年限了。
: 這樣, 假設年限到地主不租了,
: 地上建物處理費用誰付呢?
: 另外, 如果有釘子戶, 要如何處理?
: 由承租者負責嗎? 還是動用公權力?
拆屋還地
: : 以後金融機構也比較方便對地上權進行估價放款,
: : 不然目前地上權是很難貸款的。
: 恩, 我了解這政策的目的了, 就是為了"貸款方便"
: 不然你所有的說法都可以透過契約達到, 不太需要另外訂法律吧
現行規則有模糊地帶,所以常常造成纏訟,
修法制度化之後比較有好處。
而且,牽涉到不動產的事,很少人不貸款的,
就算是金山銀山馬桶金子打的大財團,也照樣會貸款,
方便估價貸款絕對事關重大,
能貸款次級(中古屋)市場才會出現。
: : 絕對沒有6%,不相信你可以找一塊台北市的私營停車場算一下滿租可收多少。
: 好好用絕對有6%, 你指的是土地利用差的例子
: 你為啥不舉放著生草, 還要花錢處理, 租金是負的例子呢?
絕對沒有6%,
不然你可以去內科找塊地問一下租金與市價比,
嫌內科地段太差?
你可以看一下信義計畫區:
http://www.epochtimes.com/b5/7/8/29/n1816677.htm
土地債券利率2.2%而已
http://house.chinatimes.com/content-indexNews-content.aspx?NewsID=13095
實質土地A11館地租4%而已
: : 什麼建設有數百年?萬里長城嗎?
: 你高速公路一百年後就要拆掉嗎?
: 鐵路? 不要說高速公路
: 省道難道不會用到100年?
: 還是4年或是8年後, 反正又不一定當選
: 是後面執政者的事情?
省道現在有100年的只有一條,
當然,長期建設還是用徵收的比較好。
: : 拆屋還地
: 所以, 在你說的所有情況都是"拆屋還地" 台電目前的租用土地也是?
你沒看過台電拆電塔還地嗎?
: 所以未來假設有大樓租用土地, 年限到不願意租, 建商也必須負責拆屋還地?
: 是不是這種意思?
看地主意思,目前坊間的合約,地主通常有選擇權,
到期前一段時間,比如兩年前,
地主通知租戶是歸還空地或連地帶屋歸還。
比如101就是連地帶屋歸還政府,
新光三越A9是政府有選擇權。
: : 那個是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 比如兩三排臨路透天,往往無法約束個別住戶增建。
: : 現在就能把保持外觀這條附在新屋買賣合約中了。
: 恩, 誰會理? 另外, 風格誰訂,
: 我買巴洛克風格的房子
: 我覺得上面放個很醜的水泥花是巴洛克風格 ,
: 老李覺得不是, 這樣誰仲裁?
: 另外 你說的增建本來就是違建,
: 有沒有這條法根本都是一樣得拆
不一定是違建,比如鐵窗遮雨蓬,或是燈箱招牌,
這都是合法的,沒有住戶公約就無法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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