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看板Policy
標題Re: [討論] 關於18%改革的合理性跟可行性
時間Thu Mar 26 10:12:14 2009
※ 引述《killholic (e7011)》之銘言:
: ※ 引述《greenfantast (greenfantast)》之銘言:
: : 持反對意見的人主要的論點,是基於信賴保護原則
: 除了「誠信保護原則」之外,也別忘了「僱用契約」
: 民主國家幾乎都是「法律不可溯及既往」
: 換個角度來說「不可片面推翻當年的合約」
: 這都是違反「公平正義」的行為
: ==========
: 舉例來說,到公司應徵時,老闆答應給你薪資、旅遊、加給、紅利、補助
: 事後說,公司最近不賺錢,當初答應的都取消,有誰覺得這樣合法嗎?
: 如果有人認為毀約是合理行為,麻煩把履歷表投給我,我願意聘雇你
: (但你要先簽下毀約同意書,而且我保證會毀約,一定不給你薪水)
『公平正義』?????!!!!
只有在對自己有利的時候,才會拿出來說嘴的東西。
不然經濟不景氣,取消18%,甚至降薪共體時艱,
不也是一種『公平正義』?
看看美國 AIG 的紅利問題
人家AIG也是早就承諾要給這些紅利的
憑甚麼美國政府大聲抗議不能發?這不是違反「誠信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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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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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68.169
1F:推 linbryan:台灣缺法一種consustency觀念.原則是隨不同人事時空而變 03/26 10:19
2F:推 valepiy:consistency? 03/26 20:12
3F:→ valepiy:原則本來就會變 現在還有人留髮辮嗎? 03/26 20:13
4F:→ Eventis:這不是原則,這只是表示原先的法律不是基於一種客觀理性的 03/26 20:53
5F:→ Eventis:普世規範,而是為了社會的規制或文化風俗所服務的工具. 03/26 20:53
6F:→ Eventis:這種立法方式的問題在於,當權者有所改變時,法律亦隨之而變 03/26 20:54
7F:→ Eventis:民意有所需求時,法律亦隨之加碼減碼,不論在法秩序或安定性 03/26 20:55
8F:→ Eventis:上,都會造成很大的困擾. 03/26 20:55
9F:→ Eventis:並且也很容易受到一時情緒或風氣的影響,產生有瑕疵的立法. 03/26 20:57
10F:→ Eventis:這類問題有個不遠又很顯著的例子請見"國會減半":) 03/26 20:57
11F:推 panoply0921:同意樓上,立法要慎重,且一致性 03/27 01:42
12F:推 killholic:美國政府的確對發放「表示抗議」,但「沒有權力阻止」 03/27 02:02
13F:→ killholic:希望你能明白其中的差異 03/27 02:02
14F:→ killholic:【法律】不等於【常識】,這是很多人無法理解問題的原因 03/27 02:05
15F:→ killholic:【共體時艱】通常都是出於資方的嘴巴,而犧牲勞方 03/27 02:07
16F:→ killholic:人權的基本單位是【1】,你不能犧牲少數來滿足多數 03/27 02:08
17F:→ kevinjl:土地徵收不就是 『犧牲少數來滿足多數』?這時人權在哪? 03/27 07:53
18F:推 Duarte:基本教義的角度不太適合用來理性分析政策吧. 03/27 08:34
19F:→ Duarte:即使你總是採取 Utilitarianism, 但仍要面對尊重人權的價值 03/27 08:35
20F:推 killholic:to:kevinjl,的確是不尊重人權,所以被批評不是嗎? 03/27 11:19
21F:→ killholic:別人做過錯事,所以你也要做? 03/27 11:20
22F:→ killholic:陳進興曾經擄人強姦,所以大家以後都可以這樣做? 03/27 11:21
23F:推 killholic:當年公務人員窮,吃不飽餓不死,你不屑去做。 03/27 11:24
24F:→ killholic:現在公務人員爽,你又眼紅吃味。 03/27 11:25
25F:→ killholic:台灣啊~ 缺乏道德良知教育... (指)(搖頭) 03/27 11:26
26F:推 Monnalisa:國家基金於合法行為,對於人民土地進行徵收 03/27 12:54
27F:→ Monnalisa:會有所謂的徵收"補償" 03/27 12:54
28F:→ Monnalisa:上面多打一個字 03/27 12:56
29F:→ Monnalisa:國家基於"合法行為",對於人民權益所造成的損害 03/27 12:58
30F:→ Monnalisa:會有所謂的補償 03/27 12:58
31F:推 killholic:樓上沒錯,徵收是有得有失的行為,失去了,所以要補償 03/28 00:20
32F:→ killholic:然而片面修改18%,只看到人民損失,補償又在哪? 03/28 00:21
33F:→ killholic:除非雙方都同意修改,另定契約,否則違約並非合法行為 03/28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