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010500 (學弟!你肥皂掉了)
看板Policy
標題Re: [問題] 公務員該不該有言論自由?
時間Fri Mar 20 16:16:51 2009
小弟也就公務員之言論自由發表一些淺見.....
有大大主張在私人時間以私人身份發表言論即非公務員之言論
個人認為這有很大的問題
姑且不論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公務員法規的法律層面
只討論一旦開放這類言論自由(行政上之免責)所帶來的現象
首先 一堆亂七八糟的政論節目將會充斥著各式各樣的公務員
他們會以鮮明的立場宣揚他們的理念 且很有可能是反對既定政策
他們用下班時間且非以公務員身份發表言論看似合理
但大眾就是知道他們是公務員 是代表國家執行職務之人
該公務員的一言一行將會被大眾"不理性"的解讀成是國家的政策
當大眾因違反行政法規被處罰時 將會把該公務員言論搬出來當擋箭牌
以換得減輕罰則
別說這不可能.....
行政罰法第8條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民眾並沒有受過行政法規或一般法律常識等訓練
要求他們分辦公務員言論何時是職務上的言論 或何時是私人言論
以及這兩者之間的差異 實在是"無期待可能性"
公務員的私人言論 等於為這些民眾開了一道即使違法也可從輕的方便之門
社會因此陷入混亂的可能性 個人認為頗大
另外還有行政一體原則有可能受到挑戰等問題
開放公務員言論自由上行政免責的可行性評估 個人認為實在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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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37.212
1F:→ oodh:「民眾無法分辨公務員 是否依職務發言」其實除了社會紛擾、 03/20 16:51
2F:→ oodh:讓執政當局名聲受損外, 因為該發沒有成為政策;所以並沒有給 03/20 16:52
3F:→ oodh:個人或社會大眾帶來傷害; 以此次個案來說,只是「沸沸揚揚 03/20 16:53
4F:→ oodh:而已;並沒有人因政府的施政受損。 所以特別立法,因為民眾 03/20 16:54
5F:→ oodh:無法辨別而更進一步去規範言行; 只換來 政治安定 03/20 16:55
6F:→ oodh:人民因為媒體和政治人物,而對某件事過份關注;搞得肝火旺盛 03/20 16:56
7F:→ oodh:心神不寧;卻忘了 除了一篇文章貼出、身份被查 並沒有人民的 03/20 16:57
8F:→ oodh:權益涉入其中; 現在去立法,我覺得太激動了 03/20 16:58
9F:→ oodh:誇張點說;人民就算每次都把政府官員的談笑話當真 03/20 16:59
10F:→ oodh:也應該 幾乎不會有權益受損吧 畢竟,政府官員,依職務 03/20 17:00
11F:→ oodh:很認真的、循正式管道說出來的話 也還是很多沒兌現啊... 03/2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