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fantast (bluefant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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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 消費券使用方式分析
時間Wed Nov 26 16:38:41 2008
※ 引述《smallsurgeon (Jason)》之銘言:
: ※ 引述《apollo99 (楊威利)》之銘言:
: : 來講講人民拿到消費券之用使用的方式...
: : 還有可以造成的效益...
: : A類:
: : 全國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業主和他的家人:
: : 這些人會直接拿去換現金吧...
: : 他不用特地去消費...
: : 只要當做營業所得拿去換錢就可以...
: : 因為連原本的消費都沒有發生...
: : 所以促進"額外消費"的效益為-3600
我覺得a大的算法不是很好
因為按照政府原本的規劃
他只是希望有使用消費券來做消費
這樣就可以得到活絡經濟的效果
所以A類的人
政府可以得到的效果是0(因為沒有消費的事實)
只是這樣有沒有犯法?
就算有也很難抓到吧
: 這類人應該算的出來吧
: 上政府網站查一下就應該有資料
: : B類:
: : 把消費券拿去做公益的善心人士
: : 因為把消費券捐出去了...
: : 以後可以退稅...
: : 得到了退稅的金額...
: : 但是按照"退現金無用論"...
: : 不會去做額外消費...
: : 而公益團體本來就是會謹慎使用捐款...
: : 也不會去做額外的消費...
: : 所以促進"額外消費"的效益就是0
至於這一類
我認為應該消費券的效果會大於3600
因為捐給公益團體之後
捐贈消費券的人可以得到7%-40%的退稅額度
而且會想把消費券捐出去的人
本身經濟狀況應該都是比較寬裕的
所以這些錢一樣會拿來消費吧
所以這一部份消費券所供應的消費額
應該是公益團體得到3600再加上7%-40%的退稅額
: 這類人政府應該也有資料
: 報稅時就知道了
: : C類:
: : 每個月固定花費的人:
: : 這類人每個月的花費是固定的...
: : 其他多餘的錢都會存起來...
: : 他只是把本來用現金支付的金額改用消費券付...
: : 所以促進"額外消費"的效益一樣是0
這一類的人
只是把日常生活的消費改用消費券支付
所以貢獻政府消費的額度一樣是3600
對這類的人來說發現金跟發消費券沒有太大的差別
所以才會有人建議要發現金或是退稅
: 這類的人可以包括幾種
: 第一種:中低收入戶.
: 這也是可以查的到的
: 本來就沒有充裕的資金
: 所以消費券也只用在日常的開支
: 第二種:綠營人士
: 他們都說了退稅比較好
: 又說了不想債留子孫
: 當然消費券只能用作替代性消費呀
: 這有多少人不好計算就是
: 第三種:有頭腦的卡債族.有貸款壓力的族群
: 雖然3600不多
: 但是用來還本金繳利息也是不無小補
: 當然會用消費券來支付平常的生活開支
: 再把現金拿去還債呀
: 這類人有多少.也不好計算
: : D類:
: : 每個月固定存款的人:
: : 這類人每個月花費是看所得來決定...
: : 多拿了3600當然會去做額外的消費....
: : 所以促進"額外消費"的效益就是3600
這一類的人消費的模式是政府希望看到的
因為消費券的發放而增加了額外的開支
這一類的人所貢獻的消費額度是3600再加上額外支出的消費
: 這一類的人不一定會額外消費3600吧
: 或許他多了3600所以去吃個大餐犒賞自己
: 或許跟朋友唱個歌舒解一下壓力
: 所以額外消費的金額應該是在3600以內
: 這類人的數目也不好估算
: 會受到景氣的影響而改變想法
: 額外消費的金額也不好計算
: : E類:
: : 響應政府促進消費政策的人...
: : 這類人為了響應政府鼓勵消費...
: : 除了消費券之外還會額外去花錢促進消費...
: : 這類人促進"額外消費"的效益就是3600加上多消費的金額
這一類應該跟D是屬於同一類
就是因為消費券而有了額外的支出跟消費
貢獻政府的消費額度一樣是3600再加上額外支出的消費金額
: 這一類的人可以包含下列幾種
: 第一種:政府官員
: 電視新聞就有看的到了
: 三不五時就有總統花了多少錢鼓勵民眾消費
: 行政院長花了多少錢要促進消費
: 在上位的老大哥都這麼拼命了
: 底下的小官員至少也要作作樣子
: 額外多花一點錢來拼經濟吧
: 更別說有人還有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可以使用
: 拿這些錢來拼經濟也不錯喔
: 這邊人數應該可以算的出來
: 只不過會額外消費多少.就看個人的誠意了
: 第二種:藍營民意代表和支持者
: 就為了讓明年數據好看一點
: 選舉可以比較輕鬆一點
: 額外多花個幾千幾萬塊應該沒太大的問題
: 這一種的人數一樣不好估計
: 第三種:抵擋不住業者促銷活動誘惑的衝動型消費者
: 為了把這3600花掉特地跑去逛街的消費者
: 看到許多物超所值的商品
: 結果最後花了不只一個3600的人
: 這種人可能很多都是衝動型
: 無法控制消費欲望的卡債族
: 或是身上背付著許多貸款又沒自覺的人
: 也是以後最可能會出問題的一群
: 人數一樣不好預估
: 第四種:經濟狀況良好的血拼一族
: 本來就很會消費拼經濟了
: 而消費券又給了他一個多消費的藉口
: 這也是為什麼政府發消費券不排富的最大理由
: 這些人才是消費的大戶
: 為了這多拿的3600出門血拼
: 消費的錢覺對是好幾個甚至是好幾十個3600元呀
: 這類人各家精品店.銀行信用卡中心
: 應該都有資料.
: 只是不知道願不願意提供給政府作參考就是
: : 所以"乘數效應"要越高...
: : 額外消費的金額要越高才可以...
: : 最後兩類的人佔的比例要越高才可以...
: : 至於上列每一種的人所佔的比例...
: : 大家自由心證吧...
: : 還是有強者可以計算出來?
: 我覺得可以分的更細
: 不過有些人會介於兩類人之間
: 也會受景氣影響而改變消費型態
: 所以也沒法很準確的估算出來吧
: 我覺得能夠跟日本一樣有三成左右的效果
: 就已經是非常好的結果了
不過我的計算方式一開始就排除了所謂的替代性消費
只是單純計算消費券可以得到的消費額
所以只要有消費的事實就算進去GDP
如果還要算進所謂的替代性消費
那就還要考慮原本的消費量
這樣的話
可能a大的計算方式或許比較好一點
不過還是有地方需要再釐清
A類:
原本消費額是3600
但是直接換成現金
真正的消費額變成0
所以是-3600我覺得這邊沒錯
B類:
原本消費額是3600 但是還要再加上退稅的消費
理由如之前我所說的
如果公益團體把消費券全花光
所以應該有7%-40%的額外消費才對
C類:
消費券3600全拿來支付生活開支
所以額外消費為0這也沒錯
D類.E類:
這兩種我放在一起討論
為我覺得這兩個本來就應該算是同一類
差別是額外支出的金額多或是少罷了
而且這邊我覺得也是有一點問題
因為消費券而額外增加的支出是多少
這也可以分成幾種來討論
第一種:本來就沒有在預算之內的消費
例如唱KTV.買奢侈品之類
那麼這一次的消費全部都可以算進去額外的消費
第二種:預定的消費但是因為消費券而加碼
例如本來只想吃個簡餐犒賞一下自己
因為消費券就升級成大餐
這樣的額外消費就必須扣除原本預定的消費金額
或是原本沒出遊的計畫
現在因為消費券而有了出遊的計畫
這也是要先扣除掉原本正常的支出之後
剩下的才識額外消費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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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ollo99:轉錄至看板 politics 11/26 21:19
1F:推 apollo99:認真回復..推一個... 11/26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