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hsuke707 (無)
看板Policy
標題[構想] 拼經濟??奢侈品回饋稅制與罰款責任制...
時間Tue Sep 30 08:39:40 2008
M型社會越來越嚴重,貧富差距越拉越大,有錢的越有錢,弱勢族群越來越難脫離弱勢的泥淖。
如果我們再不想些辦法,將來M型的兩端恐怕只會越拉越大。
到底我們可以怎麼做呢? 在此我和大家分享我的想法,就是政府實施"奢侈品回饋稅制與罰款責任制"
在此也先做個聲明,此文和制度內容可能無可避免的談到有錢人或既得利益者,
甚至對其造成利空或剝削,但是絕非針對有錢人,而是針對使用者和應付責任者,
若有反感,在此先行致歉。
首先來個前言。我們都知道共產主義的國家會讓社會帶來什麼樣的壞處,中國曾經就是個例子。
如果所有人不管如何辛勤的工作,所分配到的薪資都一樣的話,那勢必帶來負面人性的效應,
反正領的錢都一樣,我幹嘛那麼努力工作,隨隨便便混混就好了,接著整個社會都如此,
社會和國家都將停滯不前。所以相對於共產主義,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社會制度就較能夠被世界接受,
因為它比較能夠帶來正面人性的效應。只要更加努力,就能夠得到更多的金錢或幸福。
然而雖然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社會在實行初期確實能發揮其優點,帶動人們向更加美好的生活前進。
但是,長久下來,它的缺點也開始顯現出來。我覺得它是造成M型社會、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的主因之一。
而且隨著時間會越來越嚴重,有錢的有資源的很容易會越來越有錢越來越有資源 (除非他刻意敗家);
而處於貧窮的那一層,則越來越難翻身,也就是越來越容易長久處於弱勢 (除非他有幸中頭彩)。
時間越久,這種循環的力道越強。因為其實它跟強者生存、弱者淘汰、物競天擇很類似。
只是現在還有"人權"與"公益"這種東西存在,不然這些弱勢族群早絕種了。
不過,從世界上前20%的人擁有世界80%的資源,後60%的窮人收入只有全世界人類總收入的6%來看,
這些弱勢族群就算活著也等於絕種了。
然而,我們不可能拋棄這個制度 (在還沒有想到更好的制度之前),所以我認為在這個制度下,
要有一個調整的機制,這機制就是社會回饋與公益福利。當然現在大部份的國家都有,我國也有。
但比較有問題的是,老是喊錢不夠,沒辦法做。社會福利制度的錢老是不夠,社會公益的力量也很有限。
我開始覺得,如果只拿納稅人的錢來做社會福利,至少在台灣來說,就一定不夠錢,做不了什麼大事。
所以我提出"奢侈品回饋稅制與罰款責任制",並且從此處得到的稅成立專款,專做社會福利與公益。
什麼是奢侈品回饋稅制? 就像學校教育曾用到的大手拉小手,讓有錢的人來扶助弱勢的人,
但並不是直接給予窮人錢財,而是在有錢人買高貴物品的同時,多繳一些稅來扶助弱勢。
比如說:我們將車子分類為80萬以下是普通類,80萬以上為奢侈品類,普通類車子不須繳回饋稅,
奢侈品類車子則再按奢侈程度在買的同時即當場繳交不等的回饋稅,
例如80~150萬的車子繳交車子原定價10%的回饋稅,150~200萬的車子繳交車子原定價15%的回饋稅,
以此類推越貴繳越多 (在此只是舉例,如何分類與多少%等細節可以再訂)
如果買了一輛原定價120萬的車子,除了付車子的價錢之外,還須當場加付12萬元的回饋稅。
又比如房子,可能還須依照地方縣市來分,比如台北市的房子每坪多少萬以上算奢侈品。
又比如買包包,我們可以分1000元內的包包算普通品,1000以上算奢侈品要繳回饋稅,
所以有錢買上萬元名牌包包的人就要繳回饋稅。又比如上餐廳吃飯,也按照價錢或餐廳等級分類等。
另外比如藝文方面,政府最近為了要刺激民眾參與藝文活動提出只要欣賞藝文活動,
就可以拿票根減稅,但我覺得很多中下階層的人,寧願省下錢去吃飯或幫孩子繳補習費,
或寧願省下時間多工作多賺點錢或休息睡覺,也不願欣賞什麼藝文演出。用票減稅根本減不到他們,
反而減到那些常常有空有閒錢又有閒情意致的有錢人,而那些有錢人通常根本不在乎這個可以減稅5%的票。
所以在藝文方面,我覺得可以針對當時的演出票種來分類,比如某場藝文活動有300~5000元的票種,
我們就可以分1000~2000為普通類,1000以下為可減稅類,2000以上為奢侈品類。
比如600元的票可減稅票額的60%,300元的可減稅票額的100%,3000元要加繳票額的15%,
5000元要加繳票額的30%等等之類的,如此一來,有錢人想坐第一排的今天你就算票賣一萬,
他也要坐第一排,所以加繳回饋稅對他而言沒差,而300元的你買了看了演出,
日後還可以拿票根再抵稅300元,誰何樂不為呢? 這樣不僅可以刺激藝文活動,
中下階層的人和他們的孩子還可獲得一些藝文知性等調養,豈不雙贏,這就是大手拉小手!
如此把所有能分類的物品予以分類和訂定回饋稅額,並且在消費者消費的同時就加收回饋稅,
然後把這些徵收來的回饋稅予以專款用於回饋社會,比如社會福利、急難救助、弱勢扶助、地球環保等方面。
理念是當人們使用奢侈品的同時,能夠想到這些昂貴的奢侈品一定是用了比較多比較好的地球資源,
理應要回饋地球;
並且當他們在使用這些奢侈品的同時,能夠想到社會上有很多人連基本的必需品都沒有,
開高級車的同時,能夠想到有很多人連腳踏車也沒有;
上五星級餐館的同時,能夠想到有很多人連三餐都有問題;
買豪宅的同時,能夠想到有很多人連自己的房子都還不知道在哪裡...
唯有當擁有80%資源的那20%的人在使用這些資源的同時不是自私自利的,能夠給予回饋,
M型社會才有可能得到調衡的機會。而且這些有錢人在消費的同時,在使用奢侈品的同時,
在繳交回饋稅的同時,還可以教導他們的孩子了解一件事,
我們有能力使用這麼昂貴的東西應該要懷著感恩的心回饋社會。
這樣的以身作則比學校教育整天說要做一個能貢獻社會的人還要有效,
也才不會造成很多有錢人家的小孩不知民間疾苦,用起錢來揮霍無度。
如此一來,這個方法多有意義啊! 當然我知道很多有錢人會常常捐很多的錢,
但畢竟少且力量有限,而且若要更加公正且有效的回饋的話,我覺得奢侈品回饋稅是很好的方法。
而且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理念,就是繳回饋稅的對象其實並非是有錢人,
而是只要使用奢侈品的人就該繳回饋稅,使用越多者理應回饋越多;得到越多者理應給予越多。
如此一來才能更加公正。而且在消費者消費同時當場加繳,
才不易造成有錢人卻財產不明或各種逃漏稅行為。
Q1:此制度是否會遭有錢人反彈?
那可能就得歸疚教育的失敗了,我們教育可以教出有能力賺錢的人卻沒意願回饋社會,
那我們教育說要做一個有能力貢獻社會的人就都是騙人的了。我們就得從國民教育再改造起。
但我相信我們台灣的有錢人個個都是極願意回饋社會的人,甚至還會問10%而已嗎? 30%夠不夠?
如果是這樣,那我們的教育就真的是很成功的!
且雖然有錢人已經在所得稅中繳交較高的稅率稅額,但賺越多繳越多給予越多本來就已天經地義。
而現在的這個奢侈品回饋稅制並非再針對有錢人加稅,而是對使用奢侈品的人加收回饋,
並且回饋到社會公益的用途上,只是剛好會使用奢侈品的人通常都是有錢人而已。
Q2:加稅會不會衝擊經濟活動?
也許會,但應該還好。此制度是針對奢侈品繳交回饋稅,並且再按奢侈品程度分級稅額,
一個有錢人若買得起400萬的車子,事實上就算此車子變成450萬或500萬對他而言可能也沒差。
而且還會常常換新車。一個買得起千萬億萬豪宅的人,每坪再加價10萬他還是會買,
而且他本身可能已經擁有好幾幢房子。
如果這種制度所徵得的回饋稅非常足夠的話,甚至還可以把普通類再分級成有可減稅的類別,
如上述說的藝文活動,更可以提升中下階層的人的消費能力,促進經濟活動。
Q3:此制度實施最具難度的是什麼?
恐怕是在現行都是有錢人或既得利益者的立委之下這個制度要通過立法根本不可能,
這年頭立委似乎只肯過自肥法案吧!....
由於文章太長,下回再來談"罰款責任制"
看完本文的人首先真是感謝你願意花如此多的時間聽聽本人的拙見,
很希望大家也能一起來討論看看這個政策的可行性或種種問題等等
而我也預計會把這個想法於明年我出書時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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