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jw691 (歪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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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高鐵接駁車與優待票 政府該補助?
時間Sun Jun 7 23:21:41 2009
之前上課老師有提到「政府補誌高鐵的接駁車和優待票」的議題
和大家探討了「政府要不要補貼高鐵因應政府政策要求所提供的優惠」
在這之中就以接駁車和優待票為主要的議題和大家討論了一番
之後我找到了這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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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18/today-life1.htm
交部新規劃/老殘半票補助沒份 高鐵恐漲
公路客運離島航線 可望降價一成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目前台鐵、公路客運等「基本民行」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大眾
運輸優待票,部分由全票旅客交叉補貼。交通部向行政院提最新規劃,打算改為政府編列
預算補貼,公路客運及離島航線票價最快後年起可望因此降價至少一成。唯因政府財政困
難,可能無法補貼高鐵及本島航線,高鐵車票恐會漲價因應。
老人福利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老人、身心障礙者及一名陪伴者搭乘大眾運輸
工具,應由政府補貼享有半價優待,這項優惠行之多年,政府卻未出錢,不是由業者自行
吸收差額(如台鐵)、暫時短收差額(如高鐵),就是由全票旅客多付一點錢支付差額(
如公路客運、航空公司)。
交通部估算,一年共約需四十四億元補貼陸海空大眾運輸工具的老殘優待票,最快九十九
年起將改由政府預算補貼,目前因交叉補貼而定價略高的公路客運及航空票價,初算可調
降至少一成;自行吸收差額的台鐵則可免除此項虧損。
財政困難 本島航線可能也不補貼
至於過去一直為老弱旅次「記帳」、準備向政府請款的高鐵,也一度納入補貼的估算範圍
。不過交通部同時也向行政院提出財政困難考量,研議可採「基本民行」替代方案,可能
排除高鐵及鐵公路可達的本島航線,只補貼公路客運、台鐵及離島航線,藉此補貼金額將
可減至一年二十億元。
未獲補貼的本島航空票價,可繼續現行的交叉補貼;但高鐵除非願意自行吸收,否則依交
叉補貼原則,恐怕勢必得調高全票票價,以支應優待差額成本。
交通部強調,不論政府是否編列預算補貼,大眾運輸都須依法提供老、殘半價優待,旅客
不必擔心優惠消失;在政府未編列預算時,相關成本仍由業者自行吸收,或由全票旅客交
叉補貼支付。
自行吸收或轉嫁全票 高鐵不回應
航空業者則抱怨,交叉補貼無法百分百反映優待差額成本,政府應負起社福政策責任,不
應把成本轉嫁。台灣高鐵也說,為準備請款而要求優待旅客登記,不僅不便也不友善。
推估一年有近三百萬老殘旅次的台灣高鐵,不願直接回應不補貼是否要漲價,但強調依照
法令規定,半價優待差額應由政府補貼,若政府無法補貼,則將依約和政府協商,否則高
鐵票價就只能依物價波動檢討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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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主要的看法是政府不應該補貼高鐵這些成本
原因大致上是下面所說的
免費接駁車
1.免費接駁車的設置增加了搭乘高鐵的人數,這有利於高鐵的收入和營運,
那政府為何要花錢幫助高鐵來增加他們的營收?
2.免費接駁車的路線若是冷門路線,那政府為何要用人民的納稅錢來負擔這之間的損失?
就算是一般公車的冷門路線,政府最多也是按人次提供業者些許補助而已,
接駁公車若是在冷門路線,政府有必要全額吸收這之間的損失嗎?
3.近年來,在地民眾利用接駁公車做短距離移動的例子屢見不鮮,
按照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來看,利用接駁車往來高鐵和市區的乘客本來就該付錢了,
更何況是那些用接駁車卻只有短距離移動的乘客?他們更應該要付費!
基於以上理由,我認為高鐵應該提供的是付費接駁公車,而非免費接駁公車,
落實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期間的損益由業者自行負擔,而非全部由政府支出。
優待票
1.現行的法律中,政府只提供部分金額來補貼各運輸業者,
其他不足的部分相關業者(公車業者、台鐵)多使用「交叉補貼」來彌補之間的差額,
為何他們可以而高鐵不行?
2.運輸業本身的使命是以提供各地需求者移動的行業,原本就不應該以獲利為優先考量,
再加上運輸業是一個沉沒成本龐大的行業,就許多方面來說,
要將成本回收原本就不容易,尤其是鐵路客運業者最為明顯,以日本JR公司來說,
他們最主要的收益反而是來自其他業務的營收,如地產業或是商品業,
高鐵不應以「沒有補助就不利營運的理由」來要求政府分配預算,
應著手對自己內部營運的模式和制度做探討來解決這方面的相關措施!
基於以上理由,我認為高鐵應以交叉補貼等方案來解決這之間的損失,
而非要求政府提供全額補助!
這是我大致上的看法,尤其又以補助免費接駁車最不能接受,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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