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jw691 (歪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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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高铁接驳车与优待票 政府该补助?
时间Sun Jun 7 23:21:41 2009
之前上课老师有提到「政府补志高铁的接驳车和优待票」的议题
和大家探讨了「政府要不要补贴高铁因应政府政策要求所提供的优惠」
在这之中就以接驳车和优待票为主要的议题和大家讨论了一番
之後我找到了这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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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18/today-life1.htm
交部新规划/老残半票补助没份 高铁恐涨
公路客运离岛航线 可望降价一成
〔记者李文仪/台北报导〕目前台铁、公路客运等「基本民行」的老人及身心障碍者大众
运输优待票,部分由全票旅客交叉补贴。交通部向行政院提最新规划,打算改为政府编列
预算补贴,公路客运及离岛航线票价最快後年起可望因此降价至少一成。唯因政府财政困
难,可能无法补贴高铁及本岛航线,高铁车票恐会涨价因应。
老人福利法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老人、身心障碍者及一名陪伴者搭乘大众运输
工具,应由政府补贴享有半价优待,这项优惠行之多年,政府却未出钱,不是由业者自行
吸收差额(如台铁)、暂时短收差额(如高铁),就是由全票旅客多付一点钱支付差额(
如公路客运、航空公司)。
交通部估算,一年共约需四十四亿元补贴陆海空大众运输工具的老残优待票,最快九十九
年起将改由政府预算补贴,目前因交叉补贴而定价略高的公路客运及航空票价,初算可调
降至少一成;自行吸收差额的台铁则可免除此项亏损。
财政困难 本岛航线可能也不补贴
至於过去一直为老弱旅次「记帐」、准备向政府请款的高铁,也一度纳入补贴的估算范围
。不过交通部同时也向行政院提出财政困难考量,研议可采「基本民行」替代方案,可能
排除高铁及铁公路可达的本岛航线,只补贴公路客运、台铁及离岛航线,藉此补贴金额将
可减至一年二十亿元。
未获补贴的本岛航空票价,可继续现行的交叉补贴;但高铁除非愿意自行吸收,否则依交
叉补贴原则,恐怕势必得调高全票票价,以支应优待差额成本。
交通部强调,不论政府是否编列预算补贴,大众运输都须依法提供老、残半价优待,旅客
不必担心优惠消失;在政府未编列预算时,相关成本仍由业者自行吸收,或由全票旅客交
叉补贴支付。
自行吸收或转嫁全票 高铁不回应
航空业者则抱怨,交叉补贴无法百分百反映优待差额成本,政府应负起社福政策责任,不
应把成本转嫁。台湾高铁也说,为准备请款而要求优待旅客登记,不仅不便也不友善。
推估一年有近三百万老残旅次的台湾高铁,不愿直接回应不补贴是否要涨价,但强调依照
法令规定,半价优待差额应由政府补贴,若政府无法补贴,则将依约和政府协商,否则高
铁票价就只能依物价波动检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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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主要的看法是政府不应该补贴高铁这些成本
原因大致上是下面所说的
免费接驳车
1.免费接驳车的设置增加了搭乘高铁的人数,这有利於高铁的收入和营运,
那政府为何要花钱帮助高铁来增加他们的营收?
2.免费接驳车的路线若是冷门路线,那政府为何要用人民的纳税钱来负担这之间的损失?
就算是一般公车的冷门路线,政府最多也是按人次提供业者些许补助而已,
接驳公车若是在冷门路线,政府有必要全额吸收这之间的损失吗?
3.近年来,在地民众利用接驳公车做短距离移动的例子屡见不鲜,
按照使用者付费的原则来看,利用接驳车往来高铁和市区的乘客本来就该付钱了,
更何况是那些用接驳车却只有短距离移动的乘客?他们更应该要付费!
基於以上理由,我认为高铁应该提供的是付费接驳公车,而非免费接驳公车,
落实使用者付费的原则,期间的损益由业者自行负担,而非全部由政府支出。
优待票
1.现行的法律中,政府只提供部分金额来补贴各运输业者,
其他不足的部分相关业者(公车业者、台铁)多使用「交叉补贴」来弥补之间的差额,
为何他们可以而高铁不行?
2.运输业本身的使命是以提供各地需求者移动的行业,原本就不应该以获利为优先考量,
再加上运输业是一个沉没成本庞大的行业,就许多方面来说,
要将成本回收原本就不容易,尤其是铁路客运业者最为明显,以日本JR公司来说,
他们最主要的收益反而是来自其他业务的营收,如地产业或是商品业,
高铁不应以「没有补助就不利营运的理由」来要求政府分配预算,
应着手对自己内部营运的模式和制度做探讨来解决这方面的相关措施!
基於以上理由,我认为高铁应以交叉补贴等方案来解决这之间的损失,
而非要求政府提供全额补助!
这是我大致上的看法,尤其又以补助免费接驳车最不能接受,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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