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hsuke707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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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构想] 拼经济??奢侈品回馈税制与罚款责任制...
时间Tue Sep 30 08:39:40 2008
M型社会越来越严重,贫富差距越拉越大,有钱的越有钱,弱势族群越来越难脱离弱势的泥淖。
如果我们再不想些办法,将来M型的两端恐怕只会越拉越大。
到底我们可以怎麽做呢? 在此我和大家分享我的想法,就是政府实施"奢侈品回馈税制与罚款责任制"
在此也先做个声明,此文和制度内容可能无可避免的谈到有钱人或既得利益者,
甚至对其造成利空或剥削,但是绝非针对有钱人,而是针对使用者和应付责任者,
若有反感,在此先行致歉。
首先来个前言。我们都知道共产主义的国家会让社会带来什麽样的坏处,中国曾经就是个例子。
如果所有人不管如何辛勤的工作,所分配到的薪资都一样的话,那势必带来负面人性的效应,
反正领的钱都一样,我干嘛那麽努力工作,随随便便混混就好了,接着整个社会都如此,
社会和国家都将停滞不前。所以相对於共产主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制度就较能够被世界接受,
因为它比较能够带来正面人性的效应。只要更加努力,就能够得到更多的金钱或幸福。
然而虽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在实行初期确实能发挥其优点,带动人们向更加美好的生活前进。
但是,长久下来,它的缺点也开始显现出来。我觉得它是造成M型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主因之一。
而且随着时间会越来越严重,有钱的有资源的很容易会越来越有钱越来越有资源 (除非他刻意败家);
而处於贫穷的那一层,则越来越难翻身,也就是越来越容易长久处於弱势 (除非他有幸中头彩)。
时间越久,这种循环的力道越强。因为其实它跟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物竞天择很类似。
只是现在还有"人权"与"公益"这种东西存在,不然这些弱势族群早绝种了。
不过,从世界上前20%的人拥有世界80%的资源,後60%的穷人收入只有全世界人类总收入的6%来看,
这些弱势族群就算活着也等於绝种了。
然而,我们不可能抛弃这个制度 (在还没有想到更好的制度之前),所以我认为在这个制度下,
要有一个调整的机制,这机制就是社会回馈与公益福利。当然现在大部份的国家都有,我国也有。
但比较有问题的是,老是喊钱不够,没办法做。社会福利制度的钱老是不够,社会公益的力量也很有限。
我开始觉得,如果只拿纳税人的钱来做社会福利,至少在台湾来说,就一定不够钱,做不了什麽大事。
所以我提出"奢侈品回馈税制与罚款责任制",并且从此处得到的税成立专款,专做社会福利与公益。
什麽是奢侈品回馈税制? 就像学校教育曾用到的大手拉小手,让有钱的人来扶助弱势的人,
但并不是直接给予穷人钱财,而是在有钱人买高贵物品的同时,多缴一些税来扶助弱势。
比如说:我们将车子分类为80万以下是普通类,80万以上为奢侈品类,普通类车子不须缴回馈税,
奢侈品类车子则再按奢侈程度在买的同时即当场缴交不等的回馈税,
例如80~150万的车子缴交车子原定价10%的回馈税,150~200万的车子缴交车子原定价15%的回馈税,
以此类推越贵缴越多 (在此只是举例,如何分类与多少%等细节可以再订)
如果买了一辆原定价120万的车子,除了付车子的价钱之外,还须当场加付12万元的回馈税。
又比如房子,可能还须依照地方县市来分,比如台北市的房子每坪多少万以上算奢侈品。
又比如买包包,我们可以分1000元内的包包算普通品,1000以上算奢侈品要缴回馈税,
所以有钱买上万元名牌包包的人就要缴回馈税。又比如上餐厅吃饭,也按照价钱或餐厅等级分类等。
另外比如艺文方面,政府最近为了要刺激民众参与艺文活动提出只要欣赏艺文活动,
就可以拿票根减税,但我觉得很多中下阶层的人,宁愿省下钱去吃饭或帮孩子缴补习费,
或宁愿省下时间多工作多赚点钱或休息睡觉,也不愿欣赏什麽艺文演出。用票减税根本减不到他们,
反而减到那些常常有空有闲钱又有闲情意致的有钱人,而那些有钱人通常根本不在乎这个可以减税5%的票。
所以在艺文方面,我觉得可以针对当时的演出票种来分类,比如某场艺文活动有300~5000元的票种,
我们就可以分1000~2000为普通类,1000以下为可减税类,2000以上为奢侈品类。
比如600元的票可减税票额的60%,300元的可减税票额的100%,3000元要加缴票额的15%,
5000元要加缴票额的30%等等之类的,如此一来,有钱人想坐第一排的今天你就算票卖一万,
他也要坐第一排,所以加缴回馈税对他而言没差,而300元的你买了看了演出,
日後还可以拿票根再抵税300元,谁何乐不为呢? 这样不仅可以刺激艺文活动,
中下阶层的人和他们的孩子还可获得一些艺文知性等调养,岂不双赢,这就是大手拉小手!
如此把所有能分类的物品予以分类和订定回馈税额,并且在消费者消费的同时就加收回馈税,
然後把这些徵收来的回馈税予以专款用於回馈社会,比如社会福利、急难救助、弱势扶助、地球环保等方面。
理念是当人们使用奢侈品的同时,能够想到这些昂贵的奢侈品一定是用了比较多比较好的地球资源,
理应要回馈地球;
并且当他们在使用这些奢侈品的同时,能够想到社会上有很多人连基本的必需品都没有,
开高级车的同时,能够想到有很多人连脚踏车也没有;
上五星级餐馆的同时,能够想到有很多人连三餐都有问题;
买豪宅的同时,能够想到有很多人连自己的房子都还不知道在哪里...
唯有当拥有80%资源的那20%的人在使用这些资源的同时不是自私自利的,能够给予回馈,
M型社会才有可能得到调衡的机会。而且这些有钱人在消费的同时,在使用奢侈品的同时,
在缴交回馈税的同时,还可以教导他们的孩子了解一件事,
我们有能力使用这麽昂贵的东西应该要怀着感恩的心回馈社会。
这样的以身作则比学校教育整天说要做一个能贡献社会的人还要有效,
也才不会造成很多有钱人家的小孩不知民间疾苦,用起钱来挥霍无度。
如此一来,这个方法多有意义啊! 当然我知道很多有钱人会常常捐很多的钱,
但毕竟少且力量有限,而且若要更加公正且有效的回馈的话,我觉得奢侈品回馈税是很好的方法。
而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念,就是缴回馈税的对象其实并非是有钱人,
而是只要使用奢侈品的人就该缴回馈税,使用越多者理应回馈越多;得到越多者理应给予越多。
如此一来才能更加公正。而且在消费者消费同时当场加缴,
才不易造成有钱人却财产不明或各种逃漏税行为。
Q1:此制度是否会遭有钱人反弹?
那可能就得归疚教育的失败了,我们教育可以教出有能力赚钱的人却没意愿回馈社会,
那我们教育说要做一个有能力贡献社会的人就都是骗人的了。我们就得从国民教育再改造起。
但我相信我们台湾的有钱人个个都是极愿意回馈社会的人,甚至还会问10%而已吗? 30%够不够?
如果是这样,那我们的教育就真的是很成功的!
且虽然有钱人已经在所得税中缴交较高的税率税额,但赚越多缴越多给予越多本来就已天经地义。
而现在的这个奢侈品回馈税制并非再针对有钱人加税,而是对使用奢侈品的人加收回馈,
并且回馈到社会公益的用途上,只是刚好会使用奢侈品的人通常都是有钱人而已。
Q2:加税会不会冲击经济活动?
也许会,但应该还好。此制度是针对奢侈品缴交回馈税,并且再按奢侈品程度分级税额,
一个有钱人若买得起400万的车子,事实上就算此车子变成450万或500万对他而言可能也没差。
而且还会常常换新车。一个买得起千万亿万豪宅的人,每坪再加价10万他还是会买,
而且他本身可能已经拥有好几幢房子。
如果这种制度所徵得的回馈税非常足够的话,甚至还可以把普通类再分级成有可减税的类别,
如上述说的艺文活动,更可以提升中下阶层的人的消费能力,促进经济活动。
Q3:此制度实施最具难度的是什麽?
恐怕是在现行都是有钱人或既得利益者的立委之下这个制度要通过立法根本不可能,
这年头立委似乎只肯过自肥法案吧!....
由於文章太长,下回再来谈"罚款责任制"
看完本文的人首先真是感谢你愿意花如此多的时间听听本人的拙见,
很希望大家也能一起来讨论看看这个政策的可行性或种种问题等等
而我也预计会把这个想法於明年我出书时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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