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HLYHL (戰神是唬爛王!)
看板Policy
標題Re: 更準確看 消費券 政策弊病 (外一章)
時間Sat Nov 29 08:34:50 2008
這裡的乘數效應你想要怎麼用呢?其實真的會被你搞亂。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我這裡並沒有說是要解釋「乘數效應」
首先,他的定義是乘數效應的標準定義。至於你所要表達的恕我才疏學淺,不是很了解。
: 就拿乘數效應 -- 你上面舉的棒棒糖的例子
這就是一般GDP 的乘數效應,誘發性支出。
: 這是乘數效應;那麼,試問,(排除商家整手全是消費券、沒有現金)
: 這個乘數效應會不會因為他多賣的那隻錶,是收到現金 而減少呢?
當然不會因為是他收到現金或是消費卷而有不同。
但是你要考慮的是:增加的那隻錶是因為消費卷而賣出?還是因為其他因素?
: 也就是說,會因為手上是 3600*2 的券子 所以龍心更悅?
: 或 因為手上是 7200 的現金 所以不犒賞女兒嗎?
所以說:消費卷跟發現金的效果,基本上沒有什麼不同啊,頂多是沒有利息,或者是將
利息轉嫁給商人罷了。
: 但,我的重點是 (不論是消費帶來額外收入 抑或 向上游補貨)
: 理論上所推演的經濟效益(包含乘數效應) 都是因為消費券的 強制性的 第一次消費
強制性的第一次消費從哪裡來?消費卷強制你只能買黃金?
理論上的經濟效益,如果是因為消費卷而產生的誘發性支出才會是乘數效應,否則這個
政策就是沒有用的政策。
: 因此
: 認為「當攤販拿消費券 向上游購物 也會帶來經濟效益」 是不正確的
: 「消費券的經濟效益 全被算在第一次的強制消費
: (包含它所沿生的 多補貨 或 乘數效益)
你現在想把消費卷當成貨幣的功能嗎?
: 不會因為商家是否拿它再二次使用而有所變動、
: 不會因為它在社會上流動很多次而增加」
: 這才是我的說法
: (我想,你是誤以為我認為「消費券沒有乘數效應」
: 但我是指 「商家只要有因此多銷售 拿到消費券是否二次使用 與經濟效益無關」)
消費卷有的乘數效應是要看"誘發性支出"有多少。如果沒有誘發性支出,則乘數效應為
零。換句話說,如果你拿到消費卷,花的錢3600全部是本來就會花的話,則無任何
效果。如果你因為拿到消費卷,一時興奮,買了一房子36萬,那就有乘數效應100
倍(前提是這房子不在你原本規劃中)。
: 說明消費券在商家間流轉有效益
: 不知道是該記者有新解呢? 還是亂寫呢?....
你要將消費卷當成貨幣也可以,唯一的差距就是消費卷無法存入銀行,再借貸給需要的
人,所以貨幣的乘數效應沒有。
推 houkoferng:當然是有,因為廠商間都有發票流轉 11/27 20:12
→ oodh:h大的當然是有 是在回哪句 倒數第二句嗎? 11/27 20:13
如果你要將每次的消費卷交易過程算是增加GDP的效果,那麼每次轉手,每張發票的流
轉都當成是消費卷的功勞,當然會有效益。但是如果這些都是原先就必須的支出,對經
濟真實的幫助怎麼會有幫助?不過是以消費卷暫時代替貨幣的功能罷了。
推 houkoferng:看你效益怎定義啦 11/27 22:05
推 smallsurgeon:我覺得不管流通幾次.只要交易的過程有開發票... 11/28 14:38
→ smallsurgeon:就有增加GDP的效果.不過要限制在沒有統編的發票 11/28 14:39
→ smallsurgeon:不過如果要看活絡經濟的效果.還是要看有多少的額外 11/28 14:40
→ smallsurgeon:消費來決定..我覺得如果跟日本一樣有三成就很好了
確實有三成就很高興了,不過政府估有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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