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mbertlin (mountain)
看板Policy
標題Re: [討論] 殘缺不全婦女扶助政策
時間Fri Jul 10 12:10:14 2009
※ 引述《in4007 (Kuldahar)》之銘言:
: 依稀記得婦女在台灣的弱勢處境一直受到忽略
: 從前有份調查指出婦女在職場受到性騷擾的比率超過60%
: 受到性騷擾的比率近70%
: 且近年震驚社會的亂倫案 性侵案一件接一件 犯罪年齡層越來越低
: 受害者後續的諮商及安置..等等權利 問起周遭的人竟沒有能回答
: 政府鮮於宣傳 甚至有人也不知受害者可有權利開隱僻庭
: 觀念仍停滯在上法院告人整件事就攤在鎂光燈下
: 學校的應變態度也是很糟 老師或是校方知情後大事化小也是頻傳
: 封建的奇怪觀念還是存在
: 至於站在第一線的社工師 應是有最多社工師存在的社會局
: 台北縣人口近4百萬人 社工師僅有 76人 一人平均有70幾件案子
: 忙到不行 幾乎每天都在追著新案 舊案後續呢? 舊案就變成無人
: 照料 資料來源(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8663)
: 整個社會扶助政策跟制度已是崩潰 僅靠公益團體在苦撐
: 女權日益弱勢的情形下能有更好的方法嗎?
: 擴大女性參與公共事務是個好方法
概略條列一下i大想討論的重點(有錯請i大指正補充)
主題:婦女性侵受害者的後續處置
1.受害人的權利未能廣為人知,讓受害者容易陷於不知求助何方的困境
2.受害人的隱私保護觀念未能落實,造成受害者二度傷害
3.教育部門-學校,對於性侵案件的保守處理方式不合時宜
(可能無法即時幫助受害者,也讓上位決策者無法掌握問題的嚴重程度)
4.社工師普遍不足
(公視「有話好說」曾討論過相關議題-推少數較理性討論政策的節目)
5.社會扶助僅由民間團體支撐,公部門力道不足,政府哪裡去了
*********************
補充從原po讀到的其他訊息
1.
婦女在台灣長期處於「相對弱勢」的狀況。
在父系社會的結構及漢人社會文化之中,婦女原就處於「相對弱勢」之中,
這是心酸的事實,但從上世紀中的女權運動至今,情況已有改善,雖然仍有
空間,且演變至成,更多學者認為這種性別結構,「男女都同時是受害人,
只是就某個角度來看男性獲利較多」。
2.
婦女在職場及不計是否在職,被性騷擾的比例都很高。
在職場上,有權力上下的關係及工作利益糾葛等等,僅就「性騷擾」來看,
這跟男女之間的生理差異所造成的需求差異有關,也跟人類這種動物一年四
季都是繁殖季節有關,因此,做為不同於一般動物的人類發展出「克制」這
玩意,容易發情的男性與少數女性若無法掌握這千萬年發展出來的玩意,就
很容易就讓他人感到不悅,以上是超不專業的「性騷擾」解讀…@@
3.
性侵案件有增多趨勢,其中不倫案增多、加害人年齡層下降令人憂心。
性侵案件增多或許可以做為支持性產業合法化的重要論點。但我較在意,「
為何容易性衝動然後無法自我克制的人變多了」。
不倫案讓人聯想到,近年台灣社會的家庭狀況是否在某個區塊產生了質變,
這個區塊恐不只是性侵案的溫床,也會成為其他犯罪的罪犯溫床。
加害人年齡層下降顯示「性行為的知識向下延伸」,但「性保護的常識卻落
後」,同時,家庭問題、媒體傳播又得搬出來檢視一番。
4.
「女權日益弱勢…」、「擴大女性參與公共事務是個好方法」?!
這是原文中的引戰點,而推文中i大的首次回應也是,再次提出這個
「不是要」批i大,僅是告知為何o大提醒發文謹慎的原因。
關於女權,個人還是認為「女權普遍依舊處於相對弱勢,但在平權運動者的
努力下,日益緩慢改善」。
「擴大女性參與公共事務」就議題討論來說,是較不明確的主題,與其相關
而個人可以想得到的是,「參與的公私部門席次」與「女性自主積極參與的
動力」,前者是「婦女保障名額夠不夠」的問題,後者是觀念推廣的問題,
討論的面向會有些許不同。
*****************
女「權」或平「權」這個權都是社會分工後的結果,現在有不少女性會站出
來爭取該平等享有的「權」,相對之下,缺乏站出來對「男性的分享權」給
予鼓勵及爭取「男性可以不用一肩扛起某個權」,這也是近年來,女權運動
會發展出「平權」運動的因由吧!
僅就性侵來說,因社會結構的關係,女性受害者佔比較高,但男性受害者也
是有的,即使成年男性極少,法官在處理性侵案件時,不該因性別也有差別
,所以討論性侵害的治標、治本政策時獨論女性是怪異的,應聚焦在「性侵
」上才能較集中論述,除非討論到後續處置細節關乎個體差異時,才以不同
點分開討論,似乎這樣會比較好一點。
若要論及整體「婦女權益」的政策重視度似乎另開議題討論比較好。
(我重複別人說過的算不算op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72.141
※ 編輯: lembertlin 來自: 218.170.172.141 (07/10 12:22)
※ 編輯: lembertlin 來自: 218.170.172.141 (07/10 12:36)
1F:→ minjewu:不知道國外性產業合法化的國家 性侵案件是否有減少的趨勢 07/12 12:58
2F:→ lembertlin:我不清楚,所以句中有「或許」,也去google了,翻了幾 07/12 13:40
3F:→ lembertlin:頁沒看到……如果哪個搜神有相關訊息,希望能丟出讓 07/12 13:41
4F:→ lembertlin:有興趣的人瞭解一下,謝謝 07/12 13:42
5F:→ c0s:我也很想知道這個問題 = = 可是我看過關於犯罪心理學的書 包括 07/12 14:44
6F:→ c0s:老師講課都指出 強暴犯分為五類 權利型 暴虐型 發洩憤怒 渴望 07/12 14:53
7F:→ c0s:獲勝(比同齡人缺乏性經驗) 滿足性的好奇(叫多未成年人) 07/12 14:54
8F:→ c0s:其中 只有後面兩種強暴的目的在於性 另外三種是透過性來完成 07/12 14:55
9F:→ c0s:其他目的 較 07/12 14:56
10F:→ c0s:我想開放性產業合法化 也無法滿足前三項的犯人心理 另外 前三 07/12 14:57
11F:→ c0s:項也是再犯率高的族群 不過我的手上的書不算新了 不知道現在 07/12 14:57
12F:→ c0s:有沒有新的理論出來 07/12 14:57
13F:→ c0s:剛剛試著想查一下犯案比率 沒查到 T____T 07/12 15:04
14F:→ minjewu:我查到了 泰國 07/12 15:18
15F:→ minjewu:許多人在常理上認為在以性產業發達的泰國,理因沒有性侵害 07/12 15:19
16F:→ minjewu:案件的問題,然而如今性犯罪在泰國己是越來越嚴重的問題 07/12 15:20
17F:→ minjewu:我搜尋了 google 泰國性侵案件數 07/12 15:22
18F:→ c0s:我覺得本身將性侵犯與性產業做連結本來就不太正確 07/12 15:24
19F:→ c0s:對於許多犯案人來說 性是控制 發洩以及傷害的工具而已 07/12 15:25
20F:→ c0s:而男性侵犯男性的案例上也不乏這種心理 對於兒童性侵害也以這 07/12 15:27
21F:→ lembertlin:這麼看來性產業似乎無法減少性侵案的發生…@@ 07/12 15:27
22F:→ c0s:種心理居多 想要傷害別人又沒有力量 所以兒童成了最好的目標 07/12 15:28
23F:→ c0s:給l大 我本來以為至少可以稍稍滿足四五項犯人的需求 看來沒有 07/12 15:29
24F:→ c0s:不過這也很難說 因為這或許要跟泰國的社會結構做過完整分析才 07/12 15:30
25F:→ c0s:行 除非每個開放性產業的國家都沒有下降 否則只看一國不太能夠 07/12 15:30
26F:→ c0s:推論出來 07/12 15:30
27F:→ lembertlin:嗯,結論下得太快…不知有沒有哪個研究生做相關論文^^ 07/12 22:44
28F:→ minjewu:你所說的強暴犯分五型 我覺得那比較像是在做犯罪心理調查 07/13 14:51
29F:→ minjewu:也就是針對犯罪者直接訊問 你為什麼強暴 07/13 14:51
30F:→ minjewu:不知道有沒有書是研究 犯罪者心靈塑造的成因 07/13 14:52
31F:→ minjewu:也就是比較像犯罪者成長背景調查 07/13 14:52
32F:→ minjewu:舉例說 我看到 滿足性的好奇 直接想到的是 色情的氾濫 07/13 14:52
33F:→ c0s:那些都是在犯罪心理討論的阿 也就是歸類的時候 除了詢問之外 07/14 04:20
34F:→ c0s:也會針對背景 行為模式 去做統計 07/14 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