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DJACK (文亞南)
看板Policy
標題Re: 更準確看 消費券 政策弊病 (外一章)
時間Mon Nov 24 16:23:29 2008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但,實際上人民所得是 (因為同意一次使用消費卷 而)增加了3600
: 因為「錢多了」所以拿去買「本來不買的東西」
: 當人們因而多買了東西後,他們花的是不是消費券 對商家而言並沒有差異
: ex 本來我只買一隻3600的錶,後來改買兩隻對錶7200
: 店家收到 3600x2的卷 or 7200的現金 or 一半現金一半券
: 對他而言都一樣「沒有“因為是券,所以有額外收入”的事」
: 所以店家不會因為收到的全是券,好開心地去多進一點貨,不會。
: 對店家而言,多賣了一隻錶,不管收到的是鈔是卷,都是多進一錶
: 所以,雖然的確他多進了一隻表、那筆錢也可能的確用券付;
o 兄阿, 這邊的乘數效應不是這樣用的
GDP要高, 就是每個人, 賺的多, 也花的多, 哪GDP就自然會高
第一個人消費的3600, 是所有中下游的廠商聯合生產的
總共只會被算一次
所以那種可以扣抵的進貨是不會算進GDP的
就像營業稅一樣
你進貨花出去的營業稅, 可以抵你出貨時要交的營業稅
這邊的第二次增加的乘數效應
是賣錶的由於他營業額增加, 導致他的收入增加
進而引發的消費, 並不是他由於成本關係所進的貨
比較像是因為今天生意好, 龍心大悅, 買了根棒棒糖給女兒
以上都還沒談進口問題, 加上進口問題就會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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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0
※ 編輯: LORDJACK 來自: 140.112.21.210 (11/24 16:25)
1F:推 YHLYHL:不要這樣欺負不懂經濟的人,乘數效應?高興就好啦,哈哈。 11/25 17:47
2F:→ YHLYHL:反正之前就已經有PO過乘數的文章,自己不看亂說一通也沒差 11/25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