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pohung (風之過客)
看板Policy
標題Re: [政策] 實驗證明,三權分立比五權分立更好
時間Sat Feb 14 03:09:05 2009
※ 引述《julianliao (JuJu桑)》之銘言:
: Dear
: 我們一直被教育,國父創立五權分立優於歐美三權分立,今日看起來結果
: 好像不是這個樣子。古時候有監察制度的只有唐太宗,那時候魏徵可以提出
: 諍言,唐太宗只能乖乖的照辦,也因此成就了唐朝盛世。
: 但是魏徵只是一個小小的九品官,我認為就算丟官,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
: ,所以魏徵敢講話。而今天的監察委員,每個都是高高在上,自然受到一定
: 的牽制。
: 再則以紐約市來說,紐約曾經選出一位非常爛的市長(名字忘了),因為沒有
: 監察制度,也沒有罷免權,紐約市民只能乖乖的讓他做完任期。但這並非是
: 壞事,後面的市長受到更高的標準,市民非常小心的選擇他們的候選人。後
: 來選出來的市長也都不錯。
: 以今天特偵組的事情來看,監察院看起來像是多餘的組織,畫蛇添足。無法
: 維持獨立,干涉其他四權,而且看不出有什麼好處,社會也沒有變得更有公
: 義。
: 以上是我的淺見,不知各位鄉友覺得如何?
獨立於國家之外而能公正的做監察?
這根本不可能,獨立於國家之外那怎麼還會有權做監察?
在國家之內一定會有意識形態,要不然無法做為判斷或者行為的標準。
在國家之外也會有意識形態,這是你對這件事物的認識。
假設在國家之外又沒有意識形態,那就代表你不認識這個國家,何來做監察工作?
能獨立於國家外又能做公平的監察那只有神才有辦法吧。
那在國家以內,最基本的問題在於這權力是誰給的?
而監察本身的功用在於監督國家官僚,只有擁有行政權的一方才調的動國家行政官僚,在
外國,監察權要嘛不是下設在立法權下或者就是設在司法權下,只有台灣是設在行政權下
,這就演變成中央行政鬥地方行政了。
法院或者是司法權也有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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