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ece (摘夢)
看板Policy
標題Re: [政策] 為什麼馬總統不發佈緊急命令
時間Wed Aug 12 11:56:28 2009
※ 引述《game0731 (虫老 原 友 里)》之銘言:
: 現在南部東部五鄉鎮可說是慘不忍睹....
: 真的這麼大的災情亟需中央政府的支援...
: 但是為什麼還要一堆冗長的通報程序
: 直接頒布緊急命令不是可以簡化這些行政程序...
: 讓救災更快更順利嗎..
請問原po想用緊急命令來做什麼了?
通常緊急命令是在法律條文不夠明確時取代法律用
例如:救災時沒有救災用的法律,或者無法動員部分的人員法律依據
因此才例外需要緊急命令的介入,也就是它是一種體制外的手段
一般來說行政必須要有法源依據,在法律上用語叫依法行政
避免行政權過度擴大,實質上併吞立法權和司法權等權力
所以才需要法律來限制
921是因為當時救災的法律不夠完善,避免當時緩不濟急
才發動緊急命令來取代法律,也就有這必要性
目前法律已經妥善,為何還要發布緊急命令來取代法律
讓行政權擴大了,這樣沒要件亂發布,其實會讓人懷疑是否會規避法律
那會讓要件不符合都可以發動
再者,目前救援差根本就不是緊急命令可以改善的,而是體制上中央和地方
應變方法和連絡方式有問題,導致溝通不良,各作各的,效率減半
應該檢討的是我國緊急應變的措施,和中央地方如何聯絡的問題和解決方式
而不是互相踢皮球的問題
老實說這次一開始就錯在中央氣象的預報讓人以為是弱不經風的小颱風,哪想到
這颱風帶來水氣含量和行走路線完全不同,導致防災中心應變不及,無法啟動
說實在中央預報錯誤,地方應變不急導致這場災難,目前該做的是串通中央和地方
使的救災可以統一化才是重點,其實我個人認為根本就是救災工具不足問題
導致事情發生就互相踢皮球
最後,我國目前其實採的還是雙首長制不是總統制,行政院長才是行政權最大,總統
負責是外交和國安事項,其實最該負起責任是行政院長才對,還有,我不懂就算是總
統應該負行政責任下,他未啥要到處走透透,根本就對救災完全沒實益,這也是總統
該檢討的地方
我國法治教育普遍不足,對於一般人民根本不想理會社會的遊戲規則,個人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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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看到我停留在此
代表我依然找不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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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98.97
1F:推 sayin:很好奇 國人把緊急命令當成什麼 一直在催要頒布緊急命令 08/12 20:57
2F:→ sayin:到底頒布後有比現在好的地方在哪裡 用途是什麼 08/12 20:58
3F:推 ncyc:實務上總統是不該到處走,但政治與輿論不容許他不走 08/12 21:06
4F:→ zingcheng:目前國會與總統所屬的政黨是一致的,所以是總統主政吧! 08/12 22:17
5F:推 zingcheng:行政院長辦事不周,總統難道沒事?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08/12 22:21
6F:→ zingcheng:馬是不需要到處走,重點是他的幕僚政策成效是彰顯。 08/12 22:23
7F:→ zingcheng:看樣子他的決策是不怎麼令人滿意... 08/12 22:25
8F:→ zingcheng:..................重點是他的幕僚政策成效是否彰顯。 08/12 22:26
9F:推 Eventis:預報可沒有輕忽唷,輕忽的是媒體的形容詞. 08/13 03:40
10F:→ Eventis:透過媒體,民眾所獲得的訊息就已經很片面了,但中央救災體系 08/13 03:41
11F:→ Eventis:不僅有詳細的資源,也有專門的人員在直接解讀與轉譯這樣的 08/13 03:42
12F:→ Eventis:資訊,預警這個部份應該不至於會有問題.更何況所謂預警,意 08/13 03:44
13F:→ Eventis:思就是沒有保證準確的,最後應變要較保守或較寬鬆,有一部份 08/13 03:45
14F:→ Eventis:仍要仰賴主政者的決策.而且其實嚴格來說,就算什麼都做了, 08/13 03:46
15F:→ Eventis:天災這種東西也不是說避就避的,意外還是會有,不然就不算是 08/13 03:46
16F:→ Eventis:天災了. 08/13 03:47
17F:→ reece:回應樓上的,總統應該撤換行政院長是總統權限,問題是目前撤 08/13 15:49
18F:→ reece:並無實益,當然法律上是這樣建構,但實際上怎麼運作就不得知 08/13 15:50
19F:→ reece:還有這就可以明顯看出來我國憲法所採取的雙首長制明顯的瑕疵 08/13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