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1aka (千樹萬樹梨花開)
看板Policy
標題Re: [問題]有人可以解答二次金改的問題嗎?
時間Mon Oct 27 16:33:15 2008
※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不用去汙名化民營化這個辭
: 民營化的目的是為了提升效率
: 我們不要去一邊幹樵公務人員行政效率低落, 一邊反對民營化
: 台灣國有企業民營化最大的問題在於
: 根本沒有那麼大的買家買的下中華民國的國有企業
所以正常的應該是民營幾間整合之後,以相近或大於公營行庫的資本來進行合併。
而政府過半的股份則在市場上釋出,來達成民營化。
這難道不是唯一而正確的步驟嗎?
: 所以民營化通常是透過換股來達成的
: 政府沒拿到錢, 拿到一堆民營銀行的股票
: 然後更過分的是, 政府的董事會席次往往遠低於政府的股權
: 於是大家才會幹樵民營事業國營化圖利財團
不用遠低啦,少一席就夠了。
: 如果今天財團有本事出現金把政府的股份全部買光光
: 哪他要搞爛哪家企業就是他家事了
: 更進一步的問題, 台灣人認為銀行不能倒
不是不能倒,而是在擁有存戶的資金之下,卻拿過多的資金去操作,又或是玩特技,
高槓桿的結果如果不好,那就會損及存戶權益了。
: 所以錢存銀行應該是鐵穩的
: 民眾把錢存進民營銀行, 然後該銀行亂搞, 政府還要負責擦屁股
: 這點當然大家也不爽
: 可以的話, 既然銀行不能倒
: 哪台灣應該跟美國學習, 銀行跟mortgage分業
: 存款的部份全部都公營, 利率直接法定單一價
: 存款利率太高的銀行就定個吸金罪(比照重利罪)
: mortgage放貸要用錢就跟公營銀行, 或是外商銀行做同業拆款
: 以後存款就只有一種概念, 政府擔保, 公營
: 然後其他投資載券股票全都請自理, 銀行不准做
這部份同意。
: 台灣的金融要不要改
: 要改的地方可多了
: 不過迷信規模可以解決一切, 那就太單純了, 跟二次金改沒差了
不是規模可以解決一切,而是合併對象的不相等,小併大的問題。
--
◆ 你不夠無恥喔! (可按 i 查看限制) [按任意鍵繼續]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72.9
1F:推 M9407120:倒數第二段不同意...... 10/27 17:00
2F:→ M9407120:這樣政府成天不是要緊釘銀行別亂貸麼... 10/27 17:01
哪家政府不這麼做的?
3F:→ M9407120:況且抵押商品很容易貶值,我們幹麻吸收... 10/27 17:02
那新加坡與日本成立主權基金要去掠奪其他國家,是為了愛與希望囉?
4F:→ M9407120:正確來說很多投機客就是因為貶值才會破產.... 10/27 17:02
是因為自己的資本不夠,挺不過去,才破產的。
你都說是「投機客」了,資本夠的話,還算投機客嗎?
5F:→ M9407120:那乾脆國營好了,效率低無所謂... 10/27 17:03
=.=這世界也是有民營像富國銀行一樣較為穩當又有效率的啊。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220.129.72.9 (10/27 17:10)
6F:推 LORDJACK:是遠低於啦, 因為民營公司派會收購委託書 10/27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